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和一个公司签订协议,以公司的名义销售货物,价格自己定赚取利润,这样的销售方式是否合法? 公司2018年4月份和对方签订了合同,4月份就发货了,是采用...

作者&投稿:滑卿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法人或是自然人。因此个人和公司可以同等资格地签立合同。但是属于必须提供资质的要件之类的合同则另论。
个人与公司怎么签合同?仍按《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双方明确意愿进行签立吧。个人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而公司方要盖公司公章及法人代表私章或者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代销商品业务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核算时,委托方和受托方分别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答案~

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受托方严格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商品,只收取手续费。
在这种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销项税额;受托方以委托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进项税额。
由于受托方按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必然导致同一业务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相等,一般情况下,受托方交纳的增值税额为零。同时,对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收入应作为向委托方提供的劳务报酬并交纳营业税。
例2: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协议价200元/件,该商品成本120元/件,B企业按协议价格出售给顾客,A企业按售价的10%支付B企业手续费。B企业销售了全部甲商品,并向A企业开具了代销清单(增值税税率17%,营业税税率5%)。
(一)A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1.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12 000
贷:库存商品12 000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23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20 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 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12 000
借:销售费用 2 0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2 000
3.收到B企业汇来的价款净额(不含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21 4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21 400
(二)B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1.收到甲商品时:
借:代理业务资产20 000
贷:代理业务负债20 000
2.实际对外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23 4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20 000×17%)
3.取得A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 4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3 400
借:代销商品款20 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20 000
4.支付A企业款项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23 400
贷:银行存款21 400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2 000
5.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或其他业务支出)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0(2 000×5%)

扩展资料:
由于代销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委托方在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时不确认收入,但需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账户,在商品发出时,将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转入本账户的借方。当受托方将商品实际销售后,应向委托方出具代销清单。
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时,按协议价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贷记本账户。本账户期末余额列示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的代销手续费,作为商品流通费用,计入营业费用。
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许多企业为了扩大产品的销售量,提高企业的销售收入,增加企业利润,采取代销的方式进行商品销售。在这项业务中会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种税务处理。由于该销售方式比较复杂,财会人员在会计处理上容易混淆。在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下,可以对双方的处理方法作如下分析。
一、视同买断方式
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与委托方按协议价结算,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委托方应在发出商品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认收入,以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销项税额;受托方以委托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进项税额,但其销项税额应按实际售价与增值税税率的乘积计算得出,并开具相应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也就是说,如果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仍与委托方按原协议价结算,以商品差价作为经营报酬,则此差价构成了代销商品的手续费,对此差价(不包括增值税)仍应再征收营业税。可见,对这部分差价收入不仅要征收增值税还要征收营业税。
例1: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按协议价200元/件结算。该商品成本120元/件,增值税税率17%。B企业实际售价为240元/件,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B企业销售了全部甲商品,并向A企业开具了代销清单(营业税税率5%)。
(一)A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1.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 23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20 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12 000
贷:库存商品12 000
2.收到B企业汇来的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23 4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23 400
(二)B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1.收到甲商品并取得A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时:
借:库存商品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4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23 400
2.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28 080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24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 080(24 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支出)20 000
贷:库存商品20 000
3.按协议将款项付给A企业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 23 400
贷:银行存款23 400
4.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或其他业务支出) 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00(4 000×5%)
二、收取手续费方式
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受托方严格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商品,只收取手续费。在这种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销项税额;受托方以委托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进项税额。由于受托方按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必然导致同一业务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相等,一般情况下,受托方交纳的增值税额为零。同时,对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收入应作为向委托方提供的劳务报酬并交纳营业税。
例2: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协议价200元/件,该商品成本120元/件,B企业按协议价格出售给顾客,A企业按售价的10%支付B企业手续费。B企业销售了全部甲商品,并向A企业开具了代销清单(增值税税率17%,营业税税率5%)。
(一)A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1.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12 000
贷:库存商品12 000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23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20 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 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12 000
借:销售费用 2 0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2 000
3.收到B企业汇来的价款净额(不含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21 4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21 400
(二)B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1.收到甲商品时:
借:代理业务资产20 000
贷:代理业务负债20 000
2.实际对外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23 4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20 000×17%)
3.取得A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 4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3 400
借:代销商品款20 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20 000
4.支付A企业款项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23 400
贷:银行存款21 400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2 000
5.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或其他业务支出)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0(2 000×5%)
委托代销商品简称“托售商品”。委托其他单位代为销售自己所经营的商品。包括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寄销和提前移库下放的商品。企业委托代销商品时,应与受托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规定代销品种、价格、手续费标准、供货结算期限等,作为双方共同执行的依据。
商品发给其他单位代销时,委托单位不作商品销售,不进行货款结算,不转移商品所有权。代销商品仍属委托单位库存商品的一部分,在“库存商品”帐户下设“委托代销商品”专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待受托单位按合同交来代销商品货单及货款时,再作为营业收入入帐,同时结转委托代销商品成本。所支付的代销手续费可作费用列支或者冲减“营业收入”。
与发出商品区别
发出商品与委托代销商品的区别:
1、发出商品:在一般销售方式下,企业对于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通过“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即企业对于发出的商品,在确定不能确认收入时,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2、委托代销商品:是企业委托其他企业代销商品的一种销售方式。企业委托代销发出的商品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企业委托其他企业代销商品时,在发出商品时,如果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比如以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或视同买断方式但对方未销售掉的可以退回的情况),那么企业发出商品时,应该先将成本由“库存商品”转入“委托代销商品”。
因此这个“委托代销商品”与“发出商品”科目的性质是类似的,而“发出商品”科目的性质与“库存商品”科目的性质是类似的,因此委托代销商品是委托方的存货。
参考资料:
委托代销商品-百度百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第九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八条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因此,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按照原来的适用税率开具发票。

