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另外还签了一份服务协 如果我在一家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不去上班了,合同没有解除,可不...

作者&投稿:豫民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这个协议违反《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至少服务协议的该条约定无效,属于用人单位克扣或拖欠工资。即使服务期没有满,用人单位也必须退还,并应该支付补偿,法律规定下面会提到。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及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1、用人单位没有对你进行实质性的培训(委托第三方培训,发生实际培训费的),是不用签订服务协议的,单位在每月扣除一定工资为低押,更是违法。

2、用人单位对你进行了实质性培训(以委托第三方培训,以培训费用发票为依据),应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签订服务协议,在服务协议未满离职,应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担培训费,但不可在每月工资中扣低押金。

3、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第八十四条规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用人单位退还押金,如没有实质性培训,撤销培训协议。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你如果进行专项技术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订立协议。
【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你如果没有违反服务期约定,每月去扣你的工资作为抵押,显然是错误的。
【3】应该是你没有到服务期,就离开单位,按你余下的服务期,扣除违约金。
例如:你的服务期为3年,单位为你支付专项培训费为3000元,在工作2年后,你如果要离开单位,你要支付违约金1000元。不能事先收取违约金。

你好:
公司做法是不合法的。公司应该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扣发工资是不合法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不合法的。这是变象的克扣工资。

不合法,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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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后又签了解除劳动合同但经公司同意一直没离职,还...
答:如果是公司已经做出了不予离职的书面决定,一般认为是原来的劳动合同有效,如果原来的劳动合同到期,应当重新签订。如果单位没有书面的决定,也未明确,但仍按原来发放工资等的,属于默认不离职,自动恢复原劳动关系。合同到期,同样需要续签

工作合同没到期可以签另一个工作合同吗
答:工作合同没到期可以签另一个工作合同,只要两个用人单位都认可,具体解释如下:1、劳动合同可以未到期,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重新签合同;2、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以下情况...

...无固定期限合同后又签了一份有固定期限的合同,是否为有固定期限...
答:法律主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强制性义务的。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方式有哪些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也协商一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另一种方式就是出现法定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

员工在职期间又和新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可以怎样处罚
答:劳动者如果同时与两家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一般会据此互相推诿,试图借助法律上的漏洞来逃脱应承担的责任,这样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就难以得到保全。有些特殊岗位还需要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的竞业限制做约定。所以双重劳动关系是不允许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连续与同一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到其他单位工作,之后又与前一单位签订...
答:1、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办?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82条规定,如果到单位上班超过1个月未订立劳动合同,那么你就可以领双倍工资。如果到单位上班超过12个月都没有订立劳动合同,那么你就可以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也就是有“铁饭碗”了。如果用人单位又不与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应当从订立...

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还能签外聘合同
答:(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另外,注意事项如下:1、一定要看清合同书的内容,确认没有问题才签字,觉得有问题的地方可以和公司协商,要求更正后再签;2、不签空白的...

与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又要我们职工签订上岗协议合法吗?_百度...
答:根据你的情况作出如下回答:1、首先,我可能会把你说的上岗协议理解成是公司出台的制度,而非类似于劳动合同类型的协议。2、其次,这个合同中如果约定设备故障维修费用由职工平摊这样的条款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借口扣发员工工资。3、如果你还想在这边干下去,现在要做的事就是联合你的工友,一...

重复签合同,合法么?
答:这个不好说不合法。单位2008年跟你签订一份期限为五年的劳动合同,到2010年1月1日,你仍在单位工作,2008、2009这两年间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不争的事实,这一点不会因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而被抹刹掉。现在的劳动、社会保险,除签订合同外,另外还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缴纳社保的手续,单位应当为你补缴...

劳动合同已经签订,但之后用人单位有要求重新签一份协议!
答:不会担心,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劳动者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合同只签一份是否合理劳动合同需双方各持一份,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补签一份劳动合同。合同应是一式两份甚至多份,签订一式一份的合同,如一方对合同进行改动,另外一方很难维权,因而极易引起纠纷,公司只签了一份劳动合同...

我在国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又在另外的单位上班,另外的单位还耍和...
答:也不可以再与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避免你与之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国企,在发现你的做法之后,除将对你做出相应的处理外,还可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追究另外单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