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UCP600》,运输单据包括哪些种类 ucp600运输单据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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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海运单(Sea Waybill)、航空运单(Air Waybill)、铁路运单(Rail Waybill)、货物承运收据(Cargo Receipt)和多式联运单据(MTD)等。

运输单据的种类及用途:

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

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单证。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是运输契约或其证明。

海运单(Sea Waybill)

海运单的形式与作用同海运提单相似,其主要特点在于收货人已明确指定。收货人并不需要提交正本单据,而仅需证明自己是海运单载明的收货人即可提取货物。因此,海运单实质上是不可以转让的,它的应用范围比较窄,主要用于跨国公司成员之间的货物运输。

铁路运单(Railway Bill)

由铁路运输承运人签发的货运单据。它是收、发货人同铁路之间的运输契约。其正本在签发后与货物同行,副本签发给托运人用于贸易双方结算货款。

在货物发生损失时,还可以用于向铁路进行索空运单(Air Waybill)由空运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运单据。它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也是托运人同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但不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因此空运单也是不可以转让的。

装船通知(Shipping Advice)

货物离开起运地后,由出口商发送给进口商通知后者一定数量的货物已经起运的通知文件。在FOB或CFR条件下,进口商需要根据装船通知来为进口货物办理保险,因此一般要求出口商在货物离开起运地后两个工作日内向进口商发出装船通知。

提货单(Delivery Order)

进口商(收货人)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凭海运提单等运输单据向承运人的代理人换取的提货凭证,用于办理进口报关、提货等手续。



多式联运单据、提单、海运单、租船提单、空运单等

根据《UCP600》,运输单据有那些种类~

包括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海运单(Sea Waybill)、航空运单(Air Waybill)、铁路运单(Rail Waybill)、货物承运收据(Cargo Receipt)和多式联运单据(MTD)等。

UCP600的新概念描述极其清楚准确。如兑付(Honor)定义了开证行、保兑行、指定行在信用证项下,除议付以外的一切与支付相关的行为。
议付(Negotiation),强调是对单据(汇票)的买入行为,明确可以垫付或同意垫付给受益人,按照这个定义,远期议付信用证就是合理的。另外还有“相符交单”、“申请人”、“银行日”等等。

新版本:
UCP600共有39个条款、比UCP500减少10条,但却比500更准确、清晰,更易读、易掌握、易操作。
它将一个环节涉及的问题归集在一个条款中;将L/C业务涉及的关系方及其重要行为进行了定义,如第二条的14个定义和第三条对具体行为的解释。
首先,把UCP500难懂的词语改变为简洁明了的语言,取消了易造成误解的条款,如“合理关注”、“合理时间”及“在其表面”等短语。有人说这一改变会减少昂贵的庭审,意指法律界人士丧失了为论证或反驳“合理”“表面上”等所收取的高额费用。
第二,UCP600取消了无实际意义的许多条款。如“可撤信用证”、“风帆动力批注”,“货运代理提单”及UCP500第5条“信用证完整明确要求”及第12条有关“不完整不清楚指示”的内容也从UCP600中消失。

ucp600运输单据分为多式联运单据、提单、海运单、租船提单、空运单等。
UCP600共有39个条款、比UCP500减少10条,但却比500更准确、清晰,更易读、易掌握、易操作。
它将一个环节涉及的问题归集在一个条款中;将L/C业务涉及的关系方及其重要行为进行了定义,如第二条的14个定义和第三条对具体行为的解释。
首先,把UCP500难懂的词语改变为简洁明了的语言,取消了易造成误解的条款,如“合理关注”、“合理时间”及“在其表面”等短语。有人说这一改变会减少昂贵的庭审,意指法律界人士丧失了为论证或反驳“合理”“表面上”等所收取的高额费用。
第二,UCP600取消了无实际意义的许多条款。如“可撤信用证”、“风帆动力批注”,“货运代理提单”及UCP500第5条“信用证完整明确要求”及第12条有关“不完整不清楚指示”的内容也从UCP600中消失。
第三,UCP600的新概念描述极其清楚准确。如兑付(Honor)定义了开证行、保兑行、指定行在信用证项下,除议付以外的一切与支付相关的行为;议付(Negotiation),强调是对单据(汇票)的买入行为,明确可以垫付或同意垫付给受益人,按照这个定义,远期议付信用证就是合理的。
另外还有“相符交单”、“申请人”、“银行日”等等。
第四,更换了一些定义。如对审单做出单证是否相符决定的天数,由“合理时间”变为“最多为收单翌日起第5个工作日”。
又如,“信用证”UCP600仅强调其本质是“开证行一项不可撤消的明确承诺,即兑付相符的交单”。再如开证行和保兑行对于指定行的偿付责任,强调是独立于其对受益人的承诺的。
第五,方便贸易和操作。UCP600有些特别重要的改动。如拒付后的单据处理,增加了“拒付后,如果开证行收到申请人放弃不符点的通知,则可以释放单据”;增加了拒付后单据处理的选择项,包括持单候示、已退单、按预先指示行事。
这样便利了受益人和申请人及相关银行操作。又如,转让信用证方面,UCP600强调第二受益人的交单必须经转让行。
但当第二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转让后的信用证一致,而第一受益人换单导致单据与原证出现不符时,又在第一次要求时不能做出修改的,转让行有权直接将第二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寄开证行。这项规定保护了正当发货制单的第二受益人的利益。
再如单据在途中遗失,UCP600强调只要单证相符,即只要指定行确定单证相符、并已向开证行或保兑行寄单,不管指定行是兑付还是议付,开证行及保兑行均对丢失的单据负责。这些条款的规定,都大大便利了国际贸易及结算的顺利运行。

