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 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

作者&投稿:墨蓓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律分析: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一)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车客运。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三)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客运方式。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办理程序~

1、符合本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旅游客运行业年度运力投放计划、线路发展规划。(正在制定)。2、有固定办公场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坚实平整的停车场地,其面积应是实际停放车辆投影面积的2倍3、有与申请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1)客车技术要求:a.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b.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c.从事省际包车(旅游)客运、省际旅游班车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从事市内包车(旅游)的客运、市内旅游班车客运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从事旅游客运的客运车辆,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分类表》规定的大、中型客车标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3)客车数量要求:a.经营省际包车(旅游)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b.经营市内包车(旅游)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5辆以上、客位100个以上;c.经营省际旅游班车客运的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3000个以上,其中高级客车在30辆以上、客位90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客位1200个以上;d.经营市内旅游班车客运的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客位150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4、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本市常住户口,年龄不超过60周岁;(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交通责任事故,是指驾驶人员负同等或者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4)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而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5)驾驶员还须连续从事三年以上大、中型客车驾驶工作。5、拟聘用驾驶员人数不得少于拟投入营运客车数量6、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7、申请增加经营范围的,企业规范经营,信誉良好,无重大违章违规行为的不良记录。(待监管程序出台,再细化)8、申请从事旅游班车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并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9、实施特许经营的,按特许经营规定程序办理。 (一)提交材料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2、企业章程文本;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7、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或意向协议)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租赁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8、工商部门出具的《预先核准名称通知书》和复印件(二)注意事项: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一)结果形式:1、对予以许可的,制作并送达《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2、对不予许可的,制作并送达《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3、未按期完成承诺的,经营许可取消;承诺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二)注意事项: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条》是国务院颁布的,《规定》则是交通部令,效力低于《道条》,不得与《道条》抵触,道条中没有的规定或者不够详细的规定,才适用《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

具体适用条款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
答: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法律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旅客运输及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
答:法律分析: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法律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

汽车旅客运输规则
答: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第四条 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打破地区封锁和垄断,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出行需求。

南京市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管理办法
答: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客货运输站场(以下简称客货运输站场),是指为车辆进出、停靠,旅客上下,货物装卸、储存、保管等提供经营性道路运输服务的设施和场所,包括道路客运站及售票点、道路货运站及营业点、营运车辆停发车场等。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客货运输站场的规划、建设、经营管...

西安市汽车客运站场管理办法(2020修订)
答:第一条 为加强汽车客运站场管理,维护客运市场秩序,保障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经营汽车客运站场的单位(以下简称站场经营者)以及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者,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汽车客运站...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21修订)
答: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经营。第三条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为建立统一、开放、绿色、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服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

道路运输新规定
答: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20修订)
答:道路运输站(场)等道路运输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应当纳入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乡村道路客运,并采取措施逐步实现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税务、发展改革、自然资源、文化...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第五章
答:应当提前1日告知客运站经营者,双方要协商调度车辆顶班。对无故停班达3日以上的进站班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报告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第七十一条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设置旅客购票、候车、乘车指示、行李寄存和托运、公共卫生等服务设施,向旅客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加强宣传,保持站场卫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修订)
答: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第三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第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