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的通知

作者&投稿:巨顾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不断提高我省国家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以适应国家行政机关高效能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我省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行政机关工作的性质、职能及职位的要求,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第三条 国家公务员培训的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为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促进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第四条 国家公务员培训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参加培训是国家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公务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第二章 培训分类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第六条 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进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使新录用人员树立公仆意识,了解国家行政机关的特点、职能及运作程序,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和行为规范,以符合行政机关工作职位的基本要求。
  初任培训在试用期内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培训合格者方能任职、定级。未参加培训和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任职、定级。第七条 任职培训是对省直行政机关晋升副处级以上,地、州、市、县行政机关晋升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按照相应职位的要求进行的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提高其组织、决策、协调和创新能力,以适应所任领导职务的要求。
  任职培训一般应先培训后到职。确有特殊困难,经任免机关批准,亦可先到职后培训,但必须在到职1年内完成。
  任职培训时间,副县(处)级以上不少于30天。第八条 调入行政机关任职和在行政机关内部晋升为助理调研员以上,地、州、市、县行政机关晋升为副主任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按照本《暂行规定》第七条的原则执行。第九条 专门业务培训是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不同工作业务和工作技能要求进行的培训。通过培训,使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国家公务员增强业务技术能力,以适应履行专项业务工作的需要。
  专门业务培训根据需要组织实施。培训时间根据掌握专门工作所需技能的内容,由各地各部门确定。专门业务培训方案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
  未经专门业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专门业务工作。第十条 更新知识培训是对全体在职国家公务员进行的以增新、补充、拓宽相关知识为目的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国家公务员及时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信息,以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更新知识培训以5年为一个周期,每人每年参加更新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一个周期内可采取集中时间培训,亦可分年度集中培训。第十一条 经任免机关或国家公务员培训综合管理机构批准,对组织人事部门和单位主管部门在同一周期内组织的相同类型、相同科目、相同内容的培训,在国家公务员培训中予以认可。第三章 培训科目第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培训科目一般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根据不同类型的培训在内容上应有所侧重。第十三条 公共必修课是各类培训必须设置的科目,主要内容包括邓小平理论、法律法规和政策、行政管理理论、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技术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以及根据云南特点必须设置的内容。任职培训增加领导科学和现代管理科学知识等内容。
  公共必修课教材,统一使用国家人事部编印的和省人事厅根据国家人事部制定的教学大纲编写或选定的教材。第十四条 专业必修课是根据各业务主管部门工作的需要设置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科目。教材由各业务主管部门选定或编写。第十五条 选修课是面向社会、面各市场、面各世界,为拓宽国家公务员知识技术领域设置的科目。教材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编写或选定。第四章 施教机构第十六条 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实行资格认定制度。承担国家公务员培训的行政院校,政府各工作部门所属的国家公务员培训机构、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和其他施教机构,由省、地(州、市)人事部门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程序认定。地、州、市级施教机构,须报省人事厅备案。取得资格的培训施教机构,方可承担国家公务员培训任务。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一、废止下列规章

  (一)云南省关于科研事业费拨款管理的暂行规定(1986年11月12日云政发〔1986〕158号文件发布)

  (二)云南省基础教育分级管理暂行规定(1990年10月19日云政发〔1990〕195号文件发布)

  (三)云南省文化站工作规定(1990年12月5日云政发〔1990〕220号文件发布)

  (四)云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实施细则(1993年4月26日云政复〔1993〕109号文件批准发布)

  (五)云南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1995年10月2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1号公布)

  (六)云南省公路养路费减征免征管理办法(1997年12月2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46号公布)

  (七)云南省边境口岸收费管理办法(1997年12月2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50号公布)

  (八)云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1999年11月1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公布)

  (九)云南省法律援助办法(2001年1月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1号公布)二、废止下列规范性文件

  (一)云南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2日云政发〔1993〕263号文件发布)

  (二)云南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1994年1月4日云政发〔1994〕3号文件发布)

  (三)云南省公路养路费固定包干缴纳暂行办法(1994年12月17日云政发〔1994〕265号文件发布)

  (四)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1996年3月7日云政办发〔1996〕45号文件发布)

  (五)云南省机动车辆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1996年3月14日云政发〔1996〕58号文件发布)

  (六)云南省人才招聘广告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4月29日云政办发〔1997〕64号文件发布)

  (七)云南省单位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5月14日云政办发〔1997〕73号文件发布)

  (八)云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1997年6月19日云政发〔1997〕101号文件发布)

  (九)云南省城市住宅建设标准(1997年7月2日云政发〔1997〕104号文件发布)

  (十)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1997年12月15日云政办发〔1997〕202号文件发布)

  (十一)云南省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规定(试行)(1998年3月18日云政办发〔1998〕38号文件发布)

