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的物权那为什么还有集体所有土地上设立的建设用地 耕地建设蔬菜深加工厂的问题

作者&投稿:樊磊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请你仔细阅读物权法中的用益物权的篇章,里面说的很清楚

谁也没有说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只有国有土地上才能有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不代表就不能设立使用权了。
两者并不矛盾。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
所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从法理角度从未研究过,这方面我是门外汉。。
现实的情况是农村集体成员也需要住宅、需要开办实体搞产业,所以,也该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什么是要式行为~

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的特征:
第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仅以土地为限;而且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我国《物权法》[2] 151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可见,如果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如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造住宅、村内建设公共设施),则不属于《物权法》第12章所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的权利。这里的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是指在土地上下建筑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如桥梁、沟渠、铜像、纪念碑、地窑,建设用地使用权即以保存此等建筑物或构筑物为目的。
第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虽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但其主要内容在于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因此,上述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的有无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存续无关。也就是说,有了地上的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后,固然可以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地上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的存在,也无妨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即使地上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灭失,建设用地使用权也不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仍有依原来的使用目的而使用土地的权利。
由于人类文明的进步、科学与建筑技术的发展,土地的利用已不再限于地面,而是向空中和地下扩展,由平面而趋向立体化。在这种情况下,理论上有主张采纳空间权制度,以促进并规范对空间的有效利用。所谓空间权或称空间利用权,是指对地上或者地下空间依法进行利用,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但是,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中,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于土地的利用,并不以地面为限,而包括土地上下之空间。因而土地所有人亦可依据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就地面上下空间的一定范围为他人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也可以在自己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之上设定次建设用地使用权。所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应当能够满足土地的立体化与多层次利用的需要。我国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第四,是他物权、用益物权、有期限物权、不完全物权、主物权、定限物权、不动产物权。

这个说来其实是比较麻烦的,我也是准备做这方面东西的,所以对土地使用权也有一些简单的了解,你可以看看下面第二行说的比较重要:
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的特征:
第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仅以土地为限;而且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我国《物权法》151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可见,如果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如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造住宅、村内建设公共设施),则不属于《物权法》第12章所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为目的的权利。这里的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是指在土地上下建筑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如桥梁、沟渠、铜像、纪念碑、地窑,建设用地使用权即以保存此等建筑物或工作物为目的。
第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虽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为目的,但其主要内容在于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因此,上述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的有无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存续无关。也就是说,有了地上的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后,固然可以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地上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的存在,也无妨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即使地上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灭失,建设用地使用权也不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仍有依原来的使用目的而使用土地的权利。
由于人类文明的进步、科学与建筑技术的发展,土地的利用已不再限于地面,而是向空中和地下扩展,由平面而趋向立体化。在这种情况下,理论上有主张采纳空间权制度,以促进并规范对空间的有效利用。所谓空间权或称空间利用权,是指对地上或者地下空间依法进行利用,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但是,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中,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于土地的利用,并不以地面为限,而包括土地上下之空间。因而土地所有人亦可依据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就地面上下空间的一定范围为他人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也可以在自己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之上设定次建设用地使用权。所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应当能够满足土地的立体化与多层次利用的需要。我国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下列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答: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AD错误。 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B错误。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在土地地表、地上或地下分别设立,C正确。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答:中达咨询就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物权制度和大家说明一下。一、土地所有权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建设用地使用权1、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

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答:2.用途主体的区别。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国家的土地之上的物权,使用集体土地来进行建设的,而国有土地权的主体则是政府。3.目的不同。前者的目的是保存建筑物或者其他工作物的,而国有土地权是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便可以使用,无目的而言。二 拓展资料: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利用土地营造建筑物、构筑物和...

下列与土地相关的权利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答:【答案】:D A正确,建设用地使用权只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B正确,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由此可见,地役权的设立不需要登记。不登记,不对抗善意第三人。C正确,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D错误,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无...

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有哪些
答: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的特征:第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第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的权利。第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 大家都知道,我国土地使用权的类型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能听到建设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答:建设用地使用权虽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但其主要内容在于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因此,上述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的有无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存续无关。也就是说,有了地上的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后,固然可以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地上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的存在,也无妨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建设用地能栽银杏树吗
答:不可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但是建设用地只能建设不属于农用地所以不能种树。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仅以土地为限,而且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
答:,(二)办理与办结:符合受理条件的用地预审申请及附件材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般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需延长办理时间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符合物权法律制度的有哪些?
答: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主要特征 :第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

建设用地是国有土地吗
答: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