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

作者&投稿:贾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国家或者省制定的公路建设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及其附属的桥梁、隧道和渡口。第三条 农村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养护并重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公路的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加大政府对农村公路的资金投入,加强对农村公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农村公路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组织村民配合做好本行政村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第七条 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对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影响农村公路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制止、举报和控告。第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农村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 农村公路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编制,与国道、省道规划和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衔接,形成不同等级农村公路比例适当、有效衔接、布局合理的农村公路网络。第十条 县道规划由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省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乡道、村道规划由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逐级报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农村公路规划需要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逐级报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村公路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编制年度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并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十三条 县道和乡道一般按照不低于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村道的建设标准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一般按照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

  农村公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防护等安全设施。第十四条 县道和乡道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村道建设项目可以由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具有相应工程技术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设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按照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村道建设应当免除行政性收费。第十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在同一乡(镇)范围内多项目一并招标,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大桥、特大桥和隧道建设项目应当单独招标。

  招标结果应当在当地进行公示。第十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县道、单独的桥梁和隧道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省辖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乡道和村道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第十八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农村公路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职责,明确安全、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质量缺陷责任期不得少于交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河南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有何法律依据~

河南省政府正在制订《河南省公路路政条例(草案)》、《河南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办法(草案)》,尚未生效。
当前河南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7号之规定,以及《 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之规定进行惩治。

曾经就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的第四十八
四十九
第五十三条第四

款咨询过省厅的专家,得到的回答是建议修改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在实际操作中农村公路条例存在法理上的矛盾。最好不引用该条例。

农村公路是否适用公路工程
答:是。根据查询《农村公路条例》显示,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及其附属设施,因此农村公路适用公路工程。

农村修路必须三户人家吗
答:是。根据查询《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条例》得知,在中国大陆修路必须三户人家的规定,是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条例》(1998年制定)的规定所制定的,即修建农村公路时,应当有三户以上自愿提供盘路地(也就是修路所需的土地)和场地(也就是修路需要的工程用地)的村民同意并签订协议,否则不能进行修路工作。

农村公路上允许架设光伏发电吗?
答:根据《农村公路管理条例》,公路是指供机动车通行的道路,包括城市道路和农村公路。在农村公路上架设光伏发电设备需要先考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相关法规,在保证公路通行、保障公路安全和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等前提下,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农村公路两侧设置太阳能光伏设施:1. 设备不得影响交通...

道路安全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罚款多少
答:道路安全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非法改装、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可处以50元至200元不等的罚款。根据《道路安全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禁止对公路、城市道路、农村公路进行非法改装、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否则将会被处以50元至200元不等的罚款。所谓“非法改装”是指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和检验,在车辆...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答:第三条 本条例所指的农村公路是指已纳入国道、省道规划但仍未纳入省级养护和管理的国道、省道公路及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组道,包括桥梁、隧道、涵洞、渡口。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

现在的乡村公路有哪些管理条例及法规
答:涉及到乡村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不少省市还制定了《农村公路管理条例》,比如《山东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附后)。山东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2008年9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的建设、...

请问农村修的乡村路需要农民集资吗?
答:征得农民同意后可以由农民集资。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农村公路建设逐步实行政府投资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

乡村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答:涉及到乡村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不少省市还制定了《农村公路管理条例》,比如《山东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河南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支持革命老区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加大革命老区农村公路补助力度,实施公路通村入组工程,优化农村客运运营模式,发展农村公交客运,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改善革命老区农村交通条件。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革命老区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加快推动电网建设,为...

公路设计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
答:《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  “禁止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的下列范围内采砂: (一)特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 (二)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 (三)中小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