  (十二)云南省院省校合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4月10日云政发〔1998〕69号文件发布)

  (十三)云南省花卉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1998年6月22日云政发〔1998〕109号文件发布)

  (十四)云南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1998年7月31日云政发〔1998〕138号文件发布)

  (十五)云南省农村电价管理规定(1998年8月30日云政发〔1998〕168号文件发布)

  (十六)云南省环境污染控制小额贷款管理办法(1998年9月2日云政办发〔1998〕184号文件发布)

  (十七)云南省完善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1998年9月7日云政办发〔1998〕182号文件发布)

  (十八)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实施暂行办法(1998年11月24日云政发〔1998〕225号文件发布)

  (十九)云南省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直接登记制实施办法(1998年12月7日云政发〔1998〕232号文件发布)

  (二十)云南省防伪技术产品管理办法(试行)(1999年1月16日云政发〔1999〕9号文件发布)

  (二十一)云南省乡(镇)供电所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6月22日云政办发〔1999〕139号文件发布)

  (二十二)云南省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9月14日云政发〔1999〕171号文件发布)

  (二十三)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园艺植物品种保护办法(暂行)(2000年9月28日云政发〔2000〕152号文件发布)

  (二十四)云南省旧机动车流通管理实施细则(2000年11月2日云政办发〔2000〕235号文件发布)

  (二十五)云南省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1年2月27日云政办发〔2001〕34号文件发布)

  (二十六)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惩暂行规定(2001年3月12日云政发〔2001〕34号文件发布)

  (二十七)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车辆实行统一保险的管理办法(试行)(2001年3月12日云政办发〔2001〕45号文件发布)

  (二十八)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车辆实行统一维修的管理办法(试行)(2001年3月12日云政办发〔2001〕45号文件发布)

  (二十九)云南省信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暂行)(2001年3月23日云政发〔2001〕41号文件发布)

  (三十)云南省计划生育重点帮扶实施办法(2001年7月11日云政办发〔2001〕129号文件发布)

  (三十一)云南省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试行办法(2001年8月6日云政办发〔2001〕145号文件发布)

  (三十二)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2002年1月23日云政办发〔2002〕12号文件发布)

  (三十三)云南省产权交易暂行规定(2002年3月18日云政发〔2002〕38号文件发布)

  (三十四)云南省造林绿化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办法(2002年4月3日云政办发〔2002〕31号文件发布)

  (三十五)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6月12日云政办发〔2002〕68号文件发布)

  (三十六)云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暂行办法(2002年7月12日云政发〔2002〕89号文件发布)

  (三十七)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8月26日云政办发〔2002〕115号文件发布)

  (三十八)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2003年8月18日云政发〔2003〕113号文件发布)

  (三十九)云南省磷资源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2月3日云政发〔2004〕10号文件发布)

  (四十)云南省磷资源保护资金收取管理办法(2004年2月3日云政发〔2004〕10号文件发布)

  (四十一)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2004年3月5日云政发〔2004〕45号文件发布)

  (四十二)云南省农业税费改革省对县转移支付办法(2004年4月15日云政办发〔2004〕89号文件发布)

  (四十三)云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实施办法(2004年6月15日云政办发〔2004〕133号文件发布)

  (四十四)云南省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办法(2004年7月6日云政发〔2004〕127号文件发布)

  (四十五)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管理办法(2005年5月21日云政发〔2005〕81号文件发布)

  (四十六)云南省电子信息产业10户重点扶持企业认定办法(试行)(2005年6月1日云政办发〔2005〕104号文件发布)

  (四十七)云南省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2005年12月27日云政办发〔2005〕225号文件发布)

  (四十八)云南省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办法(2006年3月27日云政发〔2006〕47号文件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省人才招聘广告的管理,促进我省人才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才市场条例》和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强人才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过报刊、广播、电视、路牌、橱窗、印刷品、霓虹灯等形式发布的人才招聘广告,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人才招聘广告,是指招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各类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及其它具有专业技术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以及人才供需信息发布会、人才交流洽谈会等的广告。第四条 人才招聘广告应符合国家广告管理和人事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内容真实、合法、准确,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应聘者。第五条 人才招聘广告实行审批和备案制度。人才招聘单位按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一)招聘单位为在昆的省属单位和中央国家部委在昆单位,以及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报省人事厅审批。上述招聘单位不在昆的,报所在地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二)招聘单位为地(州、市)、县(市、区)属单位的,分别报地(州、市)、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三)其他招聘单位分别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四)在省内跨地区招聘的单位,应先经招聘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再经招聘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出省招聘的,报省人事厅审批;
  (五)省外来云南招聘的单位,凭招聘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或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审批后,报省人事厅审批。第六条 招聘单位办理人才招聘广告审批手续时,除按规定填写《发布人才招聘广告审批申请表》外,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招聘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加盖原登记注册机关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聘的需提交单位成立时机构编制部门的批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
  (二)招聘广告文稿;
  (三)异地招聘的需提交招聘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或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审批证件;
  (四)广告管理法规、规章所要求的其它证件。第七条 《人才招聘广告审批申请表》由省人事厅统一印制。凡经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发布的人才招聘广告,应填写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格式为“×人广审(××)××××号”。第一个字代表审查机构,省人事厅简称为“云”,各地、县(市)分别采用简称;括号内的字代表审查年份,后四位字代表广告批准序号。人才招聘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一年。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才招聘广告不得发布:
  (一)未经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审批的;
  (二)伪造、涂改、盗用或者非法复制广告审查证明的;
  (三)审批证明有效期满的;
  (四)未标明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
  (五)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提出复审建议的;
  (六)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立案查处的。第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人才市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条 各地已出台的有关管理办法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工商局、省人事厅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1997年5月1日起执行。

