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试用期时间,但公司迟迟未签订劳动合同,这时被辞退

作者&投稿:达奚梦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已过试用期时间,但公司迟迟未签订劳动合同,被公司辞退,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第二月起的两倍工资,最多11个月。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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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试用期两个月已经过了,但是在这段时间内公司没有和我签正式合同...
答:3日 并可以主张如下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本人试用期已过,但未签订劳动合同,我也不想继续干下去了,对公司能提...
答:您好:我们是“黑凤梨”劳动法律问题解答组。根据您的情况,我们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向您做出如下专业解答: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用人单位超过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形式劳动合同,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第82条: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未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形式的...

我在公司工作快半年了,试用期也过了三个月,但是还没签合同,也没上保险...
答:1,不知道你的工作期限是多久,但《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所以你公司规定的试用期本事就可能违法。2,《劳动合同法...

试用期已经过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没有犯错误,公司单方面辞 ...
答:1、不签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第一个月不是双倍。2、合同试用期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2、公司单方面无正当...

试用期已经过了几天,公司不提辞退我,也没签合同,是什么意思?
答:这个没办法,只能等下去了,或者你去问问公司领导。有的公司吧,就是不给你转正,试用期嘛,如果表现的很出色的就留下来,一般的过了试用期都会辞退的,这个要看他们了。

我试用期一个月过了,但公司过了10多天才拟合同,我也没打算做下去了,现...
答:但是法律并没规定用人单位(公司)不许延长试用期,提问者就业后试用期一个月过了10多天,用人单位(公司)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视为试用期延长。三、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

已过试用期时间,但公司迟迟未签订劳动合同,这时被辞退
答:已过试用期时间,但公司迟迟未签订劳动合同,被公司辞退,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第二月起的两倍工资,最多11个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

公司过了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又以各种理由要我们走人,该怎么办...
答:首先收集你在公司工作过的证据,比如说:入职登记表,考勤数据,工资单,工资卡银行对帐单,工作牌,工作服等等,越多越好。拿到证据后,与公司协商补偿,如果公司拒绝,可以直接凭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以下权利:1、放发拖欠的劳动报酬。2、因未签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的双倍工资。3、...

公司说工作3个月是试用期,可是3个月过后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仍然在工 ...
答:可以去告公司,你直接去法院起诉公司即可,你也可以去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员工在进入公司工作一个月之内企业就得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法律规定了试用期的时间,试用期并非企业想多长就多长。工作三个月而不与员工签订合同显然是违法的,法院起诉能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

...试用合同并没有注明转正后的合同期限,在试用期到了以后不肯签订转正...
答: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存在“试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也就是说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而非“试用合同”,合同中的“试用期限”就是你和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期限,故此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因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第二,可以按照同工同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