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们公司做了快两年了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老板说不要我了我该怎么办 我在我们公司做了快两年了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老板说不要我了我...

作者&投稿:许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工作快两年了,视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合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在我们公司上班快两年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老板说不要我了。请问我该怎么做~

  上班快两年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辞退,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明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两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方面辞退劳动者,若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想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在我们公司做了快两年了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老板说不要我了我该怎...
答: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工作快两年了,视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合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

在公司上班2年了,公司没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我上保险,法定加班也没...
答:在公司上班2年了,有工资条,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公司没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书面要求补签,如果拒绝你或要求你不要上班了,他将受到罚款处罚;基本1900,应该上税,老板有代扣代缴工资税的义务;没给上保险,你可以要求保险;至于法定加班也没有加班费,要有证据。新劳动法规定08年1月1日实施,签劳动合...

在厂里做了两年多,厂里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交社保,我辞职的...
答:可以的。你以单位不签合同、不交社保被迫辞职为理由提出,将辞职通知邮递给单位,并保留邮寄的证据,然后申请劳动仲裁,索取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半年不到算半年,超过半年算一年。基数为你前面12个月的工资平均。

我在我们公司做了快两年了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老板说不要我了我该怎...
答: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两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方面辞退劳动者,若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想劳动者支付...

在用人单位工作了两年多,一直不签劳动合同,但现在用人单位要补签劳动...
答:在用人单位工作了两年多,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但最多不超过11个月。由于已工作两年多,超过了可主张二倍的工资的时效,无法再追讨二倍的工资。但按照《劳动...

请问,我在一个公司干了2年就辞职了,出去1年后老板又叫我回来上班了但是...
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

我在厂里做了两年多没签合同,今年是第三年这个月才开始签合同,保险也...
答: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第三年签合同,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保险未买可以要求补缴。如果被辞退,可要求经济赔偿金,如果主动离职,可要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为双倍经济补偿金,工龄每满一年,经济补偿金标准为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为半...

工作快2年了,一直都处于没有被公司签合同和交社保.这到底是谁的责任...
答: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在公司上班两年多了,一直没有签合同没有缴纳五险一金,怎么办?
答: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七条规定,工作满一个月后,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在满一个月的第二天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该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工作满一年后,仍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没有终止期限的合同。如假设你2010年1月1日...

我在公司干了两年多到现在一直都没有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买相关保险,现 ...
答:注意,是公司提出,不是你提出解除。经济补偿一年一个月,未满一年,超过半年按一年计,不超过半年按半年计,拿半个月经济补偿。)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提出以上要求。不用找律师,一告一个准。你本人要注意收集在公司干了两年多的证据材料,做为你跟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