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在借条上签了个字属于什么担保? 只在借条上签了个担保人,属什么性质的担保?

作者&投稿:化嵇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原则上,应当认定为一般保证。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现行民事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为了保证自己的债权能够得到实现,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出一定的保证。这个保证既可以是人的担保,也可以是物的担保。所谓人的担保,就是指保证。物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等等。二者的区别在于,保证是指保证人以自己的人格为债权人提供担保。而物的担保则是指担保人以自己的物为债权人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该物进行优先受偿。就人的保证而言,可以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就保证关系的成立来看,当事人可以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也可以通过主合同中的保证条款来证明保证关系的存在。不仅如此,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也可以成立保证合同。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保证为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的,则原则上认定为是一般保证。因此,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如果是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而未提出物的担保的,则依法应该成立一般保证。对于一般保证,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前提下,债权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你好!你在借条上签字了,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关于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确,你要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你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具体约定的,视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人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人,将来债务人还不了钱的,债权人可以直接找担保人。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再向债务人追偿。

作为担保人只在借条上签字的借款人不还钱的担保人要付什么责任~

作为担保人如果发生借款人拒不偿还的情况,担保人需要根据合约规定替借款人偿还,然后向借款人进行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四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第十五条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没有具体约定的,视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人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人,将来债务人还不了钱的,债权人可以直接找担保人。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再向债务人追偿。

借条上保证人签字属于什么保证
答:法律分析:没有具体约定的,视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人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人,将来债务人还不了钱的,债权人可以直接找担保人。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再向债务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

担保人在借条上签了个字属于什么担保?
答:因此,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如果是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而未提出物的担保的,则依法应该成立一般保证。对于一般保证,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前提下,债权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

担保人在借条上签了个字属于什么担保?
答:你好!你在借条上签字了,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关于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确,你要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你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借条上只写担保人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答:法律分析:如果借条上只有担保人的签字,则为连带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并要求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

担保人在借条上只签了个字,是什么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_百度知 ...
答:依据《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规定,你这种情况是承担连带责任。

借条上只写担保人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答:法律分析: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在借条子只签了名字算担保人吗?
答:算担保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名,属于对债务提供保证,如果没有注明保证方式的,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借条上就有个担保人签名,到还款日借款人还不了钱或是借款人找不到了,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法律分析在还款日期到后,如果借款人没有归还借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

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后责任是什么
答:法律主观: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没有特别注名的属于一般担保人,他享有 先诉抗辩权 ,就是说权利人在没有 向法院起诉 前,担保人不 承担还款责任 ;在债务到期后6个月没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担保不在生效。法律客观:根据《 民法典 》第388条规定: 担保合同 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 担保人 、...

如果在借条上面担保人只签了名字,没有注明什么条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答:作为保证人签字,如果只签字没有写明担保形式,则默认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默认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

欠条担保人签字负什么责任
答:一、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名会产生什么法律效力 1、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就产生了法律效力,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2、法律依据: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