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至今有什么好的土地政策 我国历史上的著名女英雄有那些啊?她们又有什么事迹?

作者&投稿:郸贺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每个朝代和时期的制度都是适应当时现状的。
土地是中国古代人民赖以繁衍生息的最重要资源。吕思勉认为,在原始时代,当时包括土地在内的一切物都是氏族公有的,人是“只有合力以对物,断无因物而相争”的。
国家出现后,原始社会的氏族土地公有制逐步演化为土地国有制,或称“王有制”,其中比较典型的是井田制。它是一种土地国有制(实际上是周天子土地私有),它规定:一切土地周王所有;受田诸侯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买卖;要向周王交纳贡赋;奴隶在井田上集体耕种。一方面,井田制源于氏族土地公有制,具有土地国有制的特点,突出表现在国王对全国土地拥有所有权,其他各级贵族和大小奴隶主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也不能随意转让或买卖土地。另一方面,井田制具有从土地公有制向土地私有制过渡的特征。在西周中期,土地交易已经出现在贵族之间,这意味着贵族拥有了一定程度的土地所有权。
春秋时期,齐国的“相地而衰征”指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鲁国的“初税亩”实行按亩收税,它们不再区分公田、私田,都促使土地由国有制向私有制转化。春秋时期,随着铁器的使用、牛耕的推广,联合或集体劳动的重要性大不如前,个体独立经营开始出现并得到发展。
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为发展图强起用了商鞅,实行了“废井田,开阡陌,授土于民”的商鞅变法,标志着井田制的彻底崩溃和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在法律上确立。从此,中国迎来了封建社会,开始了王朝的周期性动荡和兴替。
  1.秦汉至唐代中叶的地主土地所有制。秦朝实行土地私有制,按亩纳税;当时土地兼并严重,农民承担的徭役繁重、赋税沉重。
西汉实行编户制度,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百姓(编户齐民)依据资产多少承担赋税、徭役、兵役;汉代农民的负担,主要有田租(较轻)、人口税(较重,含算赋、口赋)、更赋(代役钱)、杂税、杂役。进入汉朝后,延续了之前“公田”与“私田”并存,“私田”均可以买卖的土地制度。汉武帝时,针对土地兼并严重的情况,董仲舒提出“限民名田”的建议,即主张限制私人占田,抑制富豪兼并。这种建议接近古代井田制度之法,较平均地使农民拥有土地,但汉武帝并没有采用。王莽篡汉后,名义上是推行了王田制,事实上是恢复了井田制。东汉光武帝即位后,废除王莽所推行的土地政策,并在建武十五年实行“度田”,下令各州、郡清查人民占有田地数量和户口、年岁,目的为要限制豪强富民兼并土地和蓄奴婢之人数,亦可便于征收赋税及力役。到了东汉及曹魏时期,实施了土地所有权归封建国家所有的屯田制,这种制度充分利用军民来开垦耕种荒地,比较好地实现了戍边和保证军需的目的。在西晋时屯田制遭到了破坏,实行了允许农民占垦荒地的占田制。占田制的实行,表面上是为了限制土地的兼并,但实际上却保护了官僚士族们的既得利益。
  北魏时期,政府实行了把封建国家掌握的土地分配给农民的均田制,部分农民在耕种一定年限后能够得到土地的所有权。
在隋、唐年间,均田制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唐朝建立了“均田租庸调法”,即以推行均田制为基础,实施了“有田则有租,有户则有调,有身则有庸”的赋役制度。该制度不以田为主,而是以人丁为主,也就是“认人不认田”,比较倚重户籍人口调查管理,当时配套建立了“乡账”制度,规定每年一造账(人丁册),三年一造籍(户口册)。钱穆认为,租庸调制可谓中国历史上赋税制度之中最好者,论轻徭薄赋,亦当以唐代为最。但在长期实施中,由于账簿户籍统计清查跟不上,制度实施成本过大,加之耕地的增加满足不了人口增长的需要,人地矛盾突出,土地兼并不可避免,“安史之乱”后便不得不放弃这一制度。
  总的来看,这一时期封建国家干预土地分配,一方面限制土地买卖和土地兼并,使得地主土地私有制在当时处于不完全、不自由的发展状态;另一方面国家分配土地,发展小农经济,积极培育自耕农和培养税源,土地制度总体上呈现出“公田”和“私田”并存,国家均田和贵族地主兼并土地并行的鲜明特点。
  2.唐代中叶至宋元时期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安史之乱”后,为缓解国家财政燃眉之急,唐代宗于大历元年下诏在青苗时即征收税钱,而不是像过去那样等秋收时才征,史称“青苗钱”,后又分夏、秋两季征收,是“两税法”实行之先声。唐德宗建中元年,宰相杨炎建议推行两税法,即以户税和地税来代替难以为继的租庸调制,且每年分夏、秋两次征缴。“两税法”尽管存在加剧贫富悬殊、利商不利农等弊端,历史上对此也褒贬不一、毁誉参半,但却不仅为宋元时期所沿用,而且其影响一直延续到民国时代,是中国古代赋税及土地制度的重要分水岭。一方面,“两税法”遵循“量出为入”的原则,改革了与租庸调制相配合的授田征租制度,实行了新的征租但不予授田的制度,自此国家更加关注财税收入,而较少关注田地的公平分配,等于放弃了限田、均田的政策,也就取消了地主的占田限制,使得“私田”得到了发展,并逐步占据了主导地位。在宋朝初期,宋太祖一改过去抑制土地兼并的政策,推行比较自由的土地买卖和民间借贷政策,导致地主豪强不断兼并土地。随后实施的王安石变法也只是暂时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另一方面,“两税法”在实施中推行的“唯以资产为宗”“认田不认人”等做法,使得国家放松了对农民人身的控制,有利于佃农身份的合法化,中国历史上租佃制的普遍化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租佃制的普遍化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自由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总的来看,这一时期国家对地主占有田地的限制有所放松,土地兼并加剧,地主土地所有制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发展,土地占有也更多地从依靠政治权力向依靠经济权力转变,租佃关系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逐步在地主与农民之间的关系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较为完全的土地私有制开始确立起来。
