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把治安案件移交到违法行为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因为案子快一年了警察也不去外地抓违法行为人。 在异地犯了治安案件怎么处理?

作者&投稿:骑将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一般不能移交。
根据《行政处罚法》管辖的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可以分为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共同管辖、指定管辖、转移管辖、专门管辖。
在公安部对治安案件的管辖作出新的规定之前,公安机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的规定和《行政处罚法》第20条、第21条的规定,以及2003年8月26日公安部令第68号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章确定治安案件的管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l)关于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根据公安机关的管理区域,确定其查处治安案件的地域范围,是横向划分同级公安机关之间在各自管辖区内查处治安案件的权限分工。确定治安案件由哪个地方的公安机关管辖,也就是各地公安机关之间对治安案件的管辖分工,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第20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即,治安案件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就同一公安机关所辖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安派出所而言,治安案件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派出所管辖。
(2)关于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根据公安机关的级别,确定其查处治安案件的范围,是纵向划分不同级别公安机关之间在各自管辖范围内查处治安案件的权限分工。确定治安案件由哪一级公安机关管辖,也就是上下级公安机关之间对治安案件的管辖分工,应当按照本法第91条的规定执行,即治安案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管辖。这里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指县、自治县、县级市、旗人民政府下设的公安局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下设的公安局派驻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公安分局,含直辖市和省级市辖区的公安分局,并非“县处级公安机关”。
(3)关于共同管辖。共同管辖,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安机关对同一治安案件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确定具体由哪一个公安机关管辖的制度。对此,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0条的规定执行,即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治安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
(4)关于管辖争议。管辖争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安机关对同一治安案件都认为属于自己管辖或者都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发生的冲突。对此,应当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如协商不成,则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第21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1条的规定执行,即: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就是上级公安机关以决定的方式指定下一级公安机关对某一治安案件行使管辖权。
(5)关于转移管辖。转移管辖,是指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定或者经上级公安机关同意,将治安案件的管辖权由原来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转移到无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使该公安机关因此获得管辖权。转移管辖是对级别管辖的变通和调整,通常在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公安机关之间进行。对此,《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2条规定:“上级公安机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依法查处下级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下级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公安机关查处的,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查处;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申请移送的案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审查决定,并通知其办理移交手续或者由其继续办理。”
(6)关于专门管辖。专门管辖,是指某一治安案件依照规定只能由某一机关内的某一职能部门管辖的制度。即铁路、交通、民航、林业系统的公安机关和海关侦查走私犯罪的公安机构(现为缉私机构)对治安案件的管辖分工,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条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6条的规定执行,即:①铁路公安机关负责管辖列车上,火车站工作区域内,铁路建设施工工地,铁路系统的机关、厂、段、所、队等单位内发生的案件,以及在铁路线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损毁、移动铁路设施等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盗窃铁路设施的案件。②港航公安机关负责管辖港航系统的轮船上、港口、码头工作区域内和机关、厂、所、队等单位内发生的案件。③民航公安机关负责管辖民航管理机构管理的机场工作区域以及民航系统的机关、厂、所、队等单位内和飞机上发生的案件。④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管辖林区内发生的案件。⑤抗拒、阻碍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依法执行职务的,由设在直属海关、隶属海关的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抗拒、阻碍其他海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应当报告地方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这种管辖的确立是科学的、合理的,是符合公安执法实际情况的。法律所以这样规定是基于以下几点理由:这种管辖的原则是基于逻辑上的法理基础,因为任何涉及法律的问题都要以行为为基础,离开行为理论,管辖是脱离实际的。
这种管辖的原则充分地体现了行政效率的原则,因为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认定,主要根据违法行为人的主观因素,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过程、情节,以及社会危害后果的分析、判断,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除认定违法事实以外,还要考虑处罚的幅度和种类,这些都与处罚的环境有密切的关系,因此,治安案件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有利于及时、准确地发现、认定和制裁违法行为,有利于减少调查取证、执行处罚等方面的费用,降低治安处罚的成本。
违法行为地管辖原则已为世界各国的立法和执法实践所遵循,不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不论是民事领域,还是行政领域,行为发生地的主权代表者依行为发生地法行使国家权力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遵循的规则。况且我国坚持对外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法律规定和适用上尽量做到与世界各国保持一致,这有利于与世界各国的交往。

不可能去抓 一般都是违法犯罪当地的公安机关最有管辖权! 、

比如: 西安人张三在北京违法犯罪,肯定是由北京市公安机立案,逮捕,由北京市司法部门负责看押! 也就是说张三坐牢就在北京坐牢! 这种情况下,一般不可能把人交给西安警方! 除非北京警方同意,否则根本不可能!

治安案件不够申报全国在逃犯的条件,你只能等他回本地了。

治安处罚法中治安案件到管辖由谁规定~


公安内部网有一个网站叫做违法犯罪记录查询,这个是全国的,但是治安案件一般查不到的。案件处理上属于属地原则,既在哪违法在哪处理,一般会通知你家人,让他们在通告(知)记录上签字。
治安案件的管辖应以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为原则,以违法行为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为例外。如违法行为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认为异地违法案件由其管辖更为适宜时,应首先查明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是否已经受案。若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已经受案处理,则违法行为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不再具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规定确定了行政处罚管辖的原则,即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公安部基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法律授权,于2006年8月24日 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规定,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在何种情况下属于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以及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如何对异地违法行为行使处罚管辖权,公安部并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怎样把治安案件移交到违法行为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因为案子快一 ...
答:这种管辖的原则充分地体现了行政效率的原则,因为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认定,主要根据违法行为人的主观因素,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过程、情节,以及社会危害后果的分析、判断,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除认定违法事实以外,还要考虑处罚的幅度和种类,这些都与处罚的环境有密切的关系,因此,治安案件由违反治安管理...

怎样把治安案件移交到违法行为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答: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接管,走正常的法律程序。一、第九条 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二、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在移...

治安案件办理程序有哪些规定
答: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并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几...

公安机关对于无管辖权案件移送的规定是什么了?
答:第四十八条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案件或者发现案件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先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或者其他处置措施,再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一)违法嫌疑人正在实施危害行为的;(二)正在实施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后即时被发现的现行犯被扭送至公安机关的...

治安管理处罚是否有属地管管辖
答: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并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第十一条 针对或者利用网络实施的违法行为,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网络及其运营者所在地,违法过程中违法行为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第八十二条
答: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其中“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是指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为了办理治安案件的需要,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传唤到公安机关或者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单位治安保卫部门等地方...

根据规定派出所侦办所有治安案件吗
答: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并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二、治安案件的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

拘留10天的流程
答:很多家属咨询问如果受害者不起诉或者撤案,嫌疑人能否出来?这涉及到刑事案件能否和解的问题。根据我们国家的刑事法律法规,刑事案件仅民事部分可以调解,也就是因犯罪行为对受害者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失的,双方可以就赔偿方面达成调解协议,但刑事部分(量刑)是不能调解。 因此,刑事案件不存在受害者起不起诉的问题,只能是由检察...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遵守哪些程序?
答: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应当附卷; (七)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其他行政处理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复印件送达被侵害人。无法送达的,应当注明。 第一百四十八条 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予以行政拘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