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符合物权法律制度的有哪些?

作者&投稿:将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律主观:

一、 建设用地使用权 属于从物权吗
独立物权指不用从属于其他权利就可以独立存在的物权,从物权需要从属于其他物权才能存在。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为独立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从属于其他权利、不能独立存在的物权为从物权,如担保物权、地役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建设用地使用权:针对的也是使用权,属于独立的物权。
二、什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即 自然人 、社会组织 依法对国家 或者集体 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主要特征 :
第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仅以土地为限;而且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第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的权利。这里的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是指在土地上下建筑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如桥梁、沟渠、铜像、纪念碑、地窑,建设用地使用权即以保存此等建筑物或构筑物为目的。
第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虽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但其主要内容在于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
1 、占有和使用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就是为保存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土地的权利,因此使用土地是土地使用权人的最主要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土地的使用权,应当在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所限定的范围内进行。例如,限定房屋的高度、限制房屋的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使用土地时不得超出该项范围。由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使用土地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实现其权利,自然以占有土地为前提;同时,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也可以准用不动产 相邻关系 的规定。
2 、权利处分。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处分其权利。这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 1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既然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为目的,则其必须与建筑物共命运,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 2 )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为抵押权的标的物,此时,其地上的建筑或其他工作物也随之抵押。另外,当地上的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
( 3 )出租。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作为出租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地上的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租赁给他人使用并收取租金。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出租人)仍须向土地所有人履行义务。
3 、附属行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在其地基范围内进行非保存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的附属行为,如修筑围墙、种植花木、养殖等。
4 、取得地上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的补偿。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以及其他附着物,其所有权应当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立法例上有认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于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有取回权。但取回难免会使物受到毁损,而且即使取回后恢复土地的原状,也往往对土地不利,从社会的利益上看是有害的。综上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属于从物权,而是一种独立的物权,是一种用益物权。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
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

60年土地使用权限是什么意思?
答: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2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 物权法 》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

土地使用权是50年,那么住宅商品房产权是70年吗
答:补交土地出让金,续约产权。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一年向...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答:《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规定:1、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2、第四十三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3、第...

同样的住宅用地为什么有的是50年有的是70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70年土地使用权是哪年出台的法律规定的?
答:土地管理法中有相关的规定。2006年出台的物权法做了权威的规定,在用益物权一章中,将土地分为不同的类型,做了年限的规定,城市房屋是70年,到期可续。其他的有五十年,四十年,三十年不等。现在的热点问题不是多少年,因为可以续,而且法律说是自动续期。现在的热点问题是续期是否要收费,国家目前对...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分别是多少?_百度...
答:凡与规划国土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综合或者其它用地五十年。一般的商品房住宅都拥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的规定,住宅建设...

各类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少?
答:1.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 2.出让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商业地产产权40年,40年后怎么办?
答:2、根据相关规定,商用房产权年限为40年,低于普通住宅的70年产权。我国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并无自动续期的规定。3、根据现有法律来看,很可能会由业主缴纳土地使用金;也不排除以后也像住宅一样自动...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解决
答: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具体操作如下: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