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管理 如何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管理

作者&投稿:芷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强化制度保障,内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抓住建章立制这个关键,健全完善上下统一、基本完备的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内部监督制度。省纪委、监察厅先后出台《省纪委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等制度,并汇编《山东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自身建设与管理规章制度选编》,印发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二是健全工作运行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抓重点部位和重要人员,进一步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和纪检监察业务等方面的制度规范。临沂、泰安和滨州市纪委、监察局把规范办案程序作为重点,建立了县(市、区)纪委交叉办案、案件审理助辩等制度。淄博和枣庄市纪委、监察局突出责任追究这一关键,制定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完善干部管理制度。省纪委、监察厅制定《关于规范机关干部外出行为的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日午间禁酒制度》等,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监督的通知》,严格纪检监察干部选调录用,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职责分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监督。建立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执法监察、纠风等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轮岗交流。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和情况通报制度。
  
  创新监督方式,内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了一些切实可行、特色鲜明的内部监督机制。一是查访回访。枣庄市山亭区、淄博市淄川区和滕州市纪委、监察局定期开展对办案纪律执行情况、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的明察暗访,做到抓查访、常督促,抓回访、常提醒。临沂市兰山区纪委、监察局推行公务活动情况监督回访反馈制度,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实施目标管理考核。省纪委、监察厅制定《委厅机关、派驻机构综合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对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和派驻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和干部使用等结合起来,使考核成为强化监督、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三是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电子廉政档案。一些市、县探索建立了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派驻机构副组长以上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全面动态掌握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廉政情况。
  
  注重夯实基础,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加强教育作为强化内部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年一个主题,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会议、专题讲座和党课等形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文件,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整个队伍呈现出积极向上、奋发努力、风清气正的良好状态,反腐倡廉建设公众满意度稳步上升。
  
  存在问题
  
  认识不够到位。少数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对内部监督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对存在的问题不敢正视,存有“怕出丑”的心态和“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导致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个别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有待增强。
  
  制度不够完善。目前各级已出台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文件和规定,有的比较笼统抽象,操作性不强;有的对干部八小时以内“工作圈”管理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管理监督的少;对违反工作程序等一般性工作环节管理监督的多,对一些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制约不够。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和执纪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还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造成部分工作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在责任追究上往往碍于情面不能够从严处理,影响了监督效果。
  
  监督主体不统一。有的把管理监督工作放在干部室,有的放在办公室,有的放在机关党委(支部),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监督机构,没有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开展工作,监督主体和责任不明确、不规范。
  
  体制机制不健全。按照党章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但上级纪委离得远,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不能形成经常性监督;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往往又比较信任,容易忽视对其监督;下级监督缺乏有效的途径和办法,监督效果不够明显。
  
  对策建议
  
  切实增强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化对内部监督管理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现实必要性的认识,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推动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增强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支持监督、带头开展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习惯于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既要加强组织领导,又要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
  
  着力提高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一要强化对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通过个别谈话、定期约谈、民主测评、责任追究和目标考核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勤政廉政、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二要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针对案件检查、信访举报、执法监察、纠风治乱、效能监察等执纪执法办案重点部门和线索初核、立案、移送、销案等重点环节,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依纪依法办案,确保公正廉洁。推行执纪执法办案回访制度,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和违法违规办案、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三要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情况的监督。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帮助纪检监察干部筑牢遵纪守法、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拓展监督内容,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圈”和“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确保其秉公执纪、文明执纪,廉洁自律、干净干事。
  
