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归档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例子

作者&投稿:才旦裘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2006年12月18日)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九)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机关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
机关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
有垂直领导关系的中央、国家机关应依据本规定,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编制本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经国家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 1 本级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工会、共青团、妇联代表大会的文件材料
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公报、主席团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料(永久)
1.2 大会发言,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人大议案及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及办理结果,简报,快报(永久)
1.3 重要的贺信、贺电,筹备工作、选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小组会议记录、会议服务机构的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30年)
1.4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 (10年)
2 本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纪律检查委员会、共青团、工会、妇联的常委会、执委会、主席团、全体委员会会议,政府常务会、办公会议的文件材料
2.1 公报、决议、决定、记录、纪要;议程、领导人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参加人员名册(永久)
2.2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10年)
3 本机关党组(或实行党委制的党委)会议和行政办公会的纪要、会议记录(永久)
4 本机关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
4.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
4.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
5 机关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5.1 本机关为主办的
5.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
5.2 本机关为协办的
5.2.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的复制件或副本(30年)
5.2.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的复制件或副本(10年)
6 本机关承办国际性会议、大型展览会、博览会的文件材料
6.1 请示、批复、申办和筹办组委会主要活动安排、议程、名单、主报告(原文及译文)、辅助报告(原文及译文),上级领导人贺辞、题词、讲话,会徽设计(永久)
6.2 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新闻报道 (30年)
6.3 委员会、分会会议和学术会的讨论记录,会议代表登记表、接待安排(10年)
7 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时形成的文件
7.1 重要的 (永久)
7.2 一般的(30年)
7.3 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汇报材 (30年)
8 本机关业务文件材料
8.1本机关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业务文件,中长期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永久)
8.2本机关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
8.2.1 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
8.2.2 一般业务问题的(30年)
8.3 同级机关、下级机关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8.3.1 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
8.3.2 一般业务问题的(30年)
8.4 本机关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重要法规性文件、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30年)
8.5.1 本机关为主办的
8.5.1.1 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
8.5.1.2 一般业务问题的 (30年)
8.5.2 本机关为协办的
8.5.2.1 重要业务问题的(30年)
8.5.2.2 一般业务问题的(10年)
8.6 本机关编辑、编写的文件材料
8.6.1 大事记、组织沿革等(永久)
8.6.2 简报、情况反映、工作信息等(10年)
8.7 行政管理、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8.7.1 行政管理工作制度、程序、规定等文件材料(永久)
8.7.2 执法检查情况汇总、通报,整改通知等(永久)
8.7.3 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审批、审查、核准等文件材料
8.7.3.1 固定资产投资、科技计划等项目的审批(核准)、管理、验收(评估)等文件材料(永久)
8.7.3.2 不动产、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确认的文件材料 (永久)
8.7.3.3 20年(含)以上有效或未注明有效期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永久)
8.7.3.4 20年以下有效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30年)
8.7.4 行政管理工件中形成的备案文件材料(10年)
8.7.5 行政处罚、处分、复议、国家赔偿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8.7.5.1 重要的(永久)
8.7.5.2 一般的(30年)
8.8 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8.8.1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永久)
8.8.2 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10年)
8.8.3 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永久)
8.8.4 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
8.9 出国或出境访问考察、参加国际会议,接待来访等外事活 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8.9.1 发表的公报,签订的协议、协定、备忘录,重要的会谈记录、纪要等(永久)
8.9.2 出国审批手续、执行日程、考察报告、一般性会谈记 (30年)
9 本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党、团、纪检、工会、保卫、信访工作文件材料
9.1 机构设置、机构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人员编制、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 ( 永久)
9.2 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 ( 30年)
9.3 人事任免文件(永久)
9.4 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9.4.1 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永久)
9.4.2 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 (30年)
9.5、对本机关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9.5.1 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 (永久)
9.5.2 受到警告处分的(30年)
9.6 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文件材料 (永久)
9.7 人事考核、职称评审工作文件材料 (永久)
9.8 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 ( 永久)
9.9 职工名册 (永久)
9.10 党、团、工会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9.10.1 工作报告、总结,换届选举结果 (永久)
9.10.2 重要专项活动的报告、总结等 (永久)
9.10.3 党团员、工会会员名册,批准加入党团、工会组织的文件材料 (永久)
9.10.4 情况反映、工作简报 (10年)
9.11 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
9.11.1 重要的(永久)
9.11.2 一般的 (30年)
9.12 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调查记录(10年)
9.13 本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9.13.1 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永久)
9.13.2 其他有处理结果的 (30年)
10 本机关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10.1 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文件材料 (永久)
10.2 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议定书等文件材料
10.2.1 重要的 (永久)
10.2.2 一般的(10年)
10.3 接待工作的计划、方案
10.3.1 重要的 (30年)
10.3.2 一般的 (10年)
10.4 机关财务预算 (30年)
10.5 机关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 (30年)
10.6 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
10.6.1 重要的(永久)
10.6.2 一般的 (10年)
10.7 职工承租、购置本单位住房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手续(永久)
10.8 职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规定、方案、细则,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表、职工住房申请(30年)
11 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11.1 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
11.1.1 重要的 (永久)
11.1.2 一般的 (10年)
11.2 上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 (10年)
11.3 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本机关机构设置、领导人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永久)
12 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13 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13.1 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30年)
13.2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10年)