  3.明清时期的地主土地所有制。明朝建立后,开国皇帝朱元璋把土地管理和基层管理创新结合起来,推行了“黄册”“鱼鳞册”和里甲制度。“黄册”即户口册,“鱼鳞册”即土地册,如果不考虑其间具体技术方法的变化,这两种册籍一直沿用至清代和民国。里甲制度是一种基层组织形式,每个里甲实际上是一个有很强集体认同感的基层组织或合作社区,承担着赋役催征、社会教化、基层治理、行政管理等公共职能。这三大制度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构成户籍制度、土地制度、赋役制度,以及基层社会治理高度结合的有效机制,能够实现多重目标。不过,这些制度的有效运行是以静态且相对封闭的基层社会为前提,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口流动和土地交易频繁,僵硬的管理制度显得越来越脱节。明代中期后,以里甲制度为基础的赋役制度积重难返,百姓承受的各种徭役杂派愈益繁重,而国家财政汲取能力不断降低,财政越来越入不敷出。不少官员为保证国家赋役,提出了“一条鞭法”的建议,即把赋与役合并为一,丁(人口役)与粮(田租)合一,并把征集重心由户丁转向田亩。万历九年,张居正在明神宗的支持下,开始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变法后,赋役征集不再需要里甲制度,“画地为牢”社会秩序日益式微,农民拥有了更多的人身自由和职业选择,促进了工商业和商品生产的发展,推动了户丁税向地亩税的过渡,以及实物税向货币税的转变。
  清朝初期,名义上延续了明朝的“一条鞭法”,事实上实行的是“一条鞭法”+丁银。丁银即按人丁征收税银,而不论其贫富如何,存在明显的社会不公。为了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巩固清王朝的统治,雍正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推行了“摊丁入亩”的改革举措,也就是把按人丁征收的税银,全部都摊入土地田赋中予以一并征收。“摊丁入亩”把之前部分按人头征收的赋税,完全改为按田亩征收,从而相当于实施了完全的地亩税,一举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赋役混乱的难题。由于人丁不再是征税对象,政府放松了对人口的控制,农民可以在各地自由迁徙,土地租佃及买卖交易比较活跃,促进了封建土地私有制和城镇工商业发展,“不在乡地主”人数日益增加。
  总的来看,这一时期土地管理制度持续创新,土地市场交易买卖活跃,租佃关系发达,以租佃的田地所有权与田面使用权相分离为特点的永佃权日益流行,国家更加注重运用赋税政策等经济手段调整国家和地主、地主和农民的关系,为中小地主和土地私有制发展创造了比较宽松的环境。
3.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近代)
(1)农民阶级:1853年太平天国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
内容:废除封建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按人口和年龄平均分配土地,建立“人间天国”。
(2)民族资产阶级:辛亥革命孙中山提出的民生主义和1924年孙中山重新解释的民生主义
内容:平均地权——核定全国地价,现有地价归原主所有,革命后增涨的地价归归国家所有,由国民共享,做到“家给人足”。是资本主义的土地纲领。1924年增加“节制资本”的内容。
(3)中国共产党(无产阶级)的土地政策
①国共十年对峙时期: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封建债务(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建立农民土地所有制)。
②抗日战争时期: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未改变地主土地所有制,但限制地主对农民的剥削)。
③解放战争时期: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没收地主土地,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4.新中国(现代)
(1)1950——1952年底: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未改变土地私有制)。
(2)1953——1956年:通过兴办互助组、发展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兴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方式,把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由私有制转变为公有制,并实行集体经营(农业合作化运动或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3)1958年:合并和扩大农业生产合作社,提高公有化程度(人民公社化运动,未改变土地公有制的性质)。
(4)改革开放以来:在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实行土地的承包经营。改变了经营管理方式、分配方式。

