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今年拟供应土地2633公顷,其中住宅用地660公顷 土地供应

作者&投稿:枝度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3月30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市本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此次《通知》中涉及的范围包括瑶海区、包河区、蜀山区、庐阳区、高新区、经开区、新站高新区和滨湖科学城,计划供地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2633公顷。

具体来看,商业服务业用地供应计划为107公顷,占计划总量的4.06%。居住用地供应计划为600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2.78%。

在居住用地中,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为373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62.17%;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用地、拆迁安置用地的供应计划为227公顷,占住宅用地计划的37.83%。

租赁住房用地(单列)的供应计划为60公顷,占供地总量的2.28%。

澎湃新闻看到,住宅土地供应中新站区供应最多(104公顷),其次是蜀山区(99.33公顷)和包河区(97.33公顷)。

来源:合肥市自如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另外,工矿、仓储用地供应计划为333公顷,占计划总量的12.65%;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主要包括机关团体用地、科研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等)供应计划为177公顷,占计划总量的6.71%;交通运输用地供应计划为733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7.85%;公用设施用地供应计划为413公顷,占计划总量的15.69%;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供应计划为200公顷,占计划总量的7.60%;特殊用地供应计划为10公顷,占计划总量的0.38%。

《通知》称,要合理确定年度土地供应总量,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积极推动存量盘活,扎实推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积极保障租赁住房供应。完善长租房用地供应政策,进一步推进租购同权,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对公租房等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保尽保,积极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落实中央财政支持租赁住房奖补政策。

另外,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坚持按用途管理、平等对待用地主体,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合理安排招拍挂出让住宅用地的时序,实行“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引导住宅用地市场理性竞争。

以下为:合肥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市本级)全文: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进一步强化市级土地资源要素统筹,促进土地市场可持续发展,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保障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94号)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政府年度计划以及土地市场运行状况,制定本计划。

本计划编制的范围为瑶海区、包河区、蜀山区、庐阳区、高新区、经开区、新站高新区和滨湖科学城,计划供地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五高地一示范”,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建设等多重机遇,以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推进土地要素供给侧改革为目标,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指导作用,按照“区域统筹,保障重点,总量控制,挖潜存量,优化结构,创新供应”的总体思路,合理安排合肥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创新高地、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高地和具有国内比较优势的数字经济高地提供更精准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基本原则

1.落实政策,产业优先。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的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等重点产业用地优先,我市“十四五”重点打造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装备制造、家电和智能家居等千亿级以上产业集群用地与优势服务业集群用地优先。

2.城乡统筹,保障重点。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以需定供、应保尽保。优先安排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用地,扩大保障性住房、养老、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用地供应,重点保障骆岗生态公园、大科学装置集中区、东部新中心、空港经济示范区、运河新城、自贸区等重点发展片区用地供应。

3.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以生态优先为导向实现更绿色、更可持续的经济发展,保障巢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公园城市建设等用地的供应。

4.节约集约,提高效益。规范和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优先盘活使用批而未供和低效利用土地等存量资源,落实省以上开发区“标准地”供应要求,确保新增项目符合用地标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5.统筹规划、租购并举。统筹供需、近远期、热点与非热点、增量与存量,考虑城市发展、产业布局、人才引进、公共配套等因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住宅用地供应工作的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切实做好我市住宅用地分类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形成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局面。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合肥市2021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2633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1.商业服务业用地。供应计划为107公顷,占计划总量的4.06%。

2.居住用地。供应计划为600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2.78%。

(1)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为373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62.17%。

(2)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用地、拆迁安置用地。供应计划为227公顷,占住宅用地计划的37.83%。

3.租赁住房用地(单列)。供应计划为60公顷,占住宅用地计划的10.00%。

4.工矿、仓储用地。供应计划为333公顷,占计划总量的12.65%。

5.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主要包括机关团体用地、科研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等)。供应计划为177公顷,占计划总量的6.71%。

6.交通运输用地。供应计划为733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7.85%。

7.公用设施用地。供应计划为413公顷,占计划总量的15.69%。

8.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供应计划为200公顷,占计划总量的7.60%。

9.特殊用地。供应计划为10公顷,占计划总量的0.38%。

四、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科学研判我市建设用地需求,按照供需平衡的原则,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合理确定年度土地供应总量,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积极推动存量盘活,扎实推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

