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交房能卖吗

作者&投稿:营顾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房子没交房不能卖,还没交房的房子,属于期房,不可以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细节
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者要具有强烈的合同意识,知道在合同中尽可能地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认真、完整地阅读合同:提出质疑,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认真调查清楚。
2、签订合同前要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业绩,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销售的证件,如、资质证书及“五证”等。
3、应了解开发商所使用的合同文本是不是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制定的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如果不是,应当提出疑问并特别注意合同条款的内容。
4、购房者在前,一定要弄清楚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果房产在购买前就设定了抵押并不能如期解除抵押关系,人就有可能随时要求实现抵押权,这样,购房人不仅不能顺利取得,甚至会陷入一场纠纷之中。
5、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要对开发商在售楼书、广告中许诺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否则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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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交房的房子可以卖吗
答:还没交房的房子,属于期房,不可以卖。《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买期房要注意什么1、选择可靠的开发商购买期房存在的不确定因素...

买的房子还没交房可以卖吗
答:不能。房子没有交纳,没有产权证无法买卖。交房时间是在买卖双方签订的 购房合同 里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

想卖还没交房的房子怎么卖?
答:严格的来说,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房屋是不可以转让的,不过,换个思路考虑问题,这个情况,分两步走也是可以实现的。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介绍还没交房的房子怎么卖。还没交房的房子怎么卖一、交了首付款,还未办按揭这种情况是最好处理的,因为开发商还没有到房管局备案,买卖双方可以直接到开发商那里...

没交房的房子怎么卖
答: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没交房的房子怎么卖吧!没交房的房子怎么卖1、只有产证已经办好,才可以正常交易,交易过户前要把你的银行贷款还清(按揭还款不足一年就提前结清,要付违约金给银行)。2、房子在未办出产权证明时是不可以买卖的,即使你们现在签了买卖合同,也是无法在房管部门办登记过户的,只能做...

房子没交房能卖吗
答:房子没交房不能卖,还没交房的房子,属于期房,不可以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

没交房的房子可以卖么
答:根据规定,没交房的房子是可以进行出售的。根据有关规定,经合同一方当事人同意,合同中另一方当事人可将自己在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在这里,一方当事人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据此,只要房地产开发商同意原买受人转让房屋,本人能够与原买受人就房屋买卖事项达成一致,且开发商愿意为自己的...

房子还没交房可以卖掉吗
答:已备案未交房的房子是可以卖的,是可以由他们出面转备案的,,如果买家是按揭,不能办得下来,以后再买房算2套房。根据有关规定,经合同一方当事人同意,合同中另一方当事人可将自己在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在这里,一方当事人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据此,只要房地产开发商同意原买受人转让...

房子没交房可以过户给别人吗?
答:房子没交房可以不可以过户给别人,要根据情况来看:1、产证已经办好,可以正常交易,新房刚买时,房主需要向国家交契税、印花税、公共维修基金,交了这三笔钱后,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对此房产进行备案,然后下发房产证,交易过户前要把银行贷款还清;2、房产证没有下来,可以交易,如果没有交钱,还可以让...

买家还没有交房可以卖掉吗
答:可以卖,但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只有房子下来后拿到房产证后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不动产物权 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