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无法对第三人履行义务时应当怎么办? 隐名代理中,受托人拒不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该怎么行使自...

作者&投稿:暴娥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是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六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但是,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是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28条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因非因受托人的原因致使委托合同终止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929条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代理人越权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是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六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是,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是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九百二十九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合同法》第403 条第2 款规定,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

涉及民诉法理,因为一诉一权,否则按撤诉处理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存在,就不会与受托人订立合同的除外。

第一个问题:本案中的第三人并没有不向受托人履行义务而导致受托人不能对委托人履行义务。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规定说一定要受托人向委托人披露。

第二个问题:目前委托合同已经到期,委托人并无续约的意思表示。如果受托人还要继续其与第三人的合同,那他就属于无权代理,在没有委托人追认的前提下应归于无效。

建议:A可以基于对房屋的所有权,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第三人拒不返还的,A可以起诉其侵权(侵犯A对房屋的所有权),由此造成第三人损失的,应向B要求赔偿而与A无关。至于B的行为如果造成A的损失的,可以要求B赔偿(在损失的范围内)。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无法对第三人履行义务时应当怎么办?
答: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是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六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

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因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请问由谁承担责任...
答: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
答:指的是在受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中,因委托人的原因造成受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即第三人可以选择请求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请求仍然由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但第三人只能选择其一,选定后不得变更。例子,我也...

简述未披露委托人的代理中委托人的介入权和第三人的选择权。
答: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不能对第三人履行义务时,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此后,第三人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合同的相对人,第三人的这种权利即为第三人的选择权。《合同法》第403条第2款规定:“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

委托合同对第三人损失责任如何认定
答: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是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

无偿委托合同中受托人致第三人损害怎么办?
答:法律主观:无偿委托合同中受托人致第三人损害的处理办法:1、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2、受托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受托人承担责任;3、因不可抗力或者受委托人不存在过失或者过失轻微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委托人与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

第三人的选择权是什么
答: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在发现了本人之后享有的选择权。【法律依据】《合同法》第403条第2款,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
答: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是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

试述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效力。
答: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

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
答:同时,委托人还应支付给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垫付的相关必要费用。 3、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因受托人的过失而未能完成,委托人可以不支付报酬或是就已经完成的部分支付相应的报酬。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应由委托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的连带责任是在委托人不足以承担时才承担责任。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