中国的五个自治区分别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于1947年4月23日,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举行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来自内蒙古大部分盟旗的蒙古、达斡尔、鄂温克、汉、满、回、朝鲜等各民族代表393人出席会议。会议通过决议,成立了内蒙古自治政府,包含了察哈尔省、兴安省以及宁夏省、热河省、黑龙江省和绥远省的部分地区,选举乌兰夫为自治政府主席。
会议决定每年的5月1日为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纪念日。1949年11月,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批准,自治政府迁址张家口。
1958年3月5日,广西省改为“广西僮族自治区”,省一级的“广西僮族自治区”成立。1965年,钦州、廉州再度划入广西。同年10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广西僮族自治区”改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1978年起,自治区成立纪念日定为12月11日,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攻占全广西、右江苏维埃和红七军成立的日子相一致。
1957年7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决议,以原宁夏省行政区域为基础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1958年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式成立,自治区辖2市、1专区、17县: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县、中宁县、同心县、灵武县、盐池县、金积县、固原县、西吉县、海原县、隆德县、泾源县。
1949年,彭德怀的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8月26日占领兰州,继而占领甘肃全境。此后,经张治中斡旋,新疆的国民革命军军政长官陶峙岳、包尔汗等宣布脱离广州的临时国民政府起义。9月25日第一野战军第一兵团在王震将军率领下攻占乌鲁木齐,1955年10月1日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日,新疆有14个地、州、市,90个县(市),其中34个为边境县(市)。
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通称《十七条协议》)。西藏和平解放。1955年2月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七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决定》。
1956年4月22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拉萨举行成立大会,正式成立。达赖喇嘛·丹增嘉措担任主任委员,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任第一副主任委员,张国华任第二副主任委员。阿沛·阿旺晋美担任秘书长。

扩展资料
在中国,民族平等,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国家和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
民族团结,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的和睦、友好和互助、联合的关系。民族团结要求在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基础上,维护和促进各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团结,各民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国家的发展繁荣,反对民族分裂,维护国家统一。
中国政府历来认为,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民族平等,就不会实现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则是民族平等的必然结果,是促进各民族真正平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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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西藏自治区

1、秦良玉
秦良玉,忠州人。胆智过人,擅长骑射,又擅长作文章,姿态风度娴静文雅。行军治兵,号令严明,所领军队号称“白杆兵”,远近闻名。
崇祯十六年,张献忠攻陷武昌,处死楚王朱华奎,率兵再次进犯四川,秦良玉上呈全四川形势给巡抚陈士奇,建议派兵守十三个关隘,但陈士奇不用,秦良玉又找巡按刘之勃,刘之勃同意秦良玉的计策,但是却无兵可派。
2、梁红玉
梁红玉,原籍安徽池州,生于江苏淮安,宋朝著名抗金女英雄,祖父与父亲都是武将出身,梁红玉自幼随父兄练就了一身功夫。
建炎三年,在平定苗傅叛乱中立下殊勋,一夜奔驰数百里召韩世忠入卫平叛,因此被封为安国夫人和护国夫人。后多次随夫出征,在建炎四年黄天荡之战中亲执桴鼓,和韩世忠共同指挥作战,将入侵的金军阻击在长江南岸达48天之久,从此名震天下。
3、武则天
武则天,自名武曌,并州文水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正统女皇帝,也是即位年龄最大、寿命最长的皇帝之一,与汉朝的吕后并称为“吕武”。武则天酷爱诗歌乐舞,称帝后,她御撰了大量雅乐作品,如《唐明堂乐章》、《唐大飨拜洛乐章》等,对唐代音乐文化的繁盛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武则天的统治稳定之后,开始启用酷吏。为巩固统治,武则天使用严酷手段。为掌握国家统治大权,她毒死了已立为太子的亲生儿子。称帝第二年,武则天便用两大酷吏之一的来俊臣杀了另一个酷吏周兴;至万岁通天二年,杀死来俊臣,结束了酷吏政治。