UCP600第14条f款规定:“如果信用证要求提交运输单据、保险单据或商业发票之外的单据,却未规定出单人或其数据内容,则只要提交的单据内容看似满足所要求单据的功能,且其他方面符合第14条d款,银行将接受该单据。”
UCP600第14条d款规定:“单据中的数据,在与信用证、单据本身以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参照解读时,无须与该单据本身中的数据、其他要求的单据或信用证中的数据等同一致,但不得矛盾。”
本案争议所涉及的原产地证明属于信用证要求提交的运输单据、保险单据或商业发票之外的单据,且信用证未规定原产地证明的出单人或数据内容。
据此,该原产地证明只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银行必须予以接受:
(1)原产地证明的内容看似满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的功能。
(2)其他方面符合第14条d款的规定。涉案交易系CIF交易,原产地证明记载的发票编号及日期、货物名称、合同编号、CIF价格与发票内容相符,且原产地证明签发人声明一栏中已明确表示“根据所实施的监管,兹证明出口商所做申报正确无误”。
显然,该原产地证明能够与涉案货物适当联系起来,并经有权签字人签署,涉案原产地证明的内容看似满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的功能。
星展银行对此并无异议。星展银行凭以拒付的不符点是原产地证明第九栏所列FOB价格与商业发票显示CIF价格相同,均为8938290.98美元,构成冲突,违背UCP600第14条d款的规定。一审法院认为,星展银行主张的上述不符点不能成立。
理由如下:首先,星展银行将不同种类的数据进行比较违反UCP600第14条d款比较同类数据的审单规则。UCP600第14条d款规定中的“等同一致”要求银行在审单时比较的数据必须是同一种类的数据,否则就不可能“等同一致”。
“无须等同一致”并不意味着授权银行可以将不同种类的数据进行比较,而是要求银行在比较同一种类数据时不能过于机械以至于按照“镜像标准”去比较,应当允许同一种类的数据之间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别,但这些细微的差别不得导致矛盾或歧义,其体现的仍然是比较同类数据的审单规则。
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以下简称ISBP745)、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实践均持此观点。ISBP745第A22条规定:“如果拼写或打字错误并不影响单词或其所在句子的含义,则不构成单据不符。
例如,在货物描述中的‘machine’显示为‘mashine’,‘fountainpen’显示为‘fountanpen’,或‘model’显示为‘modle’均不视为UCP600第14条d款项下的矛盾数据。但是‘model321’显示为‘model123’将视为该款项下的矛盾数据。”
国际商业银行委员会官方意见R740(咨询TA722rev)认为,其他单据上的合同号与发票上的涉案合同号不同,构成UCP600第14条d款项下的矛盾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在韩国外换银行株式会社诉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证纠纷一案的(2010)民申字第112号民事裁定中认为,“非木质包装材料声明”中标注的信用证号码与案涉信用证号码不一致,构成UCP600第14条d款项下的矛盾数据。
在上述实例中,被比较的数据均为“货物描述”、“合同号码”、“信用证号码”等同类数据。由此可见,银行在审单时必须遵循比较同类数据的审单规则,不仅是UCP600的内在要求,也是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国际银行委员会和司法判例的一致要求。
因此,在本案中,如果要审查货物价格的话,星展银行应审查的是单证之间、单单之间的CIF价格是否存在矛盾,因为涉案信用证、商业发票和原产地证明中均出现了涉案货物的CIF价格,而不是将货物的CIF价格与FOB价格进行比较。
星展银行将货物的CIF价格与FOB价格进行比较,显然违反UCP600第14条d款比较同类数据的审单规则。其次,星展银行无权审查涉案货物FOB价格的适当性。原产地证明第九栏出现货物的FOB价格是原产地证明本身的要求,审查涉案货物的FOB价格是否适当是目的地国海关的职权。
除原产地证明以外,信用证和其他单据中均未出现,亦不可能出现货物的FOB价格。这表明,涉案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均无意授权星展银行在审单时对货物的FOB价格进行审查。
故本案不存在审查单证之间、单单之间的FOB价格是否一致或矛盾的基础,星展银行无权就涉案货物的FOB价格进行审查。
星展银行擅自将货物的FOB价格与CIF价格进行比较,并以货物FOB价格与CIF价格相同构成不符点为由拒付信用证项下货款,系对货物FOB价格适当性的审查,是对基础交易的介入。星展银行的这一做法违背了UCP600关于银行审单不得介入基础交易的基本原则。
综上,星展银行在将货物的CIF价格与FOB价格两种不同类型的数据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不符点,不符UCP600第14条d款的规定,是无效的。

