08年新劳动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的影响? 劳动法对于人力资源管理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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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是新劳动法,而是劳动合同法,劳动法没有修改
其次,坦白的说,这个题目太大,你写不好,建议从某一个角度分析。例如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劳资关系(员工关系)的影响等,越小越具体越好,太大了很难把握的好

劳动法里有变动的比较大的一块是劳务关系的变化,比如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为3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一个;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六个月。
用人单位单方不可无故延长试用期。
我也建议不要写这么大的题目,因为劳动合同法里还有许多方面,这么写,文章让人觉得很不精细,价值也就不高。你可以针对一个方面写,比如试用期,或者最低收入这些方面!(:-)

08年新劳动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的影响

法律适用范围扩大
为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部法律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依照本法执行。这不仅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纳入法律调整范围,而且将法律扩大到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劳动者。
单位规章须经劳资协商
《劳动法》已经明确了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法律义务,《劳动合同法》则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不再是企业管理者一方的事情,更不是企业有权单方决定的事情。一套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制度,必须符合三个要件:内容合法、民主程序和向员工公示。
招聘用工订立合同要求细化
针对目前企业中较为普遍的事实劳动关系问题,《劳动合同法》提出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要求。法律既规定了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明确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应得报酬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招工违法的结果,将是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的双重责任。这样的规定,弥补了《劳动法》对法律责任规定的缺失。
长期用工制度需慎签合同
《劳动合同法》提出了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再续订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目前的短期合同将产生极大的影响,劳动合同的期限也将随立法的新要求而有所调整,中长期用工将成为劳动合同用工的主要形式,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以及解雇成本的增大,要求用人单位在长期用工签署劳动合同时,更要特别慎重。
提前一月辞职算合法离职
为保障普通劳动者的职业选择权,此次立法与《劳动法》保持一致,劳动者辞职只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合法离职。这样的规定,一方面会形成更多的长期合同甚至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也必须调整已经产生惯性的用工规则。如何避免员工流动率过高甚至“员工荒”的出现,是很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需要马上思考的问题。
核心员工管理依托个性化约定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核心员工,如何防范核心员工的无序流动,一直是企业用工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对此,《劳动合同法》给予充分的重视,不仅明确了对企业出资培训的劳动者可以约定服务年限和违约责任,并且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授予用人单位竞业限制的权利。同时,基于公平原则,法律也对培训服务期间的权利义务、违约金的额度、竞业限制的年限和经济补偿等作出了比较详尽的安排。对于核心员工的管理,个性化约定成为用工的重点。
弱势员工保护得到强化
在劳动合同解除的环节上,此次立法强化了对部分弱势员工的强制保护。比如,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不难看出,法律对年龄较大、再就业困难和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劳动者,给予了更加强化的保护。
经济补偿金支付体现劳动价值
此次立法从开始就明确了经济补偿金扩大支付范围的原则。在新的法律中,除了劳动者没有过错被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务派遣解决同工同酬难题
《劳动合同法》规定,作为用人单位派遣机构应该和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期间的权利义务。法律还针对劳务派遣中最受诟病的同工不同酬问题,明确了被派遣人员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为了避免被派遣人员在权益受侵害时,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互相推诿,法律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灵活就业体现灵活特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多样化发展,小时工、兼职、轮班等灵活就业形式大量涌现。《劳动合同法》将灵活就业作为一个独立部分,专门就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合同订立、社会保险、合同解除等问题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这既解决了灵活就业人员权益维护问题,也让使用小时工等灵活就业人员的企业有了法律依据。

新劳动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1 新劳动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相对以前的劳动法而言, 新法突出体现了对劳动者利益保护的立法宗旨。正因如此,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并研究新法的具体规定和相关制度,从而有效地降低企业在劳动用工领域的风险。新法对现行劳动法律体系产生了一定的冲击, 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全面的挑战, 对人员招聘、培训、绩效管理、薪酬管理、企业规章制度等方面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1.1 人员招聘方面的影响

  在招聘和甄选环节, 企业会更加审慎, 这种审慎无疑会增加人力资源的吸纳成本。更为重要的是, 随着员工雇用合同的延长和严格, 企业内部的“人口红利”优势将大大减弱, 劳动力价格将会不断提升。另外, 按照新法规定, 派遣制用工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上使用[ 2 ].目前, 许多企业使用了大量派遣制用工作为企业员工, 直接从事企业常规性业务。尽管法律对“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具体含义没有做出明确的定义, 但在立法态度上无疑是对目前各行在常规业务岗位上大量、长期使用派遣工的现实提出了挑战[ 3 ].

