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用水卫生由哪个部门管理?是市卫生局管理?家里的井水用测试笔显示值很高又是怎么回事? 生活用水用地下井水该哪个部门管

作者&投稿:务冰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在城市管理是城建部门管理,卫生部门监督。
以上是《城市供水条列》1994年7月19日国务院令第158号规定。
关于农村饮用水管理,现国家还没有明文规定,但各地都仿照有地方自己的规定。
你可以仿照城市,找到相关的政府部门。
如:水务局 卫生局 农村生产生活部等
测试笔没说清楚是那种测试笔,
不过现用的最多的是:PH测试笔和总固测试笔两种。
PH国家标准:大于6.5小于9.5为合格(农村)
溶解性总固国家标准:小于1500mg/L (农村)
以上参照国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一家人的饮水自己管
一大片住户饮用问题规疾控管
对于农村饮水工程项目的水及集中供水规 卫生监督所

测试笔 常见的是TDS(溶解性总固体) 地下水国家标准是分五类从300-2000不等
所以借用生活饮用水的标准1000mg/L

我们这我测过的井水在200-400之间,(上百口井)
个人认为 不高于1000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你用的是电导测试笔,我没有测过井水的电导率,电导率不是地下水的国家标准项

农村的自来水由哪个部门管?~

这个问题没办法完全回答,因为各地的情况不一样,但是大同小异,我把具体的情况和你说一下,你根据你当地的情况去找吧:1、一般来讲,自来水的制造只有本地的城市供水企业,农村不具备建造水厂,生产符合饮用标准的自来水的条件,因此,你当地的自来水肯定是城市供水企业提供的。
2、农村自来水就是城市供水企业生产,但由市水利局下属单位“农村饮用水办公室”管理的,他和供水企业的关系是合作关系,管网由水利局铺设,收费也是农村饮用水办公室管理,收取的水费由农村饮用水办公室向自来水公司缴纳,并支付管理成本。
3、也由部分城郊用户是由城市供水企业直接管理的,或者委托区域供水企业管理(区域供水企业不是自来水公司,只是合作关系,情况和农村饮用水办公室差不多,但是私有化的)。
4、鉴于我国农村自来水管理的特殊性,以上3类都可以是农村自来水的管理部门,不会有其他部门,但具体到你所在片区就要咨询了,但是不管上述关系如何,对用自来水用户来讲,只要确定了哪个单位管理你的片区,他都是自来水管理的直接部门。

由卫生部监管。由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已于今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我国原有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出台于21年前,检测项目只有35项,其中关于无机污染物的检测项目居多,涉及的有机污染物、农药较少,而且其中根本没有检测如藻毒素等微生物的指标。21年来,随着工业化的快速推进,不少地方的水环境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如2005年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今年的无锡太湖蓝藻危机等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些随着水环境污染不断加重而出现在居民用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旧的饮用水国家标准没有相关规定,出现了部分城市自来水水质明显较差,但却符合国家标准的现象。
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增加了71项水质指标,其中,微生物学指标由两项增至6项,增加了对蓝氏贾第虫、隐孢子虫等易引起腹痛等肠道疾病、一般消毒方法很难全部杀死的微生物的检测。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毒理学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2项,增加了对净化水质时产生二氯乙酸等卤代有机物质、存于水中藻类植物微囊藻毒素等的检测。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加至21项。并且,还对原标准35项指标中的8项进行了修订

吉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环境保护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饮用水的管理工作。第六条 饮用水和涉水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饮用水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要求,保证饮用水卫生安全。第二章 供水卫生管理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

济南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22修订)
答:水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任何组...

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答:市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市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市政管理、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工作。第五条 本市鼓励对饮用水卫生的社会监督。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第二章 饮用水的卫生第六条 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有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做好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生态环境、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有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有关工作...

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
答:生活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区应按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和地质矿产部颁发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由环保、卫生、公安、城建、水利、地矿等部门共同划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供水单位应在防护地带设置固定的告示牌、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工作。

铜仁市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
答: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制定村规民约,教育、引导村民自觉履行义务、参与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和供水设施保护。第五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农村饮用水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运行监管、业务指导等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发展改革、农业农村、住房...

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
答:卫生部门则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的卫生监测,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供水单位需密切监控取水口水质,异常时需迅速采取措施并上报环保部门。环保部门需与水行政等部门联合评估水源水质、水量和保护情况,每季度将评估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政府部门需建立健全巡查制度,乡镇和社区也需参与水源保护的日常管理...

沈阳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暂行规定
答: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本市境内的市政集中式给水、企事业单位的自备水、农村的自来水及分散式给水,均按本规定管理。第三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本级行政区域内的饮用水卫生工作。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办法
答: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生活饮用水水质的规定。第十六条 农村饮水工程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农村饮水工程配置消毒设施,并对供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向县(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质检测记录。县(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源水质和供水水质的检测工作。第十七条 农村...

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答:县级以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供水的日常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县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负担原则,负责保障相关工作所需资金,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打击涉及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