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内容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内容
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下面是我为大家分享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内容,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 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 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保管职工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
(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 档案的内容
第九条 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五)政审材料;
(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材料;
(八)处分材料;
(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四章 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第十条 职工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第十一条 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第十二条 企业职工档案材料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第十三条 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 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实行统一的制作标准(见附件一)。
第十五条 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职工档案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第五章 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受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第六章 档案的转递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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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司离职后个人档案怎么办
答:法律分析: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可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全部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
档案管理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档案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价值鉴定、档案保管、档案编目和档案检索、档案统计、档案编辑和研究(见档案文献编纂)、档案提供利用。这 8项工作的划分只是相对稳定而不是绝对的,也有分为 6个环节的,也有分为基础工作和利用工作两大部分的。档案管理的对象是档案,服务对象是档案利用者,...
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怎么做?
答:6 档案工作制度 6.1工作规章 6.1.1明确企业文件形、成归档责任。企业在制定有关规章、标准和制度中应提出相应的文件收集、整理和归档的责任要求。6.1.2制定企业档案工作规定。企业档案工作规定是企业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档案工作原则及管理体制,文件的形成、积累与归档职责要求,...
如何知道某企业是否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能不能接收员工的档案
答:没有明显的标志说明这个问题,只能从单位的性质大致上判断。一般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或其上级单位),大中型国有企业单位人事部门都有人事档案管理权,一般私企,外资企业或者合资企业很多是委托人才市场或者外企服务公司负责管理档案及人事关系,社会保险事宜。还有一些人才中介机构经过主管部门授权也有人事...
公司档案如何管理
答:5 档案工作体制 5.1 组织系统 企业应建立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各部门和专案负责人的档案工作领导体系和以档案部门为核心、各专职和 *** 档案人员为基础的档案管理工作网路。 5.1.1 档案工作领导 确定分管档案工作的企业领导;确定各部门、各专案主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确定档案部门的负责人。 5.1.2 档案部门 根据企业规...
被单位除名后档案会存放哪里?
答:被单位除名后档案会存放于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
如何做好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
答:一、关于材料的收集与归档 人事档案管理而言,材料的收集是关键,也是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前提。材料的收集齐全与否,其内容能否反映干部职工全面情况,将直接影响档案的提供利用。因此,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要在材料的收集上下功夫,尤其要着重收集反映干部德、能、勤、绩方面的材料。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1、...
辞职后没工作把档案还放原单位可以吗
答:劳动者辞职后没工作把档案还放原单位是可以的,劳动者辞职后,个人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劳动部、国家档案局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力字〔1992〕33号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
企业档案管理包含哪些内容 ?
答:企业档案管理包含哪些内容如下:1、产品生产方面。有产品设计、工艺、工装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原材料检验、产品生产过程和生产调度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等。2、经营销售方面。有企业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广告宣传和用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3、...
档案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答:这 8项工作的划分只是相对稳定而不是绝对的,也有分为 6个环节的,也有分为基础工作和利用工作两大部分的。由于现代档案管理工作已成为复杂的系统,故也有按多层次进行划分的方法。其第一层次分档案实体管理和档案信息开发两个子系统,各子系统又下分若干层次小系统。档案实体管理分收集、整理、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