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扣除工资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如果当月只上了几天班,是怎么计算 劳动法规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每个月扣20%的工...

作者&投稿:钟离轮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报酬计算相应上班天数的工资。如果你的过错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可以从你工资里扣款,但每月扣款不超过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且扣款后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法律分析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包括奖金和补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按时支付工资是单位的义务,当单位违反了法定的义务时,劳动法也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按你说的情况及相关的规定,如果当月只上了几天班,就按当月上班的劳动报酬扣除百分之二十。

上多少天班,给多少工资

这个不存在扣不扣工资的问题

实发工资的20%

@爱如往昔:当地工资支付条例有相应的规定么?

劳动法里提到的 扣罚员工额度不得超过月薪的20%,月薪指什么?~

1.月薪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职能工资以及奖金提成。
根据《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文件第3条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15条中所称“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2.企业规章制度应遵循以下民主程序,进行公示。实务中,用人单位会采用告知确认书、规章制度培训、员工手册签收、公告栏张贴等方式履行告知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企业规章制度应遵循以下民主程序: (一)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二)提出方案与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三)公示。公示程序是指用人单位需履行告知义务,保障员工对与其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的知情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条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扩展资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公司能扣款的前提是公司能够举证员工的行为造成了公司损失,且能够提供损失计算的依据及经济损失的数额。如果无法举证,就算是客观上存在损失也不能直接从员工工资中扣款,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
参考资料:
汝州市人民政府-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中国人社-劳动合同法
黑龙江龙江县法院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
中国人社-劳动法
杭州人社-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法罚款规定不得超过多少
答: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法对员工违反公司规定,工资扣除怎么规定
答:在劳动法没有对员于工违反公司规定,工资怎么扣除的规定,但是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因劳动者本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扣除职工当月工资,用来弥补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限额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法工资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2、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最低的工资标准进行支付。克扣工资一般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

辞职扣工资20%是劳动法规定的吗
答:辞职扣工资20%不是劳动法规定的,不合法。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经济损失的赔偿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

劳动法有没有规定;员工出错公司罚款不应超过员工当天工资的50%?
答:法律分析职工有重大过错的公司的罚款上限不能超过职工当月工资的20%,如果公司扣除的罚款不超过当月工资的20%,但剩余的工资已经低于了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种情况下,公司必须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为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每个公司都会制定一个规章制度。...

劳动法关于扣工资的规定
答:劳动法关于扣工资的规定包括单位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工资,因劳动者的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每月扣除的工资不得超过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克扣工资的讨薪方式有协商解决、申请调解等。一、劳动法关于扣工资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扣工资的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

公司的考核在劳动法上面不能超过工资的好多的正常的?
答: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用人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

劳动法规定急辞工是怎么扣工资的?
答:因劳动者本人急辞工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分析所谓的急辞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应该怎样发放、怎么扣,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急...

工作不达标可以扣工资吗
答:【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

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要扣我20%的工资,违反劳动法吗?
答: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分析自动离职的话最多扣百分之二十的工资。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员工提出辞职要求应该提前和单位人事部门说,如果是擅自离职,单位根据规章制度可以扣一些工资,具体数额法律上没有规定,只是明确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