(二)积极保障租赁住房供应。完善长租房用地供应政策,进一步推进租购同权,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对公租房等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保尽保,积极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落实中央财政支持租赁住房奖补政策。

(三)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按照“突出重点、民生优先”和“优化结构、有保有压”原则,土地供应优先保证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项目的用地供应,构建优质均衡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坚定“五高地一示范”的发展目标,强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空间要素保障,推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高地、内陆开放新高地建设。

(四)加强土地市场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坚持按用途管理、平等对待用地主体,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合理安排招拍挂出让住宅用地的时序,实行“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引导住宅用地市场理性竞争,不断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探索实施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推行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机制,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保障措施

(一)构建计划实施的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政策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效率,定期研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支持帮助各主体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对列入年度供应计划的供地项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快办理前期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对列入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的宗地,强化招商选商;列入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宗地,各区政府和各用地单位,围绕建设目标,抓紧做好工期倒排,确保开工目标按期实现。

(二)严格实施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落实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依托土地供应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推进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动态监测监管,完善土地批后跟踪监管措施,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强化出让项目的履约监管,督促用地单位按照约定(规定)时间及时动工开发建设,严防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切实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三)健全公众参与管理机制,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供地计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及用地单位的意见。供地计划批准后,按照国家省市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及时开展增量存量、用地结构、开发利用和价格变化等研判,总结计划执行情况。

附件2

合肥市本级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1年3月15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合肥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021年度合肥市市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660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373.3公顷;拆迁安置用地226.7公顷;租赁住房用地60公顷(单列),均为市场化租赁住房用地。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为满足居民刚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2021年度适当增加热点区域和城市新区供应量,稳定市场预期。在区域分布上,城市建成区计划供应356.67公顷(商品住房用地186.7公顷,拆迁安置用地135.3公顷,租赁住房34.67公顷),城市新区计划供应303.33公顷(商品住房用地186.7公顷,拆迁安置用地91.3公顷,租赁住房25.33公顷),达到均衡合理布局,促进职住平衡。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方面。2020年10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编制合肥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成立了合肥市编制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区和发改、城建、教育、房产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按照“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应保尽保、租购并举”的土地供应政策,以用地计划调控为手段,科学合理地编制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不断提升土地要素保障水平。

2.规划编制方面。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合理统筹住宅用地供应的区域和规模,加快编制住宅用地修建性规划。

3.财政保障方面。根据新增收购储备土地和以往年度续建项目资金需求情况,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保证住宅用地所需的土地收储成本,用于支付拆迁安置、基础设施配套。



