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资土地使用权如何取得?

作者&投稿:谈削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一、北京外资土地使用权如何取得? (一)以出让的方式取得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外商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按照规定的条件、年限和用途,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通过出让合同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取得土地使用权。此种方式适宜于投资额度大、回收周期长、需要永续经营的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这个阶段应注意: 1、取得土地使用权,外商应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外商投资者应该在签订合同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外商投资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适用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教文卫用地50年,商业、娱乐、旅游用地40年,综合及其他用地40年的最高年限; 3、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城市规划和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二)以划拨的方式取得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根据国土资源部于2001年10月18日出台的《划拨用地目录》,外商投资企业符合划拨用地范围的用地可以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按照法律的规定,只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可以采取划拨方式取得。由此,外资并购的目标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土地如为划拨用地,必须首先办理出让手续并支付 土地出让金 ,并且外商投资企业要向政府一次性缴纳场地开发费和每年缴纳土地使用费,或者将开发费和使用费综合计收,每年缴纳场地使用费。随着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后,这种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应局限于特别项目上,且需经严格审批,逐步缩小划拨用地范围。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土地管理部门从国有土地资源中划拨部分土地给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外商投资企业须向原用地单位支付补偿费; 2、土地管理部门把 集体土地 征用为国有土地后划拨给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外商投资企业须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费用;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中方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折价入股或合作条件投入企业,从而使合资企业或合作企业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三)以转让的方式取得 所谓转让是指通过购买的方式在土地二级市场上取得土地使用权,属土地使用权再转移行为。除传统的买卖外,它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合作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作为合作条件的方式取得,包括通过整体收购、兼并或合并内资企业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通过这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为此,在中国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中规定:首先,原土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其次,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未达到通水、电、热,平整场地形成工业或者建设用地条件的,不得转让。 外商以此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需根据用地面积、土地等级向地方政府缴纳土地使用费,及其 征地 、 拆迁 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费用。另外,对转让取得的土地,还应考查企业所使用的土地及使用土地的方式是否符合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如果不符合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应依法取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总之,北京所在的外资企业的规模要求他们必须要占用较大面积的土地才能够进行下一步的经济运营,国家能够额外赋予的土地始终是优先的而需要他们自己通过上述途径合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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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居民有土地使用权吗?
答:这种方式是指土地使用人在国家主管机关批准的基础上与国家签订土地使用合同,从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其特点是: (1)以这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只能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 外资企业 ; (2)取得土地使用权需交付土地使用费; (3)土地使用权有期限限制,一般与企业经营期限相一致;...

怎么查公司是不是外资企业
答:需提交以下材料:《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护照及复印件。4、办理用地手续。通过签订土地使用协议或者厂房租赁协议取得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场地。外商投资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需到国土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5、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外商投资...

土地使用金是什么意思?
答:重新核定。 外商投资企业从批准成立之日起,按公历日历年度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按半年征收,年终 清算 。第一日历年度用地时间超过半年的,按半年计征,不足半年的,免征土地使用费。 使用权出让金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分别采取协议、 招标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土地管理条例
答: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凡在经济开发区投资办企业和引进外资在大通地区办企业的,实行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县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二章 土地的利用和保护第七条 县计划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本着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非农业建设...

土地使用权中关于地表、地上和地下的使用是怎么区分的?
答:土地使用权中没有对地上、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进行登记作出明确的规定,而是通过明确宗地的概念将其纳入了一般土地登记范畴。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

政府出让国有土地取得的收入
答:6、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依法向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怎么交
答:它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应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速算扣除率。其中: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计算扣除项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