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性质是以房产证还是土地证为准? 拆迁以什么为准,是房产证还是土地证?

作者&投稿:驷鸣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楼主,土地使用证只决定土地的使用性质。而只有产权证(房产证)才是决定你房屋价值、用途、结构、归属、层次等权利的唯一凭证!那么,缴纳房产税费肯定是按照房产证来交了,按住宅交。注意,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产权,在没有做其他处理时,其使用权和所有权都是归产权证上所载明的权利人所有的。

你说的这种情况是你们这个小区是商住一体的,既有住宅又有商铺,那么住宅的使用年限为70年,而商用为40年,所以按房产证为准

商业出让年限是40年住宅的出让年限是70年 商住的土地上建设的住宅肯定是属于住宅了。商住是因为住宅楼下面建设有底商,它们属于商业40年的。

房产证

开发了,量房屋,是以实际为准,还是以房产证为准~

(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3)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产权审查是全面的、更为细致的产权审查,是经过了登记收件勘丈绘图后的产权审查。(4)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5)收费发证。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1、以房产证为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仓库会如下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扩展资料】:
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新拆迁条例

房屋使用性质是以房产证还是土地证为准?
答:楼主,土地使用证只决定土地的使用性质。而只有产权证(房产证)才是决定你房屋价值、用途、结构、归属、层次等权利的唯一凭证!那么,缴纳房产税费肯定是按照房产证来交了,按住宅交。注意,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产权,在没有做其他处理时,其使用权和所有权都是归产权证上所载明的权利人...

房屋使用性质是以房产证还是土地证为准
答:房屋使用性质是以房产证为准 土地证就两种形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另外国有土地使用获得形式又分“土地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等

房屋使用性质是以房产证还是土地证为准?
答:你说的这种情况是你们这个小区是商住一体的,既有住宅又有商铺,那么住宅的使用年限为70年,而商用为40年,所以按房产证为准

土地证上写的是住宅商用,房产证上写的商品房,以哪个为准
答:土地使用年限肯定是以土地证上为准,商用一般只有40年。商业住宅是指在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上建设的住宅用房,称为商业住宅。与商品住宅的区别就在于其土地使用性质和产权性质的差异。

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答:1、性质不同:土地证是房子的土地使用权,而房产证是房子的所属权,是房屋的身份证。2、权利不同:土地证是证明使用者可以使用该土地的证书,有了这个证书才能对该区域的土地进行改造和设计,其期限一般为50年或70年。房产证是证明使用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书,有了这个证可以自由买卖房屋。二、有房产...

房子的权是看土地证还是房产证
答:现在不给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了。现在统一办理的是《不动产登记证》。要是没有进行换证,那么还是以《房屋产权证》为确定房屋产权的依据。因为,过去部分房屋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不给去房产局都能查到《土地使用证》信息。

土地证用途为住宅,房产证用途为商住,如何认定
答:如果是用地批准书等土地权属证明资料所核定的土地用途与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房屋权属证明资料所核定的房屋用途不一致,应持相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予以重新确定,待确定后持有关资料向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如果权利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房地产用途的,按违法建筑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所以,基本可以推断是你办理的...

房产是以房产证为准?还是土地使用证呢?
答:开发商开发你们家房子,拆迁还房是还给你们家房产,而地产是国家的,开发商来开发你们家就说明已经交过土地出让金了,已经向国家购买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所以有房产证就好了,开发商会承认的!

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答:土地证又叫做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3、交易区别;土地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证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房屋使用权。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购买,因为土地证仅仅只能证明该土地的审批使用年限,而在该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的所属权却并不能证明,大家...

土地证房产证不一致以谁为准
答:土地证和房产证最好是保持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