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作者&投稿:沈储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的管理,掌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有关的基础信息,为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登记档案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监督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国家法律保护。第三条 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管理的任务是接收、整理、保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档案材料,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积极开展档案资料的合理利用,为企业法人登记、监督管理提供基本依据,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有关的基础信息。第二章 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的建立第四条 企业法人登记档案包括依法核准登记注册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登记档案,集体所有制企业登记档案,联营企业登记档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档案,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登记档案,外资企业登记档案,私营企业登记档案和其他企业登记档案。第五条 企业法人登记档案文件主要有:企业法人申请筹建登记、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登记公告、年度检验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企业法人进行监督管理形成的文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的企业法人登记档案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第六条 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由核准该企业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一照一卷或数卷的原则立卷。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档案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管理。第三章 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的管理第七条 承办企业法人登记注册、年度检验和进行监督管理的人员应将归档文件及时向档案管理人员送交,送交时须确保文件齐全,图文字迹清晰,格式标准统一。档案管理人员须做好归档文件的接收、整理、保管、利用、统计等项工作。第八条 企业法人登记档案案卷可按行业分类,也可按经济性质或隶属部门等分类。第九条 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的保管应有专门库房和装具,并应有防盗、防火、防腐蚀、防蛀等设施。档案资料发生破损或变质现象,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第十条 在企业法人经营活动期间,其登记档案须妥善保管。企业法人迁移时应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将有关档案文件移交迁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理。档案迁出,迁入应记录备案。企业法人注销后,其档案在按规定移交本地区档案馆之前应在本机关妥善保存,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严禁个人擅自销毁。第十一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并配备与档案管理业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第十二条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逐步采用计算机进行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管理,努力提高企业法人登记档案信息的综合利用效能。第十三条 企业法人登记档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档案工作人员变更或调动时,应将所保管的企业法人登记档案向接替人移交清楚。第十四条 档案工作人员要熟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学习《档案法》和档案管理知识,提高档案管理技能。档案工作人员应定期向有关领导和上级机关汇报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的管理及利用情况。第十五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重视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法人登记档案应按规定向本机关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第四章 企业法人登记档案开发、利用第十七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努力开发、利用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的信息,适应企业法人登记管理的需要。有计划地做到面向社会、面向公众、为领导决策和国民经济宏观管理服务,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政策需要服务。第十八条 外单位咨询企业法人登记档案中有关企业申请筹建登记、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方面的情况时,须经本机关有关领导批准后,档案人员方可提供。第十九条 查阅企业法人登记档案文件要持有关的证件和信件,并按有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案卷上修改、涂抹、拆取和标注,更不得损毁、擅自抄录。使用保密档案时,还应履行相应的批准手续后,方可查阅。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利用者不得公布企业法人登记档案材料。

工商局对企业登记资料保管多久?~

1、对于企业的登记资料,好像是注销之日起保存20年。
2、企业需要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可以借阅、抄录、携带、复制公司登记档案资料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一般企业查询自己企业档案资料,要提供企业申请书,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3、工商局不可以时间久远无法查找资料为由来拒绝。如确实是因为无法抗拒的原因造成企业资料遗失的,也应该出具相关证时资料。

  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
  发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利用企业登记档案资料为社会公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做好企业登记档案的归档和开发工作。企业登记档案资料的查询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方便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三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逐步采用计算机网络工程和自动化查询技术,以建立准确、快捷、广域、经济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服务系统。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管理权限办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
  已经实现计算机联网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联网区域内企业登记档案资料开展异地查询。
  第五条 企业登记档案资料的查询,按照提供途径,可以分为机读档案资料查询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
  机读档案资料的查询内容包括:
  (一)企业登记事项: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别、注册资金或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主管部门、出资人、经营期限、注册号、核准登记注册日期等。
  (二)企业登记报批文件:部门批准文件、章程、验资证明、住所证明、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企业变更事项:核准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日期、变更有关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别、注册资金或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事项的各种登记文件及核准变更日期。
  (四)企业注销(吊销)事项:法院破产裁定、企业决议或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清算组织及清算报告、核准注销(吊销)日期。
  (五)监督检查事项:企业被处罚记录及日期、年度检验情况(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开户银行及帐号除外)。
  书式档案资料的查询内容包括核准登记企业的全部原始登记档案资料。
  第六条 各组织、个人均可向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机读档案资料查询。
  第七条 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持有关公函,并出示查询人员有效证件,可以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活动,查询人员出示法院立案证明和律师证件,可以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
  书式档案资料中涉及的机密事项,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方可查阅。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审批文书,在办理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案件时方可查阅。
  第八条 机读档案资料、书式档案资料查询,应查询人的要求,可以加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档案资料查询专用章。
  第九条 查阅企业登记档案资料,任何人不得在案卷上修改、涂抹、拆取和标注,不得损毁和擅自抄录。
  查询人不得利用获得的资料开展有偿服务活动,也不得公布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第十条 查询、复制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人应当交纳查询费、复制费。公、检、法、纪检监察、国家安全机关查询书式档案资料不收费(不包括民事案件)。
  查询费、复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同级物价部门核定。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有关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答:01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组织发布企业法人登记公告工作的安排意见 工商[1990]第154号 1990.6.6 02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司撤并后有关事项的通告 工商[1990]第163号 1990.6.8 02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档案局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工商[1990]第166号 1990.6.6 02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企业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答:(2000年1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4号公布;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公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答:企业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 1. 本企业设立、变更、解散过程文件材料 1.1本企业筹办和设立的申请文件材料、政府相关部门批准设立本企业的相关文件材料    永久 1.2本企业设立登记相关证照、证照变更登记文件材料    永久 1.3本企业章程送审稿、批准稿及正式文本   ...

工商局对企业登记资料保管多久?
答:1、对于企业的登记资料,好像是注销之日起保存20年。2、企业需要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可以借阅、抄录、携带、复制公司登记档案资料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一般企业查询自己企业档案资料,要提供企业申请书,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3、工商局不...

公司如何申请档案管理的权利
答:根据我国《企业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档案工作,更好地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企业档案是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档案为主体,包括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

个人如何调取公司的工商档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各级工商行政...

企业档案管理包含哪些内容 ?
答:企业档案管理包含哪些内容如下:1、产品生产方面。有产品设计、工艺、工装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原材料检验、产品生产过程和生产调度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等。2、经营销售方面。有企业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广告宣传和用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3、...

...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第四章 产权登记档案管理
答:第五十五条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应当妥善保管《事业单位产权登记证》、《企业产权登记证》和各类产权登记表,建立产权登记档案。产权登记实行信息化管理。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是产权登记档案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及其所办...

公司人事档案如何整理
答:不准存放无关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严禁吸烟。离开时关灯关窗,锁门。(5)统计制度。人事档案统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人事档案的数量。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档案整理情况。档案保管情况。利用情况。库房设备情况。人事档案工作人员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管理条例?
答:(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 根据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认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规范公司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