4、穆桂英
穆桂英原为穆柯寨穆羽之女,武艺超群、机智勇敢,传说有神女传授神箭飞刀之术。因阵前与杨宗保交战,穆桂英生擒宗保并招之成亲,归于杨家将之列,为杨门女将中的杰出人物。穆桂英与杨家将一起征战卫国,屡建战功。
穆桂英与佘赛花有许多共同点。佘赛花是因为打败了杨继业,杨宗保也是穆桂英的手下败将;她们俩人的武功也都比自己丈夫的高。穆桂英比佘赛花高出一筹的是战术。
5、王昭君
王昭君,名嫱,字昭君,乳名皓月,西汉南郡秭归人,与貂蝉、西施、杨玉环并称中国古代四大美女,是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落雁,晋朝时为避司马昭讳,又称为“明妃”,王明君。
昭君出塞后的几十年时间里,汉匈两家一直保持了友好和睦关系。呼韩邪单于附汉与昭君出塞,不但结束了匈奴多年的分裂和战乱,为中原王朝的大一统奠定了基础。此外,加强了双方的交流,使当时相对落后的少数民族必然产生对中原先进制度的向往,促使一些少数民效仿中原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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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同时期的土地政策是什么?
答:主要内容有:稳定、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一般在15年以上;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农民向土地投资应予以合理补偿;自留地、承包地均不准买卖,不准出租,不准转作宅基地和其他非农业用地;为完善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相结合体制,应设置以土地公有为基础的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放宽政策,加速对山区...

中国历史土地问题
答:⑤北魏、隋、唐实行均田制;⑥清实行更名田。2.古代重农抑商政策 3.古代的赋税制度 ①以人丁为主要征收标准的赋税制,如西汉的编户制度、北魏的租调制、隋唐租庸调制;②以土地和财产为主要征收标准的赋税制,如初税亩、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地丁银;③以货币为征收方式的赋税制度,如募役...

请谈谈我国古代到现在的所有重要的土地制度的内容和影响.谢谢
答:秦 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

有谁能概括出来中国自古以来对土地或是农业的一系列政策吗?
答:(1)国共对峙时期: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便封建半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2)抗日战争时期:对地主减租减息,对农民收租收息;(3)解放战争时期:颁布的土地政策和对峙时期基本相同,但强调耕者有其田;(4)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国家颁布《土地法大纲》...

自古至今有什么好的土地政策
答:这种建议接近古代井田制度之法,较平均地使农民拥有土地,但汉武帝并没有采用。王莽篡汉后,名义上是推行了王田制,事实上是恢复了井田制。东汉光武帝即位后,废除王莽所推行的土地政策,并在建武十五年实行“度田”,下令各州、郡清查人民占有田地数量和户口、年岁,目的为要限制豪强富民兼并土地和蓄奴婢之人数,亦可便于...

中国的农业政策和土地制度(古代和新中国成立之后)
答:1、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经济政策:"重农抑商"政策 首倡"重农抑商"政策的是: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重农抑商"得以长久实行的根本原因:适应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需要。其目的:维护自然经济,确保赋役征派和地租征收,维护政治稳定,巩固封建统治。积极作用:保护了农业生产和小农经济,促进农业经济...

在古代土地政策中,北魏孝文帝颁行是什么政策?
答:授田有露田、桑田之别。露田种植谷物,不得买卖,七十岁时交还国家。桑田种植桑、榆、枣树,不须交还国家,可以出卖多余的部分,买进不足的部分。还规定授土地时对老少残疾鳏寡都给予适当的照顾。均田制的实施,肯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占有权,减少了田产纠纷,有利于无主荒田的开垦,因而对农业生产的...

我国从古至今的土地政策
答:一、西周时期的土地制度 先秦时期土地属于国有。当时曾实行井田制度。井田制度在商代已经出现,到西周时期得到全面推广。因土地被划用“井”字形,故名。根据不同的记载,各国的井田规划并不完全一致。一般是以百亩(约合今31.2亩)作为一个耕作单位,称为一田。纵横相连的九田合为一井。十井为一成...

从古至今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各个朝代的相关土地政策
答:1、先秦:西周实行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是一种土地国有制(实际上是周天子土地私有),它规定:一切土地周王所有;受田诸侯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买卖;要向周王交纳贡赋;奴隶在井田上集体耕种。春秋时期,齐国的“相地而衰征”指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鲁国的“初税亩”实行按亩收税,...

三个不同历史时期颁布的不同土地政策
答:三个不同历史时期颁布的不同土地政策,一个是在解放初期的土地政策,是土地私有第二个时期,是解放中期的土地政策,是大锅饭的政策,第三个是土地私有化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