个人与公司协议书
答:七、除符合被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15天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

以个人名义与公司签订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答:在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情形下,该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即个人名义与公司签订合同该主体之间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

个人与公司签定的协议书有效吗
答:企业和个人签定协议依法签订的都是有效的,但是要注意遵守签订规则。请参考以下法律资料:《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五十二条 有下...

我要以个人的名义和一家生产企业签定一份合作协议.不知道可行不?_百度...
答:护,我建议你以你自己的名义成立一个公司,专门做一个中间商的角色,在以公司名义和那个公司签订合 作协议。还有关于违约金的问题,你必须说明具体的金额,如果违约金不多的话,甲公司完全可能把你踢掉,而直 接和外商合作。

跟一个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工作在另外一个公司,这样违不违反劳动法...
答:跟一个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工作在另外一个公司,这样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原因给前一家公司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剩余的业务要用该公司法人的另外一个公司执行,怎么办
答:如果没有在注销前处理,公司就注销了,给你造成损失的,可以追究公司股东(作为清算组)的责任。目前剩余的业务由另外公司执行的话,应与该承接的公司签署书面协议,约定清楚各方的权利义务。

跟一个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工作在另外一个公司,这样违不违反劳动法...
答: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两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上班岗位从一个公司调到另一个公司,又没从新签合同是否违反了劳动法,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首先如果与一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是借调到另一公司,原来...

一个人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另一家签居间合同可以吗?
答:可以。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

请问我和某公司签了一个协议,负责人签了姓名并且按了手印,但没有盖公司...
答:不生效。公司是一个法人单位,其所签订的合同应当是公章与法人代表,才有法律效力。一个人名字签订的合同只能是代表个人。根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草案)规定的第八条:(一)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

您好,我们与一个加盟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
答:如果公司没有履行合同,你们可以敦促公司履行,拒不履行的,可以依法撤销合同。如果合同内容里公司的服务内容和义务写得不明确,那就比较麻烦。只能看看有没有显失公平。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因紧迫或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