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借阅和保管规定是什么? 会计账簿保管与借阅的问题

作者&投稿:荣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1、 会计档案为本公司提供利用,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公司负责人或集团相关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批准方可借阅。

2、 公司以外的部门借阅会计档案时,借阅人应持有所属单位正式介绍信,经被借阅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和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集团总部部门因工作需要须借阅各分子公司会计档案时,应经集团财务总监和被借阅单位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 财务部应建立借阅登记清册,所有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4、 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不得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本单位领导和财务主管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5、 借出的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6、 所有内外部会计档案借阅,一律须被借阅单位财务部档案管理员全程陪同,借阅地点仅限本单位档案室或财务部。

会计档案保管规定: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15年。其中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永久。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年,学会计论坛。

(二)会计帐簿类

1、日记帐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5年

2、明细帐;总帐;辅助帐15年。

3.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帐簿永久。

(三)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 3年;

2、月季度会报表15年;

3、年度会计报表永久。

(四)其它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25。

2、财务成本计划3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会计档案借阅批准以哪个规定为准?~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会计档案的借阅: A.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提供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须经上级主管单位或单位领导、会计主管人员批准。   B.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单位内部人员借阅会计档案时,应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C.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D.借出的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④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其特点可分为永久性和定期性两类。凡是在立档单位会计核算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会计核算的,对工作总结、查考和研究经济活动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会计档案,应永久保存。定期保管期限分别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如:1996年度终了日为12月5日,保管期限按1997年元月1日开始计算。   为了全面反映会计档案情况,上档部门应设置“会计档案备查表”及时记载会计档案的保存数、借阅数和归档数,做到心中有效、不出差错。

会计档案借阅和保管规定是什么?
答:4、 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不得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本单位领导和财务主管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5、 借出的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6、 所有内外部会计档案借阅,一律须被借阅单位财...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答: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第十二条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

企业档案管理的归档范围和借阅规定是怎样的?
答:归档时间方面,常规合同与报表需按要求及时提交,特殊档案如声像和活动文件,各部门需在月底汇总到人力资源部,会计档案则由财务部保管。借阅档案时,需严格遵循借阅手续,禁止涂改和撕毁,确保信息保密。对于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销毁过程需经过严格的审批和监督,由专人负责鉴定、登记,确保合规进行。无论...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最新规定
答: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会计凭证,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报送会计机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有权拒绝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档案如何管理?
答: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保管,根据需要,参照前款规定办理。第十六条 《档案法》第十四条所称保密档案密级的变更和解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第十七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出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因资产转让需要转让有关档案...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答:第二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各机关、团体、国营企业、建设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切实地把会计档案管好。...

有人给么?档案借阅管理制度和档案室管理制度 ,大家给我吧,有高分的_百...
答:1.“调卷单”以一单一案为原则,借阅时间最长以一周为限,如有特殊情形应延长调阅期限时,应按调阅程序重新办理。 2.调卷人员对于所调档案,不得抽换增损,如有拆开必要时,亦须报明原因,请管档人员负责处理。 3.调卷人员调阅档案,应于规定期限内归还,如有其他人员调阅同一档案时,应变更调卷登记,不得私自授受。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内容
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规定。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新修订的档案法规定
答: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机构变动或者撤销、合并等情形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单位或者...

借阅档案需要什么手续
答:法律分析:1、企业档案主要为机关和下属单位服务,对外提供利用时,需经档案主管领导批准。2、借阅档案时,要持单位介绍信(写明查阅内容和目的,要有主管领导签字)和本人工作证办理借阅登记手续。3、标明传达、阅读范围的文件,只准有阅文权的单位使用。4、借出或归还档案时,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