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员集体发生食物中毒后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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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一、 接报后处理

1.1 接报范围

所有发病人数在2人及以上,或死亡人数为1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爆发(包括食物中毒)事件。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和接受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病人的医疗卫生人员,初步核实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2 登记

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内容包括:

a.发生单位名称及地址;

b.发病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

c.可疑食物及进食时间、人数;

d.病人中毒表现、就诊或所处地点、救治措施及病人情况。

1.3紧急报告

a.下列两种情况列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b.列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食物中毒事件分级: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 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省级响应)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市级响应)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一次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归县区级响应)

发生死亡病例或者可疑投毒的,应当同时报告同级公安部门。

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时态发展,随时报告时态变化情况。

二、调查前准备及管辖

2.1 调查前准备

携带有关文书、取证、采样工具等,赴食物中毒发生地和肇事者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其中食物中毒发生地包括:

a.中毒病人所在地;

b.中毒病人治疗单位所在地;

c.中毒食品流入地;

d.其他与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有关的地点。

2.2 管辖

a.首接部门应先派员赴现场进行调查;

b.因跨辖区使事故的调查难以及时进行的,应及时通知有关辖区卫生行政部门配合调查,或报请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通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积极配合进行调查;

c.事故的调查由肇事者所在地主要负责,个案调查由病人和治疗单位所在地主要负责,卫生学调查由中毒食品流入地和其他与事故发生有关地主要负责;

三、 现场调查处理

3.1 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调查

a.人员、地区分布情况;

b.饮用水情况;

c.食品供应情况

3.2 个案调查

3.2.1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要求,确定进行个案调查的对象和人数。

3.2.2 两名以上调查员使用《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进行调查,填写应注意下列要求:

a.填写应尽可能完整、无空缺,不能填写的应注明原因;

b.调查发病前72小时内摄入的食品,未发病者调查相应时段内的进食情况;

d.检验结果和可疑致病因素两项目内容,可在完成后由调查人员进行补填;

c.食品的调查应尽可能调查至具体食物品种,因不能详细调查的应予以注明;

e.应由被调查人本人亲自签名;被调查人不能签名的,应由知情成年人代签,并注明原因;被调查人为未成年人的,应由知情监护人同时签名。

3.2.3 收集中毒病人的就诊记录材料。

3.2.4 采集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肛拭、血液、尿液等。

3.2.5 初步判断可疑中毒餐次、食品、来源及其中毒病因。

3.3 卫生学调查

根据已了解到的中毒发生特点和对病因的初步判断,围绕可疑中毒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进行调查:

a.食品原料;

b.工艺配方;

c.食品加工过程和环境,尤应是分装、储存条件、时间及使用的工用具、餐饮具;

d.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有无健康证、近来病史等)及卫生习惯;

e.其他环节。

3.4 可疑样品的采集

根据初步判断有针对性地采集样品:

a.剩余可疑食品和原料(包括留样);

b.食品加工工具、用具及食品容器、餐饮具、操作人员双手等接触食品物品的涂抹样;

c.从业人员粪便、肛拭、咽拭、疮疖脓液等;

d.其他与食物中毒有关的可疑样品。

3.5 初次报告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报后,符合食源性疾病暴发标准的,应在初步核实后,经主管领导批准,在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完成初次报告。

符合突发事件标准的,应在初步核实后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和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网报告。

初次报告内容包括:

a.事故简要情况(接报时间、发生单位及地址、简要发生经过);

b.病人情况(发病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中毒主要表现及严重程度、病人就诊地点及救治情况);

c.可疑食品情况(可疑中毒食品、加工单位及地址、进食时间、进食人数);

d.样品采集情况(包括病人、食品、环节、从业人员);

e.控制措施采取情况;

f.初步印象。

3.6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学调查要求

调查方法的选择

初步判断中毒餐次、可疑食品:必要时抽样调查,进行病例—对照研究(选择病例、非病例);

确定中毒餐次、可疑食品 。

四、实验室检验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点及现场调查对病因的初步判断,确定检验项目,及时对采集的样品进行检验,无法承担或检验结果可疑的及时送市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完毕之后,及时向省级疾控中心上送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检出致病菌的,须保留菌种一个月以上。

封存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检验。

五、 确认

5.1 病人的确认,由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员进行;事故的确认,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

5.2 事故确认根据食物中毒有关诊断标准进行,主要依据:

a.流行病学调查资料

b.病人的潜伏期

c.中毒特有表现

d.实验室诊断资料(为确定病因而进行)

列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食物中毒事件应完成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进程报告要新,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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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的应急预案
答:7、一旦发现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停止一切生产和经营活动,封存所有食品及原料。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应留在学校,配合调查。如有证据证明或有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立即报警。8、确认因食堂提供的食品造成学生食物中毒后,应根据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工作。9、全校教职员工应齐心协力,共...

200分求集体食物中毒和现场急救的预案和相关知道
答:检查病人的呼吸道是否畅通,发现鼻、口中有呕吐物、分泌物应立即清除,使病人自主呼吸。对呼吸浅表者或呼吸停止者,要立即进行口对口呼吸,方法是:让病人仰卧,解开衣领和紧身衣服,术者一手紧捏病人的鼻孔,另一手托起病人下颌使其头部充分后仰,并用这只手翻开病人嘴唇,术者吸足一口气,对准病人嘴部...

卫生员集体发生食物中毒后应如何处理?
答:5.1 病人的确认,由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员进行;事故的确认,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答:②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 ③值班领导应当立即向管理处和公司相关部门报告。 ④现场管理人员根据事态发展趋势,如果认为食物中毒事件严重的,经请示值班领导同意后,立即向具有管辖权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部门报告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

中毒专项应急预案
答:一、处置食物中毒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应急处理程序 1.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牢固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刻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校医室,做出以下措施: (1)初步诊断、...

10人以上中毒事件如何处理
答: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向有关部门 通报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情况。第三章 调查与控制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后,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一)组织卫生机构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二)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
答:1、确认症状:观察患者是否有呕吐、腹泻、发热等症状,确定是否为食物中毒。2、紧急处理:如果症状较重,应立即送医院急救。同时,可以让患者喝些温水或淡盐水,以帮助排出体内的毒素。3、保存食物:如果还有剩余的食物,应立即停止食用,并保存好以备检测。4、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食物...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答: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按规定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一)报告责任单位及报告时限、程序 1、医院应当在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2小时内向宁安市卫生局报告。 2、市卫生局接到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应当通知有关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并同时向共同的上...

法律是如何规定集体性食物中毒
答:关于集体性食物中毒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条:国务院组织制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第一百零七...

如何处理食物中毒事件
答:如何应对食物中毒事件?食物中毒是一种常见的健康问题,由于食品安全问题而导致。当你吃了被污染的食物后,可能会出现腹泻、恶心、呕吐和其他不适症状。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尽快采取行动。首先,如果你感到身体不适,一定不要强迫自己吐出食物。你应该让身体自己排出毒素,这样可以保护胃粘膜和食道。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