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工资制是何时,是谁予以提出来的?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标准是如何制定出来的?一般小时工资一般是多少钱

作者&投稿:丘旭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小时工资制是指根据职工的小时工资标准和实际工作的小时数来计算工资的一种工资制度。小时工资标准一般以工作日法定工作时间去除日工资标准求得。其计算公式为:

  小时工资标准=日工资标准/工作日法定工作小时数
企业支付小时工资是为了减少压力,一般用于经济萧条时,也可以临时工用。
是资本主义国家在第一次经济大萧条时提出的,具体是谁无法考证,望采纳。

小时工资制是针对临时工作制定的,对企业来说是成本的一部份,应该不会有压力!

小时工资要番一番

月标准工时是多少?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如何折算?~

月标准工时是多少?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如何折算?

《劳动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非全日制用工下了定义,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本质是一种用工形式,因此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而不是民事雇佣关系;双方达成的协议是劳动合同,而不是民事合同。在实践中,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家庭和个人雇工中的“小时工”,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家庭和个人雇佣的“小时工”并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是相对于全日制用工的一类特殊的用工形式,其特殊性就在于“灵活性”,即与全日制用工相比,形成相对宽松的劳动关系,具体包括:劳动合同形式不拘书面形式,允许达成口头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持续时间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不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关系双重性甚至多重性,可以允许同一劳动者同时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中形成的是劳动合同关系,因此除了特别规定外,非全日制用工应遵循劳动合同法的一般原则和一般规定,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安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保护性的规定同样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当然针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性,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劳动合同法的框架内,作进一步的规定。
  第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实质标准是: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以工作时间的长短作为界定非全日制用工的标准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但国际劳工组织和各国对具体时间的规定不尽相同。国际劳工组织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是:低于法定或集体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的就业形式。挪威规定,每星期工作时间不满37小时。美国、日本、瑞典、澳大利亚等国规定,每星期工作时间不满35小时。芬兰、马来西亚规定,每星期工作时间不满30小时。法国规定。每星期或者工作时间比法定工作时间少五分之一。我国劳动合同法界定非全日制用工采用每周工作时间结合周工作时间的标准,即一般平均每日不超过四小时,同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同一单位中,如果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但每周累计工作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将构成一般劳动关系,而不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如果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超过了四小时,即使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也将构成一般的劳动关系,而不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
  这里的工作时间应理解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业务的需要偶尔要求劳动者进行加班,凡超出约定工作时间以外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为体现全日制用工的特点,禁止用人单位长期要求劳动者加班。有关非全日制用工中加班的问题,可由有关部门作出具体的规定。
  200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将非全日制用工界定为“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五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三十小时的用工形式”。应该说劳动合同法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借鉴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意见》的规定,但在时间标准上要比《意见》中的标准严格,分别缩短了一小时和六小时。与各国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相比,劳动合同法确定的标准也是较严格的。这可以看出我国立法者对非全日制用工这个新事物首先是承认了,但比较谨慎,为防止为全日制用工对全日制用工造成冲击,因此规定的条件比较严格。
  值得一提的是,从工作时间这个角度而言劳动关系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和正常用工外,不存在第三种情况,既没有一种劳动关系可以既不是正常用工,也不是非全日制用工。
  第三、非全日制用工中工资形式以小时计酬为主。所谓工资形式,是指工资分配所采用的具体方式,最基本的方式是: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计时工资是根据职工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来计算工资额的一种方式。计件工资是按照职工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或完成的工作量,根据企业内部确定计件工资单价,计算工资额的一种方式。计件工资主要适用一些生产型企业,在目标取向上与非全日制用工不一致,计件工资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一般是在企业生产任务饱满的情况下实施的,而非全日制用工一般适用于服务行业,工作任务不平均的情形。因此,非全日制用工一般不实行计件工资。计时工资一般有四种具体计算标准:小时工资制、日工资制、周工资制和月工资制。鉴于非全日制用工具有临时性、工作时间短且灵活等特点,无论是实行日工资制、周工资制还是月工资制都存在一些客观障碍,容易产生纠纷,因此非全日制用工中适合实行小时计酬方式。目前各地开始制定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制定的具体方法与最低月工资标准的制定方法并不完全一致。为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应以小时计酬。
  因此,小时工不一定就是非全日制用工,

最近单位在搞工资包干制度,谁知道工资包干是谁提出来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1、工资包干是指用人单位采取将加班工资约定在工资内的方式,即正常工作时间与加班加点工作时间混合“包干”计酬,这样形成的工资就是包干工资。2、包干制度的提出,是我国在革命战争时期和解放初期实行的一种关于干部生活待遇的制度。每人每月除按一定标准供给伙食外﹐再发给若干实物或货币。3、干工资包含...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条件是什么
答:1958年以后计件工资制的实施受到很大冲击,特别是在十年内乱其间,计件工资制度几乎全部停止实行。1977年国家重申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一样,都是贯彻按劳分配的有效形式。国务院指出:计时工资制是根据职工的工资标准和实际工作时间的长短来计算工资的制度,是我国工资分配的基本形式;但很多情况下,还要实行计件...

计时工资是属于哪种强化安排
答:计时工资属于固定间隔强化,计时工资可分为:周工资制、日工资制和小时工资制。计时工资制是按照职工的技术熟练程度、劳动繁重程度和工作时间的长短来计算和支付工资的一种分配形式。它由两个因素决定:一是工资标准;二是实际工作时间。由于计时工资按照劳动时间支付工资,因此,能够促进职工提高出勤率和提高...

退休工资双轨制是谁搞出来的
答:法律分析:退休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二、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

什么是岗位技能工资制?
答: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岗位技能工资制在实际运行中己产生和暴露出不少的问题,缺陷越来越明显,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企业的内部分配机制,到了需要调整和改革的时候了。编辑本段基本定义 企业员工参加岗位技能理论考试从性质上讲,岗位技能工资制是一种把劳动者的收入与企业经济...

最近单位在搞工资包干制度,谁知道工资包干是谁提出来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包干工资包含工资、各种保险费及节假日加班工资。“包干工资”即正常工作时间与加班加点工作时间混合“包干”计酬。这样的工资实质上是用人单位违反工时制度和剥夺劳动者休息权利的违法行为在工资计算上的反映,是不合法的。我国在革命战争时期和解放初期实行的一种关于干部生活待遇的制度。每人每月除按一定标准...

到日本打工是时薪制还是月薪制。
答:二、年功序列工资制的改进与发展年功序列工作制,虽然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工资制度越来越不适应时代的潮流,因此当今日本又应运而生一些新型工资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种:1.职能工资制。职能工资制是以能力为主、兼顾年资的工资制度。这种工资构成一般按五种情况区分;(1)按学历区分初级...

谁认为,科学管理的中心问题是提高劳动生产率
答:泰罗(也叫泰勒)。我们《管理学》课本上有。

什么是工资定额制?
答:一种观点认为,定额工资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既涉及国家与企业在工资分配方面的关系,又涉及企业对职工个人的分配关系。另一种观点认为,定额工资制是专指国家对企业的工资基金实行按某种定额提取的制度。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定额工资制是指企业在劳动者进行多种形式的定额劳动的基础上,按照劳动者完成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