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个人所得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怎么认定? 关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作者&投稿:隐荀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个人所得税政策要求唯一生活用房是省级范围。

卖方涉及个人所得税,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第二款,“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一、关于“家庭”的范围:  契税政策要求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符合正常社会理解,而
  个人所得税政策要求则相对宽松,要求仅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对是否包含未成年子女,未特别明确。
  二、关于家庭“唯一房”的覆盖范围:
  1、个人所得税政策要求唯一生活用房是省级范围。
  卖方涉及个人所得税,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第二款,“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政策适用:
  对房屋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身份证所在地不一至的纳税人,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须提交夫妻双方省级范围(购房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身份证所在地)的房产查询记录,只有证明被售房产为省级范围5年以上唯一生活用房,才能享受个税减免;而新购房屋若享受契税减免,则仅需提交省辖市范围内的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无房记录。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7号):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将继续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涉及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继续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涉及的文件目录 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一、关于“家庭”的范围:契税政策要求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符合正常社会理解,而个人所得税政策要求则相对宽松,要求仅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对是否包含未成年子女,未特别明确。

二、关于家庭“唯一房”的覆盖范围:1、个人所得税政策要求唯一生活用房是省级范围。卖方涉及个人所得税,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第二款,“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2、政策适用:对房屋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身份证所在地不一至的纳税人,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须提交夫妻双方省级范围(购房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身份证所在地)的房产查询记录,只有证明被售房产为省级范围5年以上唯一生活用房,才能享受个税减免;而新购房屋若享受契税减免,则仅需提交省辖市范围内的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无房记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第二款,“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对于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该处的五年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文件所称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1.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2.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符合,首先是遗产转让,然后是连续居住,这个过户不会从新计算持有年限

个人转让房屋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条件中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指什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家庭唯一住房怎么认定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仅拥有一套住房,而纳税人如果有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需在同一区域内没有住房。界定“家庭唯一住房”,主要看房产证上户主的家庭是否拥有超过一套的住房。

二手房个人所得税免征
答:法律主观: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在 二手房交易 中的 个人所得税 缴纳上有一些优惠政策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

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是否仍...
答:附:继续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涉及的文件目录 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免征个人所得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怎么认定?
答:房屋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身份证所在地不一至的纳税人,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须提交夫妻双方省级范围(购房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身份证所在地)的房产查询记录,只有证明被售房产为省级范围5年以上唯一生活用房,才能享受个税减免;而新购房屋若享受契税减免,则仅需提交省辖市范围内的夫妻双方及未...

卖房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2022
答:如果转让的是家庭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则取得的所得则免征个人所得税。另外,个人所得税可以选择两种交税方案:如果卖房人能提供完整、准确资料的,采取查账征收的方式,按应缴个税额的20%计算;如果卖房人不能提供完整资料的,则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比例缴纳个人...

出售共有住房,一方是唯一生活住房,另一方不是,如何缴个人所得税?
答:您好!我国税法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上述“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所以,你所说的共有,只要一方不是唯一生活住房,就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谢谢!政策依据:《...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答:【答案】:A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2010年9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文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什么条件可以免个税?
答: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第一条和第四条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转让的是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取得的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