  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一要完善上级对下级的制约机制。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优势,加大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管理力度。强化上级纪委监督责任,探索上级纪委派员指导、监督并参与下级纪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常委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推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述职述廉和报告工作等措施。二要健全完善本级机关的内控机制。明确干部室和机关党组织作为内部监督的主要职能部门,使之积极介入执纪执法活动,针对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和跟踪监督。强化一岗双责制,以各级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督贯穿于执纪执法和队伍建设始终。完善机关内设机构之间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互通信息、加强配合、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三要完善下级对上级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使下级纪委对上级纪委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研究制定下级纪委对上级纪委监督工作办法,明确下级纪委在职权范围内对上级纪委的监督职责。探索实行下级纪委对上级纪委机关室主任和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执纪执法、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公开评议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述职和评议活动。
  
  不断丰富内部监督管理办法。一要认真执行相关制度。抓好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在纪检监察机关的落实,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干部外出执行公务情况报告制度、办案问讯全程录音录像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防止执纪不公、以案谋私等现象的发生。健全完善并认真落实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制度。二要拓宽监督途径。认真落实各级党组织、党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职责,充分运用巡视、执法检查、专项检查、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与案件检查、信访举报、干部人事等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增强内部监督实效。三要完善目标管理检查考核机制。将内部监督情况纳入目标管理检查考核体系,完善内部考评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评定。四要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公务活动中造成过错的,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室主任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有关承办人承担直接责任。转载仅供参考,版权属于原作者。祝你愉快,满意请采纳哦

如何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管理~

鲁纪干 基本情况
强化制度保障,内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抓住建章立制这个关键,健全完善上下统一、基本完备的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内部监督制度。省纪委、监察厅先后出台《省纪委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等制度,并汇编《山东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自身建设与管理规章制度选编》,印发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二是健全工作运行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抓重点部位和重要人员,进一步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和纪检监察业务等方面的制度规范。临沂、泰安和滨州市纪委、监察局把规范办案程序作为重点,建立了县(市、区)纪委交叉办案、案件审理助辩等制度。淄博和枣庄市纪委、监察局突出责任追究这一关键,制定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完善干部管理制度。省纪委、监察厅制定《关于规范机关干部外出行为的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日午间禁酒制度》等,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监督的通知》,严格纪检监察干部选调录用,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职责分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监督。建立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执法监察、纠风等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轮岗交流。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和情况通报制度。
创新监督方式,内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了一些切实可行、特色鲜明的内部监督机制。一是查访回访。枣庄市山亭区、淄博市淄川区和滕州市纪委、监察局定期开展对办案纪律执行情况、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的明察暗访,做到抓查访、常督促,抓回访、常提醒。临沂市兰山区纪委、监察局推行公务活动情况监督回访反馈制度,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实施目标管理考核。省纪委、监察厅制定《委厅机关、派驻机构综合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对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和派驻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和干部使用等结合起来,使考核成为强化监督、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三是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电子廉政档案。一些市、县探索建立了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派驻机构副组长以上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全面动态掌握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廉政情况。
注重夯实基础,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加强教育作为强化内部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年一个主题,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会议、专题讲座和党课等形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文件,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整个队伍呈现出积极向上、奋发努力、风清气正的良好状态,反腐倡廉建设公众满意度稳步上升。
存在问题
认识不够到位。少数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对内部监督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对存在的问题不敢正视,存有“怕出丑”的心态和“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导致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个别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有待增强。
制度不够完善。目前各级已出台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文件和规定,有的比较笼统抽象,操作性不强;有的对干部八小时以内“工作圈”管理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管理监督的少;对违反工作程序等一般性工作环节管理监督的多,对一些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制约不够。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和执纪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还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造成部分工作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在责任追究上往往碍于情面不能够从严处理,影响了监督效果。
监督主体不统一。有的把管理监督工作放在干部室,有的放在办公室,有的放在机关党委(支部),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监督机构,没有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开展工作,监督主体和责任不明确、不规范。
体制机制不健全。按照党章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但上级纪委离得远,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不能形成经常性监督;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往往又比较信任,容易忽视对其监督;下级监督缺乏有效的途径和办法,监督效果不够明显。
对策建议
切实增强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化对内部监督管理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现实必要性的认识,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推动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增强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支持监督、带头开展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习惯于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既要加强组织领导,又要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
着力提高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一要强化对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通过个别谈话、定期约谈、民主测评、责任追究和目标考核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勤政廉政、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二要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针对案件检查、信访举报、执法监察、纠风治乱、效能监察等执纪执法办案重点部门和线索初核、立案、移送、销案等重点环节,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依纪依法办案,确保公正廉洁。推行执纪执法办案回访制度,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和违法违规办案、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三要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情况的监督。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帮助纪检监察干部筑牢遵纪守法、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拓展监督内容,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圈”和“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确保其秉公执纪、文明执纪,廉洁自律、干净干事。
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一要完善上级对下级的制约机制。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优势,加大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管理力度。强化上级纪委监督责任,探索上级纪委派员指导、监督并参与下级纪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常委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推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述职述廉和报告工作等措施。二要健全完善本级机关的内控机制。明确干部室和机关党组织作为内部监督的主要职能部门,使之积极介入执纪执法活动,针对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和跟踪监督。强化一岗双责制,以各级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督贯穿于执纪执法和队伍建设始终。完善机关内设机构之间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互通信息、加强配合、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三要完善下级对上级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使下级纪委对上级纪委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研究制定下级纪委对上级纪委监督工作办法,明确下级纪委在职权范围内对上级纪委的监督职责。探索实行下级纪委对上级纪委机关室主任和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执纪执法、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公开评议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述职和评议活动。
不断丰富内部监督管理办法。一要认真执行相关制度。抓好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在纪检监察机关的落实,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干部外出执行公务情况报告制度、办案问讯全程录音录像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防止执纪不公、以案谋私等现象的发生。健全完善并认真落实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制度。二要拓宽监督途径。认真落实各级党组织、党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职责,充分运用巡视、执法检查、专项检查、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与案件检查、信访举报、干部人事等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增强内部监督实效。三要完善目标管理检查考核机制。将内部监督情况纳入目标管理检查考核体系,完善内部考评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评定。四要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公务活动中造成过错的,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室主任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有关承办人承担直接责任。