  1.2 员工培训方面的影响

  新法规定了单位只有在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形下, 才存在与员工约定违约金的问题, 且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 ].新法的规定无疑增加了企业人力资本投资风险, 以前可以通过与员工签订培训违约金的方式来降低风险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失效了。更深远的影响则是在员工的持续培养开发方面, 员工持续培养开发一直是企业员工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但在目前新法制度安排下, 员工辞退的成本明显升高了, 人员流失的可能性加大,不利于企业员工的持续培养与开发。

  1.3 绩效管理方面的影响

  新法扩大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 鼓励企业签订长期劳动合同。以往, 由于用人单位可以多次运用一到两年的短期劳动合同, 灵活行使到期但不续签的权利, 因此即便没有特别的绩效管理和考核要求, 员工也会因为续签的压力而努力完成工作。而在员工普遍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长期劳动合同的情形下, 除非员工严重违规违纪等特殊情形, 单位必须要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 才能单方调整员工岗位及对应的薪酬或进而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实现员工辞退。这无疑对企业的绩效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 ].在企业内部对绩效考核制度的改进上, 过去中国许多企业在绩效考核上相对比较粗放, 现在新法的出台也要求企业对绩效管理制度进行完善, 特别是在企业与员工的合同管理和考核制度上需要重新进行梳理。

  1.4 薪酬管理方面的影响

  新法中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写明员工的薪酬水平, 违约时必须赔偿的损失, 但是这条规定操作起来比较困难, 因为随着企业的发展以及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 企业的薪酬水平是变化的, 特别是对于签约时间很长的员工来说, 要想在签约时的劳动合同中就写明员工薪酬水平是很困难的, 所以企业在签约前必须做好预测与规划, 这就增加了企业管理费用。此外, 新法在薪酬管理方面的重要影响还在于关于派遣用工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的规定以及新法还具体要求用人单位为派遣工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这两条规定增加了有派遣工的企业的人力成本。

  1.5 企业规章制度方面的影响

  新法规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 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 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 ] .与以前相比, 这明显扩大了工会、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的权利, 严格了用人单位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 限制了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自由度。

  2 新法下的人力资源管理对策

  新法的实施给企业经营的法律环境带来一定的变化, 企

  业有必要根据新法的规定, 在人力资源管理中采取必要的应

  对措施, 积极应对这一新的环境。对此, 本文提出以下几点

  建议:

  2.1 企业在招聘录用员工方面的应对策略

  员工招聘录用阶段, 是企业把好用人关最关键的一步,企业应该对招聘录用程序, 录用条件, 面试人员等进行详细的规定和周密的安排。另外, 还需注意以下关键点: (1) 防范虚假资料。通过《员工登记表》、《服务自愿书》设计, 写明员工虚假资料后果, 之前单位的证明人及其联系方式, 对重点岗位人员的录用进行背景调查。(2) 要注意区别与使用实习协议、就业协议、劳务协议、聘用退休人员协议、岗位聘用协议、商业秘密保密协议、培训协议, 掌握国家对于特殊人员的录用规定, 从源头上降低法律风险, 减轻法律责任。(3) 采用人员派遣和人才租赁等新兴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企业可以采用这种新兴方式进行聘用和管理, 通过第三方的合作公司提供的服务来降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 同时保持公司用人机制的灵活性。