土地问责制的问责疑点~

一、土地价格:理性变动还是高价地归来?国庆节前夕,上海长风生态商务区三幅热门地块顺利出让,楼板价均超过2万元/平方米,其中最高的长风8号东地块的楼板价为25966元/平方米,成为长风地区新高价地。不过,三幅地块的成交溢价率最低为45%,最高73%,较去年同期动辄超过100%的水平相比,已经明显下降,相比于今年1-8月上海纯住宅用地的平均溢价率也是大幅回落。全国情况也是类似。中国指数研究院新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4月,全国105个城市住宅用地楼板均价曾由2175元/平方米下降到1526元/平方米,5、6两月短暂“回暖”,但7月跌至1504元/平方米,8、9两月则连续冲高,其中9月达到2731元/平方米。但这些城市住宅用地的溢价率持续走低,同比增幅也明显下滑:5月溢价率环比增幅仅为5%,而6-9月则连续出现溢价率同比负增长态势。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说,这表明在调控之后,开发商拿地愈发理性,对于拿地成本的控制和目标地块品质的要求也愈发严格,从而导致高品质地块频频交易,而总体溢价水平却持续走低。不过,此过程中高价地时而冒头,尤其是8月以来苏州、杭州、南京、合肥等二三线城市地价蹿升之势更为显著,对市场影响不容小觑。近日,国土资源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竞买人参加招拍挂出让土地时,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等。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认为,九十月份是土地出让高峰期,“地根”调控新政策的及时出台、加码,对抑制新高价地的产生会有一定作用。二、闲置土地:处置能否“掷地有声”?闲置土地是楼市历次调控遭遇的顽症。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上报闲置土地宗数2815宗,面积达16.95万亩。业内人士认为,实际闲置地块可能比上报的数量更多。上述《通知》明确,要求严格查处囤地炒地闲置土地行为,“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必须依法坚决查处;对政府及部门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联合限期查办;对囤地炒地的行为,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一旦查出,如何处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如有违法违规记录,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126.96 0.02%]券和新购置土地等”。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说,在房地产发展过程中,如何处理违法违规的事情,非常重要,这并不仅仅关系着某一个问题能否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而且还会在社会上起到一种示范效应,引发连锁反应。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分析认为,闲置土地清理会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即使只有8%、10%的闲置土地被收回,对市场都会造成很大的震撼。这对其余的闲置土地都会形成很大的压力,促进这些土地的开发,结果就是增加市场上住房的供应量。国土资源部今年6月曾公布对闲置土地处理“7月督察,8月约谈,9月问责”的时间表。今年“国庆”前夕,国土资源部等三部委决定,对省级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与问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问责”能否“问”出究竟、“责”到根本,闲置土地处置情况如何,有多少违法违规的“囤地房企”会被曝光、处置?各方拭目以待。三、土地供应:“纸面蛋糕”能否转为实际增量?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计划,今年除西藏以外的全国30个省区市2010年度住房用地计划拟供应量约18万公顷,与去年全国住房实际供地76461公顷和前五年平均年度实际供地量54650公顷相比,增幅不可谓不大;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为24000多公顷,比去年增加一倍多。土地计划的“开闸”曾让市场大呼“过瘾”。大半年过去,计划落实如何?中原地产的统计显示,截至9月上旬,除上海外,一线城市只完成今年供地计划的二三成,成都、武汉等多个城市实际供应土地面积仅相当于2009年供应量的三至五成。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日前也表示,2010年全国计划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远远超过去年,但是有些城市依然出现完成不到位的现象。她不无忧虑地说:“政策设计是好的,如果落实不了,就成空的了。”业内人士还担心,今年计划土地供应数量明显大于往年,如果不改变土地市场管理的现状,会不会出现“边供应边闲置”的情况?有关部委近日强化了住房用地和住房建设的年度计划管理,要求各地“根据年度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共同商定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没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并要求“各地要加大对2010年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供应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的督察考核力度”。

(1)建设用地供应稳步增长
2012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69万公顷,同比增长17.5%。从年内情况看,第三季度建设用地供应同比增幅降至最低,第四季度止跌回升,同国民经济第三季度缓中趋稳、第四季度景气回升、全年稳中有进的变化情况一致。增速最高的是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以下简称基础设施用地),同比增长43.4%(图2-1);其次是工矿仓储用地,同比增长5.6%。基础设施用地持续迅猛增长带来土地供应结构的显著变化,2011年基础设施用地首次超过工矿仓储用地,跃居供地首位,占供地总面积的38.8%,2102年占比攀升至47.3%,提高了8.5个百分点,比2008年(占供地总量的22.5%)提高了24.8个百分点。