湖南衡山县属于哪个市
答:衡山县,隶属湖南省衡阳市,地处湖南中部偏东、湘江中游,因境内有衡山而得名。东临衡东县,南接衡南县,西界衡阳县、双峰县,北抵湘潭县,中部环绕衡阳市南岳区。地理坐标:东经112°27′~112°57′,北纬26°58′~27°28′。南北长54.5公里,东西宽48公里,总面积944平方公里。截至2017年末衡山...

南盛的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南盛镇
答:分别完成年征收任务的151.68%、190.54%和134.14%; 2007年农村人平收入4988元,比上年增长12.0%。近年来,该镇根据本地实际,充分发挥山地资源优势,确立了“建设成为全省镇级沙溏桔最大主产区”的目标,致力优化做强柑桔产业。2000年,南盛镇的柑桔种植被广东省政府确认为“一乡一品”项目;...

:) 我去云之南旅游,能介绍一下云南历史和历史遗迹及地址吗,还有就是当...
答:1363年红巾农民起义军在云南各族人民的支持下,一度由四川进入云南,打击了元朝封建主在云南的统治。 明朝建立后,朱元璋于1381年派傅友德、蓝玉、沐英率大军西进平定云南,1382年建立了云南布政使司(相当于省政府)和都指挥司(相当于省军区),云南内地设府、州、县,实行以流官为主的统治,在边远地区则建立宣慰司、宣抚...

泸州在哪个省
答:县人民政府驻地合江镇少岷路。辖合江、白沙、先市、九支、凤鸣、榕山、福宝、先滩、望龙、佛荫、尧坝、五通、白鹿、甘雨、自怀、大桥、车辋17镇,白米、密溪、参宝、焦滩、榕右、天堂坝、二里、锁口、实录、虎头、南滩、石龙12乡。村民委员会502个、村民小组3497个、城市社区居委会5个、农村居委会32个。 叙永...

学校获得的荣誉有哪些?
答:4、2004年5月, 中国青年报举办的“中国最具发展潜力的民办高校”的评选活动中,学院被评为“中国三所最具发展潜力的民办高校”。5、2004年5月, 共青团江西省教育厅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委员会授予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光荣称号。6、2004年3月, 学院荣获江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室、江西省教育厅联...

关于广东省征地青苗赔偿的标准?谁知道的?
答: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2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0年修订调整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06年7月25日我厅印发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南盛镇有联昊通吗?
答:有。根据查询企查查得知,云浮市云城区联昊通速递物流服务部,成立于2006年,位于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南盛镇,是一家以从事邮政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为0.1万人民币。

求南浔的历史
答:明末潘尔夔《浔溪文献》云:“阛阂鳞次,烟火万家;苕水碧流,舟航辐辏。虽吴兴之东部,实江浙之雄镇。关于“烟火万家”之说,明万历至清康熙、乾隆、道光...1958年10月南浔与东迁、马腰、横街、北里、三长五个乡合并建为南浔人民公社,南浔镇属公社的18个大队之一。1983年由省辖湖州市郊区人民政府管辖,1986年撤...

江南指的是哪几个省?
答:广义的江南包括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六省一市长江以南地区。如今的江南具体指:上海、浙江北部、江苏南部、安徽东南部长江中下游以南部分地区。江南,是指地理区域,顾名思义,意为长江之南,在人文地理概念里特指长江中下游以南。先秦时期,江南属汉地九州,被中原称为"吴越" ...

福州市有什么名胜古迹
答:2、福州华林寺 福州华林寺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福州鼓楼区北隅、屏山南麓,福建省人民政府东侧。北宋乾德二年(964年),吴越国王钱氏割据时,福州郡守为祈求国境安宁而建,初名“越山吉祥禅院”。宋高宗赵构赐御书“越名“越山吉祥禅院”。宋高宗赵构赐御书“越山、环峰”,明正统九年(144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