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没有给自己,我该怎么办呢? 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一份我该怎么办

作者&投稿:郴砖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可以询问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或老员工。正常情况下,公司存档一份,个人保管一份。你的劳动合同没有发给你,可能是公司还没有签字盖章,等公司签字盖章后可能就发给你了。否则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

规定公司务必将一份给到员工本人。
1.直接找人力资源部(人事部)要,告诉他们不给是违法的,要投诉。
2.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投诉。
3.保留好工作记录,如工牌、入职通知书等。
《》《劳动法》都不长,看看有好处的。
2:不知道公司所做的事情是否违法,又不知道向谁咨询,12345人工服务咨询是很方便的途径,他们会把你转到相关部门或给你有关部门联系方式,特殊部门如仲裁委员会定期会有值班律师,比如是每周一周五。
3:每个街道有劳动监察中队,区域有。他们的电话都可以打12345要到,不知道自己的事情他们管不管,可以先打电话询问。这两个部门和仲裁委员会之间确实经常会互相推诿,所以态度一定要强硬,下定决心后上门可以直接要求纸质投诉公司。大队是投诉立案的地方,也就是举报公司违反劳动法的地方,仲裁委员会是“打官司”的地方,委员会也负责庭前调解。中队调解。。。看地区吧,反正我对我公司所在街道的中队不抱任何希望,打过几次电话后就没去过。
4:遇到上述部门推诿,自己去讲很麻烦,可以要到一方电话后到另一方去,让他们自己扯皮去。关于这点我没做好,浪费了很多很多时间。

稳定的劳动合同公司没有给自己,我该怎么办呢?首先你要跟公司去沟通,跟你一起去的都给没给自己,如果给了不给你,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去找他们沟通,他们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你,证明公司可能准备让你走人,你可以去问一下原因,大家都有劳动合同没有你的,绝对不会是准备把公司转让给你。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执一份,用人单位不给你属于违法,你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你自己的一份。

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没有给自己,我该怎么办呢?~

用人单位不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一份给劳动者的情形相当普遍。用人单位的考虑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一、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就难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现实中劳动者也确实存在着这样的情况,因为手里没有劳动合同而难以证明劳动关系,从而无法主张自己的权利。比如我代理过多起工伤认定案件,因为人社部门要求劳动者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对事实劳动关系不予理睬,也不主动向用人单位调查核实,随意地要求劳动者补充证据或者中止工伤认定程序或者不予受理。劳动者只能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或者通过行政诉讼以达到认定工伤的目的,增加了劳动者维权难度,不少劳动者被迫放弃,用人单位因此逃避了法律责任的情形时有出现。
二、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可以随意添加一些内容

用人单位往往让劳动者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借口需要盖章全部收走,过后是否盖章也不确定,当然不会再给劳动者一份。争议发生后,用人单位会在空白处按需填写。而目前最高院有判例表明,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相当于无限授权给合同相对方。所以劳动者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的行为要慎重。
三、其他情况
比如用人单位让劳动者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后,暗中更换了用人单位,而劳动者并不知情等。其实用人单位这么做弊端还是挺多的:

一、涉嫌伪造、变造证据如果劳动者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后,用人单位及时在空白处填写相关内容,还在合理时间范围内,但是在争议发生后,往往已经过去了很多年,再在空白劳动合同上添加内容,涉嫌伪造、变造证据,一旦被追究会受到法律制裁。
二、加深矛盾,不利于争议解决
劳动者因为维权受到阻碍,会心怀怨恨,产生对抗情绪,在后续争议处理过程中坚决不同意调解、和解的情形经常出现,甚至出现更激烈的对抗,包括鼓动其他劳动者申请仲裁,投诉、举报,源源不断。
“人情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要把眼光放长远一点,不要把事做得太绝,否则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