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作者&投稿:宇文宇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1.199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中发(1997)11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筑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2007年12月国务院又发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2007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确立了此类合同的效力“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如买卖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过了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的基本原则。理由(1),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宅基地买卖,而宅基地买卖是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颁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国家土地管理局[1990]国土函字第97号《关于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具体应用问题请示的答复》也明确规定:原宅基地使用者未经依法批准通过他人出资翻建房屋,给出资者使用,并从中牟利或获取房屋产权,是属“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之一。理由(2),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不允许转让。目前农村私房买卖中买房人名义上是买房,实际上是买地,在房地一体的格局下,处分房屋的同时也处分了宅基地,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是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理由(3),目前,农村房屋买卖无法办理产权证书变更登记,故买卖虽完成,但买受人无法获得所有权人的保护。理由(4),认定买卖合同有效不利于保护出卖人的利益,在许多案件中,出卖人相对处于弱者的地位,其要求返还私有房屋的要求更关涉到其生存权益。
现实中,该原则在对于一时间轰动全国的北京市宋庄“画家村”案件的审判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在画家李玉兰和卖房农民马海涛买房纠纷一案,经过2007年的一审二审,北京市二中院依据“农村居民不得出售宅基地给城市居民”的有关规定,判定房产买卖无效。李玉兰败诉失房,马海涛则被判返还李玉兰总计9.3万元的卖房款与补偿款。而北京二中院同时又以买房画家“信赖利益损失”为主要理由支持败诉方反诉。在另两起案件中经过法庭调解,村民与两位艺术家最终达成以下协议:(1)双方签订的买卖协议无效;(2)被告方可以在房屋中继续居住直至房屋拆迁之日止;(3)如遇房屋拆迁,地上物补偿款、搬迁费用、区位补偿款归被告所有,土地补偿款归原告所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房屋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是法律规定中最直接的关于房屋买卖无效的法律依据。1991 年4月,北京市某区某乡农民甲与邻乡农民乙签订卖房协议,双方支付价款交付房屋及相关证件但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及宅基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1995 年乙病故。2004年8月,乙妻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理由是该房屋买卖未办理相关手续。该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必须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变更证书。”“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甲与乙买卖房屋的行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双方所签订的买卖房屋的协议书无效。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山东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2005》中关于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的意见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利,严禁宅基地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由于宅基地关系到农民的基本居住条件,所以获得农村宅基地要受农业人口身份上的限制,只有具有农村户口的人才能在本集体所有土地范围内申请宅基地。由于农村房屋的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依据当前我国的土地法律和政策,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因此,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应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只有房屋买卖的双方均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如果农民的房屋允许其自由买卖,那么也就是允许农民将其房屋项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一并出卖了。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需要分情形。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本村村民之间的转让有效;向外村或者城镇居民的转让无效。如果出卖人要求返还征收利益,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卖房人予以少分;对于未纳入征收程序的,当事人签订合同时间较长,或者买房人的户口已迁入,卖房人不得要求返还房屋。

买农村房子协议有效吗
答:2、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3、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4、没有房产证的,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以便未来办理房产证时使用。小结:好了,以上就是关于买农村房子协议有效吗的内容介绍了,希望对您提供一些帮助,相信以后...

农村买卖房屋协议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答:法律分析:农村买卖房屋协议合同有法律效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合法吗
答:法律分析: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我国目前并无法律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依照规定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属于本集体组织的人,无权买卖农村住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

民房买卖合同有法律效果吗
答:那么,由于买受人具备了同一村村民的资格,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买卖合同有效;(3)房屋买卖合同经过多次流转,最后流转到同一村村民手里,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也是有效的;(4)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在购买房屋时是村民,后又转为居民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2、民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条款是否有效
答: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农村房屋进行买卖时,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必须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所出售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买卖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

农村房子买卖协议书受法律保护吗
答:综上所述,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符合条件就具有法律效应。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自建房买卖合同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答: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不一定有效,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之间签订的自建房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有效。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也应当认定有效。对于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签订的自建房买卖合同,则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农村房子卖给外村人买卖合同有效吗
答:2. 是否符合当地政策规定不同地区、不同乡镇对于农村房屋的买卖政策不尽相同,有些地区可能会对外村人购买农村房屋有一定的限制。因此,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来确定是否可以进行农村房屋的买卖。3. 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如果农村房屋的买卖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合同就是有效的。但是,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已公证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答:法律分析:有效。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

农村宅基地房屋能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答:法律分析: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