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做了哪两项保留?

作者&投稿:花古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of International Sales of Goods)是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主持制定的,1980年在维也纳举行的外交会议上获得通过。公约于1988年1月1日正式生效。1986年12月11日我国交存核准书,在提交核准书时,提出了两项保留意见:1.不同意扩大《公约》的适用范围,只同意《公约》适用于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2.不同意用书面以外的其他形式订立、修改和终止合同。

国际私法规则保留和合同形式保留

我国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做了哪两项保留~

①【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保留】
按照该公约的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不一定要以书面方式订立或以书面来证明,在形式方面不受限制。这就是说,无论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都认为是有效的。这一规定同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关于涉外经济合同(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规定是有抵触的。因此,我国在批准该公约时对此提出了保留。我国坚持认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采用书面形式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②【关于《公约》使用范围的保留】
《公约》在确定其使用范围时,是以当事人的营业所处于不同国家为标准的,对当事人的国籍不予考虑。按照《公约》的规定,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处于不同的国家,而且这些国家又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该公约就适用于这些当事人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即《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处于不同的缔约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对于这一点,我国是同意的。但是,该公约又规定,只要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分处于不同的国家,即使他们的营业地的所属国家不是《公约》的缔约国,但如果按照国际私法的规则指向适用某个缔约国的法律,则该公约亦将适用于这些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这一规定的目的是要扩大《公约》的适用范围,使它在某些情况下也可适用于营业地处于非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对于这一点,我国在核准该公约时亦提出了保留。根据这项保留,在我国,该公约的适用范围仅限于营业地点分处于不同的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国际私法规则保留和合同形式保留

我国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做了哪两项保留
答:这一规定同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关于涉外经济合同(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规定是有抵触的。因此,我国在批准该公约时对此提出了保留。我国坚持认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采用书面形式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无效的。②【关于《公约》使用范围的保留】《公约》在确定其使用范围...

中国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条(关于该公约的适用范围)作...
答:中国在1986年12月11日提交核准书时,分别就书面形式和国际私法适用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提出了两项保留。(1) 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采取书面形式的保留。该公约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证明方面也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各国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即国...

我国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做了哪两项保留?
答:公约于1988年1月1日正式生效。1986年12月11日我国交存核准书,在提交核准书时,提出了两项保留意见:1.不同意扩大《公约》的适用范围,只同意《公约》适用于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2.不同意用书面以外的其他形式订立、修改和终止合同。

根据公约的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是
答:法律分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主持制定的,1980年在维也纳举行的外交会议上获得通过。公约于1988年1月1日正式生效。根据联合国大会的授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会议于1980年3月10日至4月11日在奥地利维也纳举行(维也纳会议),共62个国家的代表出席。在这次会议上...

我国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做了哪两项保留?
答:国际私法规则保留和合同形式保留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
答:《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情形。该公约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此外,公约还适用于当事人在缔约国内有营业地的合同。如果根据适用于合同的冲突规范,合同应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即使合同当事人在该缔约国没有营业所,该公约也应适用。然而,缔约国可以...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主要内容
答:2. 适用范围:公约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即在不同国家营业地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然而,对于某些特定货物的国际买卖,公约明确指出不适用。此外,公约也适用于缔约国内有营业地的合同,即使根据冲突规范应当适用另一缔约国的法律,合同当事人仍可选择适用公约。对此,各国在批准或加入公约时可以作出...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答案】:《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主要采取概括式和排除式来确定其适用范围。(1)适用公约的货物销售合同采用概括式规定。公约第1条规定:“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B)或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2)不适用公约...

急问。。。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答: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1964年两个海牙公约,即《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基础上制订的。1980年3月在由62个国家代表参加的维也纳外交会议上通过。按照公约第99条的规定,公约在有10个国家批准之日起12个月后生效。自1988年1...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法律分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是:1、公约只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即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但对某些货物的国际买卖不能适用该公约作了明确规定。2、公约适用于当事人在缔约国内有营业地的合同,但如果根据适用于“合同”的冲突规范,该“合同”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