1、机关联合召开会议、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其他机关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各机关。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2、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有垂直领导关系的中央、国家机关应依据本规定,编制本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经国家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应全面分析和鉴别本机关或本系统文件材料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界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最新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规定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为多长时间?~

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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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保管期限
1 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记录 永久
2 本局召开的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
2.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2.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3 机关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3.1 本机关为主办的
3.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3.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3.2 本机关为协办的
3.2.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30年
3.2.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10年
4 本局组织机构设置、编制、人事任免文件
4.1 机构的设置、机构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人员编制、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 永久
4.2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委组织部等关于人事任免、干部退休、职称的文件 永久
4.3 本局干部、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辞职、退休、死亡、抚恤等材料 永久
4.4 本局干部、职工人事考核、职称评审文件材料 永久
4.5 本局干部、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 永久
4.6 本局年度公务员、干部、职工花名册及公务员工资统计报表和各类人事报表 永久
4.7 人事工作制度、规定、条例、细则、办法等文件 30年
5 本局起草的以区政府及其办公室或两办名义制发的办法、细则及专项业务文件 永久
6 本局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重要法规性文件、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 30年
7 表彰本局和人员的文件
7.1 受区级及以上的表彰、奖励的 永久
7.2 受区级以下表彰的(内部表彰) 30年
8 对本局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8.1 警告(不含)以上的 永久
8.2 警告的 30年
9 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
9.1 重要的 永久
9.2 一般的 30年
10 本局制发的房产管理方面普发性文件、中长期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 永久
11 本局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11.1 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11.2 一般业务问题的 30年
12 同级机关、委托管理企业的来函、请示与本局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12.1 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12.2 一般业务问题的 30年
13 机关联合行文的文件材料
13.1 本局为主办的
13.1.1 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13.1.2 一般业务问题的 30年
13.2 本局为协办的
13.2.1 重要业务问题的 30年
13.2.2 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14 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14.1 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局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
14.1.1 重要的 永久
14.1.2 一般的 30年
14.2 上级机关制发的非本局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15 本局的计划、总结
15.1 年度及年度以上的 永久
15.2 年度以下的 10年
16 本局处理人民来信的材料
16.1 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永久
16.2 其他有处理结果的 30年
17 本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材料 永久
18 本局事务管理的文件材料
18.1 有关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等文件材料及重要的合同、协议 永久
18.2 其他的合同、协议 10年
19 本局年度大事记、组织沿革等 永久
20 本局编写的简报、信息 10年
21 本局领导在公务活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 30年
22 本局党团、工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22.1 工作报告、总结及成立换届选举结果 永久
22.2 重要专项活动的报告、总结等 永久
22.3 一般性活动的报告、总结等 10年
22.4 局年度党员名册、批转加入党组织的文件材料及共产党党内统计年报 永久
23 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
23.1 重要的 永久
23.2 一般的 30年
24 本局行政管理工作制度、程序、规定等文件材料 永久
25 本局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审批、审查、核准等文件材料 永久
26 本局财务预算 30年
27 机关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 30年
28 本局检查情况汇总、通报、整改通知等文件材料 永久
29 出国审批手续、执行日程、考察报告、一般会议记录 30年

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有哪些?
答: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 第10号) 第五条企业下列文件材料可不归档: (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

哪些档案需要永久保管
答:一般来说,列入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还应根据其价值大小确定相应的保管期限。《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中,就将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 30年、10 年。 (一)永久保管...

档案从重要程度上,如何分级?
答:你可参照下面这个最新的规定。 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文件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阴规定》已经2006年9月19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机关的文书档案业务档案由机关办公室业务科室分别保管和管理对吗
答:《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十二条:“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有垂直领导关系...

文书档案的永久、长期、短期如何界定?
答:1987 年修订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将档案的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长期为16~50 年左右、短期为15年(含15 年)以下。2006 年12 月18 日正式发布施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派出所的报案笔录一般会保留多长时间啊
答: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根据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归档文件的整理是以什么为单位的
答:2、档案整理文件范围 凡是本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收发文电、内部文件、会议文件、电话记录、图表、簿册、照片、录音、录像、计算机盘片、实物以及本机关编印的出版物等,在办理完毕后均须整理...

全国税务机关档案管理办法
答:本单位代上级机关草拟的文件及其定稿,由上级发文机关立卷,草稿和副本由本单位立卷。第十条 归档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第十一条 文书立卷应当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和...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答:第十条  企业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行政管理、党群工作等 管理类 档案保管期限见 附表 第十二条  企业产品生产和服务业务、科研研发、基本建设、设备仪器、会计、干部与职工人事等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

企业总部审查下属单位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要注意_百度...
答: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单位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是企业上方对员工和工作审查的一种记录方式,总部会按时审查,下属在记录时需要注意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它的范围是反映本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