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作了两天,辞职,可以要工资吗 试用期我上了两天班可以辞职拿到工资吗

作者&投稿:秋咐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辞职,不影响结算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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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作了两天,辞职,可以要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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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必须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递交书面辞职通知书,递交3日后,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在一间工厂上班,实在是太辛苦。试用期做了几天就不想干。如果我不要工 ...
答:试用期做了几天就不想干,如果不要工资,当然能直接走人,就是想要工资也可以直接走人,试用期间谁都有权终止合作,员工有权不做,企业有权不录用员工。什么叫试用期,就是企业试用员工,员工试用企业,不适合大家就好聚好散。

...月的试用期,我只干了几天,不想干了,直接走人,可以吗?
答:直接走人会涉及到违约问题,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劳动者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可以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只能先通知,三十天后直接走人就可以。签了合同试用期辞职的,一般三天后可以走,如果试用期过后就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并把工作交接好,公司也...

试用期辞职工资下个月发合理吗?原因是生病了不能继续工作。我可以要
答:试用期辞职了,老板说下个月15号给我工资 不用着急,耐心等待到20号,如果过了20号还没收到钱,那么你就要学会聪明点。打电话给人事部或者老板,问你的工资问题,记住通话时要录音。中国的法律你不是不知道,什么都讲证据。有了录音和你之前上班的所有证据(包括证人:以前的同事),到时候再找劳动...

入职了两天不想干了,工作应付不来想辞职怎么办?可以直接走吗?入职当天...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和个人约定了服务期的,未到服务期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

试用期只做了2天,是否要发工资?
答:上一天班就要发一天工资,这是你付出劳动的合法,所得所以即使是试用期是两天,也要发两天的工资。

签订了劳动合同没过试用期主动辞职会给工资吗?
答: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落款日期为当日,申请离职日期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即可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工资照常按你的出勤天数发放。第4天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要有书面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包括物品交接等)。如果...

签了试用期合同,才两天,可以直接走嘛
答:签了试用期合同,才两天,不可以直接走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知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刚入职两天可以直接离职吗
答:【法律分析】入职两天可以自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刚刚入职尚未上班,劳动者想离职的,直接和用人单位沟通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没有上班所以不存在工作交接的事宜,如果劳动者已经领用相关的工具等应当退还给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就算入职两天,要是...

如果入职两天怎么办离职?
答:那么这个时候,入职两天怎么办离职呢?接下来我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入职两天怎么办离职这个问题。一、入职两天怎么办离职?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刚刚入职尚未上班,劳动者想离职的,直接和用人单位沟通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没有上班所以不存在工作交接的事宜,如果劳动者已经领用相关的工具等应当...

...想辞职了,才上班14天,休息了两天,请问这样我有工资拿的么?_百度...
答:3、对方还不同意,就以:没有试用期合同等等为理由,吓唬对方要起诉 一般来说,14天工资不多,对方觉得麻烦可能就给了 (但不排除:对方宁愿玉碎,也不给你,因为他们也许怕给了之后,开了先例,以后不方便他们的操作)最后补充一下:我觉得你在这个事情,也有一定过错,既然约定了1个月,才工作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