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作者&投稿:重聂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2021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公布 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属地负责、风险管理、程序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在覆盖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础上,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状况,随机选取食品生产经营者、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实施监督检查。




  第六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记录、归集、分析监督检查信息,加强数据整合、共享和利用,完善监督检查措施,提升智慧监管水平。


第二章 监督检查事权



  第七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第八条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组织和协调对产品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 设区的市级(以下简称市级)、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


  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经营者规模、风险、分布等实际情况,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要求,划分本行政区域监督检查事权,确保监督检查覆盖本行政区域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




  第十条 市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可以对由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随机监督检查,也可以组织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异地监督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协助、配合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之间涉及管辖争议的监督检查事项,应当报请共同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 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对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答:第一条 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第三...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答: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答:3、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4、前次监督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5、生产环境条件、6、进货查验、7、生产过程食品安全控制、8、验能力和产品检验、9、贮存及交付控制、10、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11、产品标签及说明书、12、从业人员管理、13、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相关信息记录等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有哪些
答:法律分析: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食品生产者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除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事项外,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事项还包括生产者资质、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委托加工、生产管...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答:一、正面回答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持续合规生产经营,对其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所实施的检查。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属地...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答: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保证医疗...

特殊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
答:特殊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要点,除应当包括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禁止混放要求落实、标签和说明书核对等情况。法律依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要点应当包括食品销售者资质、一般规定执行、禁止性规定执行、经营宏升棚场所环境卫生、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答: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调配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非目录药物目录药品的使用质量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形成书面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反馈被检查单位。检查中发现有需要...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答:第一条 为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是指通过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