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环境保护厅的主要职责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的直属单位

作者&投稿:岳雷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订全省主体功能区划。(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省内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省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全省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落实国家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全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省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省环境监测网和全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一)组织实施全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 保护。
(十三)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省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管理全省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七)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向省政府提出建设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审批建议,监督管理省级自然保护区;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省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许可制度;负责对清洁生产实施监督。
(十一)提出国际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全省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履约活动,统一对外联系;管理全省环保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省政府和环境保护部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负责协管设区的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人。
(十四)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link?url=y1SSg7X_HTaRwLRYnyxFK1fmG1hl3oFXE7FPm07oiCUEOFpf5GJvL8ttn0WbCD2_PSdjsR6mZP7LeWth8RVPB_
参考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官网http://www.jxepb.gov.cn/

亲 帮你在政府网站上找到了江西省环境保护厅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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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1号)和《关于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通知》(赣府厅字〔2008〕229号)的要求,结合我厅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职责。
厅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国家节能法律法规。
2、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部署,在厅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本厅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
3、督促厅系统根据不同单位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制定能源消耗定额,并审核、颁布。
4、对厅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
5、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及厅节能办意见予以表彰奖励。
6、对违反《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并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三十七条至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分。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的主要领导~

邓兴明 党组书记、厅长主持全面工作,主管规划财务处(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办公室)、人事处   简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西氨厂副总调度长、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省石化国资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省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省石化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省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 陈 荣 党组成员、副厅长 协助厅长分管环境影响评价处、省环保厅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省环境信息中心。 罗来发 党组成员、副厅长 协助厅长分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污染防治处、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中国环境报江西记者站、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省环境科学学会。 罗小璋 党组成员、副厅长 协助厅长分管办公室(宣传教育处)、规划财务处(省环境保护 国际合作办公室)、基建办、财务核算中心、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罗伟华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管纪检组(监察室),协助厅长分管政策法规处(信访处)、人事处,协助党组书记分管直属机关党委。 石 晶 总工程师 协助厅长分管科技标准处、环境监测处、自然生态保护处、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环保产业协会。 谭今来 巡视员 协助厅长分管辐射安全管理处、省环境监察局、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江西省环保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江西省环境监察局 江西省环境信息中心 江西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中国环境报江西记者站) 江西省环保厅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江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江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答: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是四川省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它承担着确保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职责。一、职能与任务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作为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确保全省环境质量达标。它...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的介绍
答: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作为山西省人民政府设立机关,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依法进行环境保护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牵头组织联合执法;对设区的市、环保治理重点县(市、区)人民政府执行环...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的主要职责
答: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的主要职责
答:(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省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相关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六)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的职责
答:(五)负责全省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受省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全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全省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江西省环保厅的举报电话
答:江西省环保厅的举报电话为:污染投诉:0791-88596490/0791-88591228 行风投诉:0791-88592654 全国统一污染投诉:12369 江西环保厅直属部门:1、省环保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3、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4、省环境监察局 5、省环境信息中心 6、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7、省环保厅环境工程...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的内设机构
答:根据上述职责,省环境保护厅设13个内设机构: 承担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协调有机食品发展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建设,指导、监督小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小集镇污染综合治理、农村...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的处室职能
答:(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二)人事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全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全省环境保护行政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三)政策法规处拟订全省环境保护政策;承担涉及环境...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的机构设置
答:根据上述职责,省环保厅设1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生态省建设办公室)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编制省级生态功能区划,组织实施全省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经济区划并指导市、县两级开展相关工作;开展全省生态状况质量评估;提出新建...

环境保护局的工作范围及职能
答:一、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能1、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2、拟定并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3、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4、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