  2.2 企业在员工培训方面的应对策略

  首先, 对于试用期必须超过新法规定的新招员工, 企业可以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代为培训, 其培训费用可有企业与员工协商而定。其次, 对于企业正式员工的培训, 新法明确规定用人公司能收取违约金的范围和对负有保密责任的人员,约定竞业限制和服务期。用人公司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用人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件, 并约定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规定的应按规定向用人公司支付违约金。

相对以前的劳动法而言, 新法突出体现了对劳动者利益保护的立法宗旨。正因如此,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并研究新法的具体规定和相关制度,从而有效地降低企业在劳动用工领域的风险。新法对现行劳动法律体系产生了一定的冲击, 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全面的挑战, 对人员招聘、培训、绩效管理、薪酬管理、企业规章制度等方面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新劳动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答:1 新劳动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相对以前的劳动法而言, 新法突出体现了对劳动者利益保护的立法宗旨。正因如此,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并研究新法的具体规定和相关制度,从而有效地降低企业在劳动用工领域的风险。新法对现行劳动法律体系产生了一定的冲击, 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全面的挑...

说能说说新劳动法对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产生的5大变革?
答:简单的说五大变革是1、人力资源管理是所有管理者的使命将成为现实,2、人员招聘和解雇工作的重要性凸显,3、增强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成为留人的关键,4、主动管理将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方向,5、工方式要因时因事加以调整。谢谢~

08年新劳动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的影响?
答:首先,不是新劳动法,而是劳动合同法,劳动法没有修改 其次,坦白的说,这个题目太大,你写不好,建议从某一个角度分析。例如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劳资关系(员工关系)的影响等,越小越具体越好,太大了很难把握的好

新劳动合同法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影响?
答:该法案的出台,对实施多年的各地劳动合同条例确定的劳动关系立法模式将会有重大的调整,新法的实施将对企业原有的人力管理制度产生巨大冲击,对企业人力资源现有管理方式,企业用工成本与用工模式等将带来全方位的深远影响。一、中小企业关于劳动用工的误区 《劳动合同法》颁布后,部分用人单位存在一些疑虑,...

求一篇论文《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的影响》
答:在这样的背景下,劳动合同法应运而生。中国在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方面还很落后,劳资关系管理非常薄弱。而在市场经济国家,人力资源管理最中心的内容是劳资关系的协调。现有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主要是成本控制,导致了劳动者对企业的忠诚度很低,员工流动率很高,劳动关系不稳定。所以,很多企业对新法要求签订...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关系
答:劳动法律在通常情况下主要是对不正当隶属生产关系的有效纠正,然而值得一提的是劳动法律不应该将从属于经济活动中的属性改变,为此这就要求劳动法律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能够准确的把握好各种尺度,保证不会影响人力资源的管理。同时,企业的责任感要有所增强,通过强化对工会的科学管理,努力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

说能说说新劳动法对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产生的5大变革
答:新劳动法对HR有以下5方面变革:一、HR管理变革——将所有管理者的使命成为现实  相当长时期以来,不少企业的管理者都错误地认为:HR管理是HR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任务,与直线经理关系不大。不少企业的HR管理部门也没有很好地调动和发挥相关生产部门管理者在HR管理中的作用。然而,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

新的劳动法对企业有哪些不良因素?
答:《劳动合同法》对于企业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劳动合同法》于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它是以已颁布的劳动法律法规为基础并作了极大调整,同时根据实践所暴露出来的新问题又新增了一些内容,新法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企业不遵守法律法规的成本也极大的提高了,这也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其中可能存在的...

请问,08年的新劳动法与之前的劳动法具体有什么大的改变?
答:变化1、新《劳动合同法》中就“用人单位”的概论进一步延伸:在原“我国境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基础上新增“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纳入“用人单位”主体中,属于新变化,预示着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更加广泛化。 变化2、另外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明确到劳动法适用范围中,预示着新《劳动合同法》...

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影响
答:这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期限只能够对用人单位形成法律约束,而对于普通员工基本没有限制。这样规定,一方面会形成更多的长期合同甚至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也必须调整已经产生惯性的用工规则。如何降低员工流动,避免员工流动率过高甚至“员工荒”的出现,是很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