根据《UCP600》,运输单据包括哪些种类
答:包括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海运单(Sea Waybill)、航空运单(Air Waybill)、铁路运单(Rail Waybill)、货物承运收据(Cargo Receipt)和多式联运单据(MTD)等。运输单据的种类及用途: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单证。提单是...

根据《UCP600》,运输单据有那些种类
答:包括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海运单(Sea Waybill)、航空运单(Air Waybill)、铁路运单(Rail Waybill)、货物承运收据(Cargo Receipt)和多式联运单据(MTD)等。UCP600的新概念描述极其清楚准确。如兑付(Honor)定义了开证行、保兑行、指定行在信用证项下,除议付以外的一切与支付相关的行...

列哪些单据是ucp600述及的运输单据
答:包括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海运单(Sea Waybill)、航空运单(Air Waybill)、铁路运单(Rail Waybill)、货物收据(Cargo Receipt)和多式联运单据(MTD)等。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

ucp600将信用证项下单据分为
答:ucp600将信用证项下单据分为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商业发票和其他单据。其他单据包括装箱单、重量单、产地证明书、普惠制单据、检验检疫证书、受益人声明或受益人证明。ucp600是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CustomsandPracticeforDocumentaryCredits,简称UCP),是国际银行界、律师界、学术界自觉遵守的“法律”,...

ucp600运输单据分类
答:ucp600运输单据分为多式联运单据、提单、海运单、租船提单、空运单等。 UCP600共有39个条款、比UCP500减少10条,但却比500更准确、清晰,更易读、易掌握、易操作。 它将一个环节涉及的问题归集在一个条款中;将L/C业务涉及的关系方及其重要行为进行了定义,如第二条的14个定义和第三条对具体行为的解释。 首先,把...

UCP600中文版的第十九条
答:v. 包含承运条件须参阅包含承运条件条款及条件的某一出处(简式或背面空白的运输单据)者,银行对此类承运条件的条款及条件内容不予审核。vi. 未注明运输单据受租船合约约束。b. 就本条款而言,转运意指货物在信用证中规定的发运、接受监管或装载地点到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过程中,从一个运输工具卸下并...

UCP 600UCP600中文
答:UCP 600概述:UCP 600规定了跟单信用证的运作规则,适用于各相关方,包括通知行、申请人和受益人。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单据签署形式多样,银行分支独立处理业务。关键要点:信用证操作:承付和议付明确,单据提交遵循表面相符原则,日期理解需注意。 责任分配:开证行与保兑行承担兑用责任,通知行确认信...

ucp600中无须表明承运人身份和名称的运输单据有哪些
答:租船租船合约是指运输业务中,在货物装船后由船方或船东根据租船合约签发的提单。提单内容和租船契约冲突时,以租船契约为主。租船合约也应该又会这样一些文字:此题单受到租船合约的约束。所以有货运托运人作为船舶承租人时不可能产生承运人,所以无须表明承运人了。按合约办就是了 ...

求最近几年的单证员考试真题?含答案?
答:1. 适用运输方式不同各种运输方式 水运2. 交货地点不同指定地点 装运港3. 风险划分界限不同货交承运人 船舷2.根据UCP600,运输单据包括哪些种类?答:包括海运提单,租船提单,多式联运单据,不可转让海运单,空运单据,邮包收据,公路、铁路或内陆水运运输单据。3.信用证项下结汇的方式有哪几种?哪种结汇方式对出口人...

判断题:1.信用证业务中,单证相符以单单相符为前提(X)
答:信用证业务中,信用证是中心文件,因此首先要达到单证相符,然后在单证相符的基础上,达到单单相符.按照UCP600的规定,这个题目的运输单据的种类是错误的.UCP600规定了7类运输单据:1,多式联运提单.2,提单.3,非转让海运单.4,租船合约提单.5,空运单.6,公路铁路或内陆水运单.7,快递收据邮政收据或者投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