图2-1 分用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

基础设施用地持续高速增长。2012年仍保持迅猛增长势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增幅分别为160%和110%,超过或接近2009年增长速度,第四季度同比增加56%。
专栏2 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2012年,国土资源部《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2年行动方案》首次明确,逐级分解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30%”的目标,让“地耗”约束更刚性。
在此基础上,2012年《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新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文件的出台,首次完整阐述了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体系的8项内容,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制度、土地利用计划调节制度、土地使用标准控制制度、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制度、节约集约用地鼓励政策制度、土地利用监测监管制度、土地利用评价考核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共同责任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土地使用标准、明确土地使用标准的审查内容和使用环节、加强土地使用标准执行的监管和评价、大力开展土地使用标准的培训和宣传等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闲置土地认定标准和处置程序,系统提出和完善了节约集约用地的具体政策措施,为切实降低“地耗”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工矿仓储用地止跌回升,增速加快。工矿仓储用地供应较为稳定,2006~2010年,除2008年外,供应量都在15万公顷左右,2011年提高到近20万公顷,2012年超过20万公顷,占供地总量的29%。从年内的情况看,第二、第三季度工矿仓储用地供应面积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前3季度同比下降0.3%,10月止跌回升,第四季度同比增长20.9%;从预审和审批的情况看,能源项目用地预审同比增加1.6%,审批同比增加145%,工矿仓储用地审批同比增加2.1%(图2-2)。从工业整体情况看,12月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6%,分项指标表明生产保持增长态势,市场需求继续回升,原材料库存继续减少,大型企业是拉动制造业经济总体回升的动力。
住宅用地供应充足。全年住宅用地11.08万公顷,超过前5年平均水平29.3%。在连续4个季度同比负增长后,第四季度止跌回升,同比增加6.9%;从审批情况看,全年住宅用地同比增长1.1%。从供应情况看,首先土地供应充足,购置面积3.57亿平方米;其次商品房供应充足,尽管土地购置面积及新开工面积一直都是负增长,但全年新开工面积17.7亿平方米,是销售面积11.1亿平方米的近1.6倍,两者之比仅低于2011年,是供应较为充足的时期。从需求情况看,中央经济会议提出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工作,预期房地产调控政策思路不会有大的改变,目前房价企稳的一二线城市中多数执行限购政策,三四线城市住房需求增长较低,同时房产税试点即将扩大的预期也会影响需求并挤出一部分供给,住房需求不会出现爆发式的增长。

图2-2 房地产用地供需各项指标比较

专栏3 土地供应分化:一线吃不饱三四线吃不了
中国指数研究院研究指出,一二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在土地供应和需求端呈现冰火两重天的局面。该院报告认为,一线城市供应短缺,未来住宅价格上涨压力较大。据统计,过去4年,一线城市中北京、上海住宅用地累计成交量均不足6000万平方米,广州不足3000万平方米,深圳不到1000万平方米,均排在重点城市中相对靠后的位置。而广大三四线城市供应充足,但需求相对较弱,部分土地供应量明显超过潜在需求的城市将面临房价下行风险。三四线城市很难连续吸引外来人口进入,单靠本地农村人口的转移可能难以消化过去几年大规模的土地供应,新区建设、土地经营等三四线城市最传统的经营策略,可能在经济调结构、增速下台阶的过程中遭遇巨大的挑战。
我国部分地区开发强度过高,远超我国香港和日本东京。据报道,2012年上海的建设用地已占市域面积45%左右,接近50%;如果不计崇明三岛,开发强度则已远远超过50%。深圳的开发强度接近50%,东莞超过40%。根据国家发展研究基金会《中国发展报告2010》提供的数据,法国大巴黎地区的开发强度为21%,英国大伦敦地区的开发强度为23.7%,日本东京、京都和名古屋三大都市圈的平均开发强度仅为15%,其中开发强度最高的东京都市圈也只有29%。我国香港有710万人口,土地面积1100平方公里,但开发强度仅为24%。长期采取粗放式的发展方式是导致城市开发强度过高的根本原因。应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大力推进节约集约利用,扭转片面强调土地的城镇化、城市用地规模急剧外延扩张的无序开发方式。此外,统筹城镇发展方式,优化城镇结构,合理布局城镇体系,形成良好的供求关系。
(2)西部地区用地增长迅速
东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推动加工贸易向一般贸易转型,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中西部地区产业承接规模扩大,东、中、西部地区差异日趋明显。2012年东、中、西部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分别高达17.6%、25.7%和24.0%,贵州和新疆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均高达31.8%,位居全国首位,贵州和新疆近5年来持续稳步增长。在公路建设投资中,2012年前11个月41%的资金投向西部地区,远高于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
在土地供应上,西部地区表现突出。2012年东、中、西部地区建设用地供应分别占供应总量的35%、27%和38%。西部建设用地供应增长迅速,同比增加67.2%,远高于东部地区(下降6.1%)和中部地区(增加7.7%)的增幅;在全国供地总量中的比重也由26.6%升至37.9%,同期东、中部地区分别比上年降低8.8和2.4个百分点(图2-3)。基础设施用地供应的重心不断转移,2011年由西部地区转到东部地区,2012年再次转移到西部地区。2011年基础设施用地东、中、西部地区比重分别为39%、33%和28%。2010年比重分别为35%、28%、和38%。

图2-3 分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

合肥市今年拟供应土地2633公顷,其中住宅用地660公顷
答:澎湃新闻看到,住宅土地供应中新站区供应最多(104公顷),其次是蜀山区(99.33公顷)和包河区(97.33公顷)。 来源:合肥市自如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另外,工矿、仓储用地供应计划为333公顷,占计划总量的12.65%;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主要包括机关团体用地、科研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等)供...

