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作者&投稿:剑看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包括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公路包括公路桥梁、隧道和渡口。第三条 农村公路发展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负责、以县为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建养并重、确保质量,保护环境、保障畅通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加大对农村公路的资金投入,加强对农村公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工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农村公路管理、保护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工作,具体工作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村公路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组织村民配合做好本村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第七条 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农村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和控告破坏、损坏农村公路或者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以及在农村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拦截车辆等影响农村公路安全的违法行为。第九条 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条 农村公路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编制,与国道、省道规划和其他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衔接,形成布局合理的农村公路网络。第十一条 县道和乡道规划的编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办理。

  村道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经批准的农村公路规划需要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农村公路命名和编号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确定。第十三条 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应当与农村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农村公路两侧对应进行,防止造成农村公路街道化,影响农村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第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农村公路规划,结合本地实际,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提出农村公路年度建设计划,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十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优先利用现有公路改建和扩建,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

  县道按照不低于三级公路技术等级建设,乡道、村道按照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等级建设。现有不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农村公路,应当逐步改造。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农村公路时,建设项目中的防护、排水、安全保护、交通标志标线以及便民候车亭或者港湾站等附属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并纳入项目建设成本。第十七条 技术等级为四级及以上农村公路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第十八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第十九条 二级以上公路或者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工程项目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报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广西省对农村公路有哪些保护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共七章四十八条,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包括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公路包括公路桥梁、隧道和渡口。
第三条 农村公路发展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负责、以县为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建养并重、确保质量,保护环境、保障畅通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加大对农村公路的资金投入,加强对农村公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工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农村公路管理、保护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工作,具体工作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村公路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组织村民配合做好本村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 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农村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和控告破坏、损坏农村公路或者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以及在农村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拦截车辆等影响农村公路安全的违法行为。
第九条 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

法律分析: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公路包括公路桥梁、隧道和渡口。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乡道是指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间公路以及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县道、乡道和村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农村公路规划的审批权限在规划中予以确定,其命名和编号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法律依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第三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当遵循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群众参与、保障畅通的原则,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保持路基、边坡稳定,路面、构造物完好,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第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履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落实县、乡(镇)、建制村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养护管理资金财政预算保障机制。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制,执行和落实各项养护管理任务,指导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完善对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目标考核机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农村...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运...

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办法?
答: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公路新建、改建、扩建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资的农村公路新建和改建工程的建设管理。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第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

广西贵港港北区农村公路建房屋离多少米
答:根据查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规定第十一条得知,农村公路应离房屋不少于5米,所以广西贵港港北区农村公路建房屋离不少于5米。港北区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辖区,1996年随着地级贵港市成立而设立,属县级行政区。港北区位于广西浔郁平原中部,是广西南宁、柳州、北海、梧州四大城市的几何中心,是贵港市...

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全文
答:第十条 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主管部门提出行业审查意见发展改革委审批,抄送全国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按现行管理规定进行审批。第十一条 使用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农村道路归哪个部门管
答:村民委员会在乡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可以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和一事一议制度组织村道建设。总的来说,乡村道路一般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具体事项一般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进行负责。法律依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落实本行政区域内...

农村修路归哪个部门管理
答: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负责,落实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和...

交通部对规范农村公路建设有什么规定?
答: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第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安全至上、确保质量、生态环保、因地制宜的原则。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县级交通运输主管...

农村公路是什么部门管
答:农村道路是指修筑在野外乡村地区、供当地各种非机动车辆和拖拉机行驶,也可通行汽车的道路,一般是沟通乡到村、村到村或田法律依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安全至上、确保质量、生态环保、因地制宜的原则。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