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受伤了属工伤,单位还办了人身意外险。可以主张三方面权利吗 交通事故赔偿后还能赔人身意外险

作者&投稿:主父功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论。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在民法上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对此问题世界各国有四种处理模式:第一,工伤保险取代民事损害赔偿;第二,受害人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损害赔偿,但劳动者个人需交纳高额保险费。第三,受害人可以选择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民事损害赔偿;第四,民事损害赔偿与保险待遇实行差额互补。国务院今年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伤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工伤保险予以赔付,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应当参保的企业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也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险待遇的责任。相对于民事损害赔偿而言,工伤保险具有特殊的优点: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并且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赔偿。民事侵权考虑受害人自身是否存在过失,实行过失相抵,即根据受害人过失程度相应减少赔偿数额。此外,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有利于受害人及时获得充分救济;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分散了赔偿责任,有利于企业摆脱高额赔付造成的困境,避免因行业风险过大导致竞争不利;工伤保险还有利于劳资关系和谐,避免劳资冲突和纠纷。鉴于上述理由,我们认为,用人单位通过缴纳保险费的方式承担责任,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有利。因此,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例如职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伤职工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黄院长这段讲话不太明确,我的理解是,不能获得双倍赔偿;如果职工的伤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工伤职工得到工伤赔偿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取得了对第三人的追索权,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
交通事故网:
补充赔偿不是双重获赔
鉴于上述理由,我们认为,用人单位通过缴纳保险费的方式承担责任,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有利。因此,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例如职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伤职工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这段话的理解,如果认为能够得到双倍赔偿,就和上面的“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工伤保险予以赔付,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相矛盾了。综合整个讲话,我的理解是,第三人虽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请求人也就是赔偿权利人不是工伤职工,而应是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侵权赔偿与工伤赔偿的数额不一致,往往工伤赔偿要多一些,如果工伤职工先向肇事方索赔,与工伤赔偿的差额实践中一般由工伤保险来补足,但这与双重获赔是不一样的;工伤职工实际得到的还是工伤赔偿的数额,并没有既得到工伤赔偿,同时又得到侵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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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者已经赔偿了,意外险还能获赔吗~

千万不要在发生理赔事件后才急急忙忙去了解保险赔偿的知识,买保险之前就要知道啦,现在不知道也没关系,整理了一篇关于理赔的知识,赶紧看!
理赔案件发生后,应该如何去理赔
1、还可以获赔。
我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残疾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该规定意味着,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公司主张保险金与向第三者请求赔偿之间并不冲突,其有权在请求第三者赔偿的同时主张保险金。
那要如何进行理赔呢?
2、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理赔步骤
第一步是出险报案,可通过下面四个方法。
打保险公司电话;保险公司官方APP;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报案;保险公司官方微信。
第二步准备理赔材料,在整个理赔过程中,案件中需要的理赔资料包括:保单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具体可看:理赔资料一般有哪些?细节决定理赔成败!
最后等待保险公司的通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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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学霸说保险官网