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年度工作总结和来年工作计划
答:今年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用地供应任务xx公顷,占全市总任务量的x/x,面对任务重、项目成熟度低、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等困难,我局提早谋划,提前部署,建立了领导包案、“红黄牌”等多项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市、区、街道各相关单位协同作战,解决了一大批难题,确保今年顺利完成xx公顷土地供应任务。二是稳步推进较大面积产业空间...

1.土地计划与供应
答: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安排较上年略有增加,计划用地42.67万公顷,其中,农用地32.67万公顷,耕地22.67万公顷;土地供应政策向保障性住房倾斜,根据年度全国住房用地计划,拟供地18.5万公顷。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量,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6.6%,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为2.4万多公顷。全国计划指标累计...

房产洼地是什么意思
答:作为长沙“反炒房”系列举措之一,今年长沙加大了“限房价、竞地价”政策实施力度,并实行商品住宅用地和安居型住宅用地挂钩,安居型住宅用地占比不少于60%,且优先供应首套刚需购房群体,采取“双限地”方式供地,以此加大土地供给,切实稳定市场预期。 在住宅用地供应方面,今年前11个月,全市共计供应土地662宗、2432公顷,...

合肥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
答:第二条 合肥市市辖区范围内的土地储备工作(含中央、省属驻肥单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土地储备机构依据本办法,将需盘活的土地收购、收回、征用予以储存,并进行前期开发利用和受市政府委托供应的行为。第四条 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受市政府委托,在市土地市场管理委员会...

如何解决城市化过程中的土地利用问题
答:1985—1996年, 我国城镇化水平从19.5%提高到29.4%, 城镇建设用地则从191万公顷增加到441万公顷, 城市化水平仅提高了10个百分点, 而建设用地则增加了130%多。据1987—2003年间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城市化水平每增加1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面积就扩大162平方公里,耕地相应减少44.8万公顷。国土资源部的统计资料显示,从1996...

安徽省土地利用现状遥感调查与土地资源评价
答:全省共有林地3381080公顷(50716193亩),包括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迹地、苗圃等,占全省土地总面积24.12%,拥有林地面积最大的是黄山市,为696248公顷(10443714亩),占其土地总面积的71.9%,其次为宣城市629606公顷(9444087亩)、六安市589773公顷(8846599亩)、安庆市561410公顷(8421148亩)、池州市454442公顷(6816636亩...

房价洼地什么意思
答:“洼地”顾名思义即中间低四周高的自然地形,对于“洼地效应”最直观的解释是,当房地产围合一个湖泊中心发展之时,便形成了自湖心向四周土地递减的级差地租,大致出现“近贵远贱”的圈层分布,这其实就围合出湖心的价值洼地。一旦因某种特殊原因填湖开发,那么,湖心洼地的地价和房价就会突然井喷,创...

重磅!约9256亩!秦汉新城2大片区,土地征收及开发方案公布!
答:本方案中划定12个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为541.7875公顷,其中国有土地面积 238.8793公顷、集体土地面积302.9082公顷,成片开发征收区域面积为 302.9082公顷,涉及5个镇(街)27个村。拟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权属明晰,不存在争议,界限清楚。 主要用途及实现功能 本方案的成片开发拟征收区域面积为302.9082公顷,拟建设项目29个,项目类型...

河北土地补偿金额标准
答:1、2017年5月5日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发布2016年实施第二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征地告知书,拟征收东三环周边焦庄村村东土地3.3333公顷(约50亩),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区片价标准为330万元/公顷。2、2016年河北衡水拟征收何家庄乡何家庄村位于前进街以西、隆兴路以北的集体土地,面积为0.2872公顷(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