查:明察暗访,检查纪检监察干部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纪律作风建设规定的情况。听:听取所在单位(驻在部门)主要领导、一定范围干部职工对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履职情况、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的评价。谈:以交谈的方式,由本人对自己的履职情况、纪律作风建设情况作出说明。测:在所在单位(驻在部门)组织一定范围的干部职工对纪检监察干部按优秀、良好、较差三个档次发表测评。评:明察暗访结束后,由市、县各工作组逐一对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写出综合评价意见,并按优秀、良好、较差确定档次。议:明察暗访工作评分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如何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下面的内容你参考一下修改修改:  1.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意识。预防机制主要是由理论修养、党性修养、思想修养、道德修养等不同的素质要件凝结而成的,这些素质构成了内部监督的要件结构。一是要强化自我监督意识。要坚决克服和杜绝特权思想、特权行为,树立监督者监督别人,首先要监督好自己的意识。“打铁先得自身硬”,“己不正焉能正人”,确立自我监督意识至关重要。二是要强化自律教育。着重开展“四自”教育,即时刻注重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慎独”。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建设,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用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干部的行为。根据中央、省市要求,今年来,安乡县以深入群众转作风为主题,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开展“全员联点下基层、全员联动办信访、全员联防正行风”和“两品”(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活动,通过富有特色的教育形式,来增强纪检干部的宗旨意识。三是要强化资格审查。对纪检监察干部要实行严格的素质挑选制。目前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严格说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必须建立职业资格的限制制度,人员进入实行资格审批,人员违纪实行资格限制和剥夺,以营造自我监督的良好环境。近年来,安乡县全面落实上级要求的纪检监察机关新进工作人员必须由市纪委统一组织招考(选调)的规定,对新进人员做到了严格把关。四是要加强内部管理。一方面健全机构,成立了内部监督委员会;另一方面完善制度,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做到思想上与时俱进不落伍,学习上刻苦钻研不放松,工作上争创一流不落后,生活上时刻自律不放纵,从而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去年利用“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年”的契机,安乡县对19个乡镇纪委书记的分工做了严格把关和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管理。  2.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激励。将干部的升降奖惩与本人的能力素质、工作业绩以及廉政建设情况充分结合起来,使之发挥正面激励作用。要通过事业吸引人、感情鼓舞人、措施激励人,促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一要保证干部政治经济待遇。利益原则是社会第一原则,要充分引进利益激励机制,保障纪检监察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障纪检监察机关的各种经费,使利益机制导向与廉政导向相一致。二要提高违纪成本。即在保障干部政治经济待遇的基础上,对于违纪违规的,取消其政治经济待遇,使其感到一旦失去这种政治经济待遇,将不再有从事这项职业的机会,丧失这种从业资格。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不敢冒然触犯纪律条规,提高了违纪成本。  3.完善纪检监察系统外部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需要其他监督形式的协作,否则难以全面有效地发挥作用。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好来自纪检监察系统的外部监督来搞好纪检监察系统的内部监督。走好群众路线,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采取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组织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走访的方式,广泛征集社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发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克服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从业行为。