【案情】袁某是一家加工厂的司机,因在运输工厂的加工材料进仓库后倒车出来时,未鸣喇叭,没仔细看清后视镜的情况,刚巧另一职员邹某在车后面,不幸,邹某头部被撞伤,经过诊疗,共花费了150000万余元。在邹某获得工伤、人身意外保险赔偿的同时,还能请求袁某和加工厂承担侵权赔偿吗?【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可以同时主张工伤、侵权赔偿,但是最高额不能超过实际遭受到的损害数额。邹某可以同时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但其所获得的最终赔偿数不得高于其实际遭受到的损害数额。因此邹某要求袁某和加工厂承担侵权赔偿的请求是可以的。但法院在判决时候应掌握赔偿最高限额。第二种意见认为:邹某只可以在侵权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两者中选择其一进行索赔,一旦选择其中一种赔偿后就排斥另一种赔偿方式的适用。在本案当中,邹某已经选择了工伤保险赔偿就排斥其再行要求袁某和加工厂进行侵权赔偿的要求。第三种意见认为:在工意外发生之后,邹某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同时可以依照民法提起侵权损害赔偿,即可以获得两份赔偿。本案中,邹某能获得双份救济利益,这样才能从最大方面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最大利益,让其获得双重民事救济。【评析】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理由如下:第一:我国《保险法》第45条第二款有明确的规定,即“被保险人已从第三者处取得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经取得的赔偿损失的金额”。该条体现了在处理商业保险与侵权诉讼赔偿时遵循互补原则。据此我们可知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与侵权诉讼赔偿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目前,不少用人单位在给员工购买了相应的商业保险,因此一旦工伤事故发生,将不可避免地涉及商业保险与工伤保险的竞合,一般的处理原则是当事人在获得商业保险赔付的同时,亦可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但工伤赔偿数额会将商业保险已付数额作为参考而进行赔付。本案中,邹某已经获得了工伤、人身意外保险,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是不存在争议的。第二: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而导致伤残或死亡,造成暂时或终生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其本人及其家属可以获得社会的物质帮助的保险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达,各种类型工伤事件层出不穷,但由于相关的立法不完善,导致多种民事权益纠结在一起,多种救济制度相互重叠,这可能导致此类型案件判决标准不统一,受害人得到的法律救济程度也不甚公平。本案中,邹某在获得了工伤保险的同时,又想获得民事侵权赔偿,关于工伤保险与侵权赔偿我国在一些单行法中也有一些规定。劳动部办公厅50号文件也明确规定“除道路交通事故,职工工伤涉及其他民事伤害赔偿的,其民事伤害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的处理问题,也应参照第28条的规定处理”。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8条明确规定,交通事故已赔付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补助费用低于工伤保险的,由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该试行办法并不因国务院颁布《工伤保险条例》而失效,其效力具有延续性。《工伤保险条例》属于上位法,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并没有违背前者的立法精神,因此,可以继续适用。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座谈会纪要》第二章,第一项亦明确规定:实施性法规若没有被修改后的法规明确禁止且两者在立法精神上并不冲突,其法律效力继续有效。根据上面的法律规定,我们可知,邹某可以在得到工伤、人身意外之外,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邹某在得到工伤、人身意外保险赔偿后,比较数额差距,给予其适当补充。最后,在遇到工伤保险、商业保险、侵权责任三者竞合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应该贯彻工伤保险待遇与侵权责任诉讼赔偿之间互补关系的法律精神,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受害方权益,同时也应当避免企业承担额外经济负担,维护了企业的经济利益。这样才能达到当事人双当都满意的结果。更好的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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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下班途中被车撞伤,对方负全责已赔偿,用人单位是否赔偿?
答:由本人向本单位劳动(资)部门提出申请,再由本单位向主管缴纳工伤保险的劳动(厅)局的工伤保险处提出申请,由劳动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工伤等级鉴定,再根据鉴定的工伤等级,由劳动主管部门进行赔偿。法律分析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属于工伤,除肇事方的交通事故赔偿外,还应申请工伤保险。职工发生事故伤...

员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由对方保险公司赔偿后,我公司还有...
答:员工上班途中撞伤人,用人方不需要承担责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劳动者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而且必须要有交警责任认定书,员工上班途中撞伤人,应当属于主要责任,所以单位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法律分析如果是员工自己受伤了,并且是非员工主观造成的受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

因工伤是交通事故责任单位怎么赔偿
答:法律分析:如果劳动者因交通事故而遭遇工伤,用人单位要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费用。工伤,又称为...

交通事故,人受伤了属工伤,单位还办了人身意外险。可以主张三方面权利...
答:因此,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例如职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伤职工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工人上班途中被车撞,对方全责赔偿,单位还需要赔偿吗?
答:劳动者上下班途中遭遇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

工人受伤,该由包工头承担责任还是由公司承担责任?
答: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承包方的工人发生事故,发包方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别人造成损害的,也是要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法律分析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

我在下班的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单位工伤保险还可以赔吗?
答:楼主的问题“我在下班的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单位工伤保险还可以赔吗?”准确的答复是:可以的!工伤理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简单说,就是只要符合工伤的条件,无论单位是否有过错,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工伤处理的法律法规给予职工理赔。根据楼主介绍的情况(比较简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工人上班途中被车撞,对方全责赔偿,单位还需要赔偿吗?
答:上班途中发生的事故都属于工作事故,有伤亡算工伤。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全赔,等于负担了交通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车祸是工伤的一部分,保险赔偿未尽事宜,还可以用工伤标准补充解决。单位要不要赔偿,要检查交通保险的赔偿,是不是解决了全部工伤损失?没有的话,还需要部分赔偿解决,全部解决了,不需要再...

员工受伤了,公司要承担什么赔偿
答: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员工受伤属于工伤的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属于工伤的公司只有人道主义的慰问,受伤需要肇事者或者个人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肇事司机已经赔偿了,用人单位还要赔偿吗?
答:肇事司机已经赔偿,用人单位就不赔偿。如果肇事司机没有赔偿能力,用人单位先行赔偿,再按比例由司机赔偿或者对司机进行处罚。凡是职工在上下班必经路线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后负伤、致残或者死亡,无论该职工及其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该职工都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有关的工伤待遇。如该职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