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监管账户管理办法

作者&投稿:晏呼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律分析:银行机构负责对其下属的全部监管银行进行预售资金监管业务指导、协调工作,做好与监管机构日常业务工作对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与监管机构、监管银行共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监管账户可以办理现金交存,不得办理现金支取;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的监管账户,可以办理查询业务,不得办理转账业务。监管账户仅用于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支出,监管账户发生的其他支付结算费用应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其他账户以其他方式结算,不得在监管账户内结算。

法律依据:钦州市住建委《关于商品房预售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监管银行与监管系统

(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实行网上监管,具体监管工作委托下属的房屋产权交易监理中心(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应当按照监管系统技术要求建立银行端监管系统,按需设计开发交存预售资金的专用POS机。

(二)银行机构应当与监管部门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协议,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二、监管账户的开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当按单个预售。

许可申请项目(以下简称监管项目)开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即1个监管项目(1本预售许可证),应当签订1份监管协议,原则上开立1个监管账户,最多不超过3个监管账户。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开立的监管账户属于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和支出。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则上选择与项目贷款相同的银行机构作为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开设监管账户时,需向监管银行提供开立账户的相关资料以及监管机构下发的《钦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户通知》。

监管账户开立后,监管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银行钦州中心支行报备。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开设的监管账户名称,按以下两种方式确定:

1.尚未具有多级账户管理的银行机构,监管账户户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应缩减在5个汉字以内)+加括号的相关楼栋号”三个部分组成,并于《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相对应,其中企业名称须与该企业基本账户名称一致。监管账户预留银行签章上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与房地产企业名称一致。

2.具有多级子账户管理的银行机构,监管账户户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下设的多级子账户按单个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项目名称、相关楼栋号进行分级管理,监管账户预留银行签章上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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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答:各地不一样的,但大多大同小异:(1)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变更企业名称、监管账号等开户相关信息的,应当到资金监管机构、商业银行办理相关变更手续。(2)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房价款。(3)购房人应当凭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通知书,通过商业银行网点柜台、新建商品...

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答:四平市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如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预售商品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市本级)...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答:第三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以下简称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淮南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淮南监管分局负责对监管银行的预售资金监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设立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贷款银行(含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

监管资金管理办法
答:类似网上交易平台如支付宝,财付通等支付平台。资金监管是一种免费服务,资金管理公司不向买卖双方收取任何费用。一、资金监管的定义: 资金监管,是指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不直接通过经纪公司,而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具有担保资质的机构在银行开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划转。二、资金监管适用...

洛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洛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最新)
答: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支、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是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获得预售许可证后竣工验收备案前出售...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
答:第三条市国土房管局是本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中心(以下简称市资金监管中心)是本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机构,具体负责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市国土房管局可以委托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承担本辖区内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工作。第四条本市新建商品房预售...

浦江县商品房资金监管实施细则
答:第十条 预售人应当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账户管理规定,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监管银行正式开立资金账户,开立的资金账户账号应当与预发放资金账户账号一致。 第十一条 监管银行在专用账户开立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预售人的开户申请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

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
答:除依法公开的信息外,使用房地产信息系统应当进行数字认证,以获取相应的操作权限。信息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由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第六条 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成立和完善相关房地产行业组织。房地产行业组织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组织章程,实行房地产行业自律...

官方发布《石家庄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答:《办法》中提到,监管机构将建立统一的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信息系统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 《办法》中明确提出,监管机构与开发企业、监管银行在签订监管协议时,应当以该预售项目的预售平均价确定40%的比例为重点监管资金,用于支付建筑安装、区内配套建设等。购房人所缴纳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

全国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出台
答:据财联社消息,全国性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制定出台。据了解,该管理办法明确,预售资金额度监管为“重点额度监管”。由市县级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工程造价合同等核定,能确保项目竣工所需的资金额度,当账户内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超出额度的资金可以由房企提取自由使用。知情人士指出,此次新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