如何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管理
答:如何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下面的内容你参考一下修改修改:1.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意识。预防机制主要是由理论修养、党性修养、思想修养、道德修养等不同的素质要件凝结而成的,这些素质构成了内部监督的要件结构。一是要强化自我监督意识。要坚决克服和杜绝特权思想、特权行为,树立监督者监督别人...

如何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干部队伍的管理
答:一、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真正实行垂直管理的监督体系按照现行的纪检监察管理体制,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同级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工作经费等方面对同级党委政府的依附性很强,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则仅局限于...

如何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管理
答:省纪委、监察厅先后出台《省纪委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等制度,并汇编《山东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自身建设与管理规章制度选编》,印发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二是健全工作运行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抓重点部位和重要人员,进一步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廉政风险...

如何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和约束机制
答:近日,陕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制定《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六个严格”,就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作风、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管理监督和纪律约束,打造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具体体现。笔者建议,纪检监察机关还...

如何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的监督
答:何进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1.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意识预防机制主要由理论修养、党性修养、思想修养、道德修养等同素质要件凝结些素质构内部监督要件结构要强化自我监督意识要坚决克服杜绝特权思想、特权行树立监督者监督别首先要监督自意识打铁先自身硬焉能确立自我监督意识至关重要二要强化自律教育着重展四...

如何健全监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答:健全监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1、培养纪检监察人才,要大胆创新监督手段。用高新技术装备纪检监察队伍,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高科技含量2、要强化内部约束机制。严明工作纪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错案追究制,对内部出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如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监督
答: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既要加强组织领导,又要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着力提高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一要强化对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通过个别谈话、定期约谈、民主测评、责任追究和目标考核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怎样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能力?
答:”由此可以看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系统的目标是通过加强监督确保公共权力廉洁高效运行,是对监督对象实施全面而有效的监督。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应确立“一个龙头两个拳头”的指导思想,即以责任制为“龙头”,运用好查办案件和执法纠风这两个“拳头”,既便于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

纪检监督的方式和方法
答:1、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是负责对分管单位额定标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活动实施全面监督。纪检监察工作就是对管理的单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出现问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需要第一时间向上级反映情况,并做出严肃的处理方案。2、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是对分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职及廉洁从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如何加强纪检组对同级党组进行有效的监督
答:每个单位内部都有一个由众多权力组成的权力系统。每个权力的行使又包括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因此,...班子决策程序,完善“三重一大”等事项的集体决策办法,及干部选拔任用等重大事项事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上级纪委既要落实派驻全覆盖,更要落实管理全覆盖,要通过紧密的管理,强化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及时督促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