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还没到期,公司要辞退怎么办? 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退,怎么算赔偿?

作者&投稿:乐晴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根据解除的理由的方式的不同,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1、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没有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在合同未到期时公司是无权辞退你的,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公司工会等组织申诉。

这个没办法的,只能让公司多给你几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或者你找到辞退你的原因,因为你工作能力不行或者什么原因,然后让公司给你个机会,好好表现,争取留下你

那就让公司,按劳动合同约定的,赔偿你就可以了。如果他不同意,你可以去仲裁,也可以去起诉。这种私企,话语权在老板,想不要谁,就不要谁,没什么道理而言,办好手续,自己再找。

可以申诉
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当然要在没有过失的前提下

签了劳动合同,公司要辞退我,怎么办?~

合同未到期公司要求重新签订
答:法律分析:合同未到期公司要求重新签订的原因是变更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的情况下,是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变更其他事项,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是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内容的。如果对公司新的政策不满意的话,你有权拒绝签新合同,注意不要主动辞职,否则没有经济补偿金,...

合同还没到期公司辞退我怎么赔偿
答: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2、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用人单位按...

我合同还有一个月到期,现在公司把我辞退了,我能得到那些补偿
答:如果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限,被公司无理由辞退的,是可以向其请求赔偿的,被辞退得到的补偿是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

我的合同没到期,公司又让我们签另一份合同,公司算违法吗
答:不算违法,合同是双方合意行为,后签定的合同签定后,以前与之相冲突的合同将会失效。公司让要求签另一份合同,并不违法。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签新的合同,并且这一作法不违反前面所签合同内容,可以不签。如果公司据此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可以根据情况进行诉讼或仲裁。法律分析劳动合同也是稳定劳动关系、用人单...

合同还没到期公司让离职会赔偿吗
答:一、合同还没到期公司让离职会赔偿吗1、合同还没到期公司让离职会不会赔偿,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劳务合同没有到期,口头通知下月不要上班了。对不对?
答:公司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无效,不合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根据我国立法可知,在合同还没到期的情况下,如果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所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而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如果不存在以上列举的情形,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理由情况下辞退职工,...

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还没到期,公司要辞退怎么办?
答:1、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还没到期被辞退,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答:公司辞退合同未到期的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

旧合同没到期,公司要重新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公司要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应视为劳动合同变更。单位必须和员工协商,必须征得员工的同意,员工可以依法拒绝单位重新签订的要求。对此,劳动者可以同意,也可以拒绝。同意的,重新签订合同履行,不同意的,按原合同履行。法律分析劳动合同的效力体现在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而言主...

签了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没到期主动离职,这样有工资吗?
答:这样是有工资的,劳动合同没到期劳动者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克扣劳动者工资,这是违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离职时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法律分析离职时公司应该立即支付员工工资,不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