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判给女方,现在双方同意把小孩判给男方,要经过怎样的程序呢? 协议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现在女方要怎么办

作者&投稿:贾瑶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是双方作为孩子抚养人的法定权利。一般说来,双方是可以协商签订协议书,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具体来说,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有:①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②子女的抚养权判给一方,但子女实际上跟另一方共同生活的;③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④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⑤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可以到法院立案起诉抚养权变更诉讼,变更或者的抚养权给男方。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
根据《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可由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双方如果都同意把原来由女方扶养的小孩变更为男方抚养。可以附上双方的协议,然后到法院去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

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离婚后小孩判给女方,现在双方同意把小孩判给男方,双方带好个人身份证,离婚判决书,到法院进行改判,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这样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并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时小孩判给女方,现在双方同意把小孩交给男方抚养,需要走什么流程?~

男女双方一旦达到离婚的程度,就会存在子女抚养权,财产划分。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肯定也成为双方最大的分歧,各自都很希望获得孩子抚养权。但大多数的时候还是要看谁比较合适,如果未成年人会根据法律判决,成年人会听从自己的想法。离婚之后小孩判给女方的话,男方也要给生活费用。后期双方都同意把孩子交给男方抚养的话,也可以到法院进行一个协议。
双方协议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大多都是男女双方进行协调可以解决的,双方协调解决,达不到的是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就会根据抚养条件还有教育的背景以及小孩的年龄,来判决情形。具体都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工作时间以及经济收入,孩子相处时间,家人有没有可以一起帮忙照顾孩子的。这些特殊情况都会存在孩子抚养条件,双方都同意给男方抚养也是没有关系的,毕竟都是自己的孩子,对孩子有好处也是可以同意的。
特殊情况但有些特殊情况还是要慎重,比如另一方长期会存在遗弃家暴虐待孩子的情形,或者自身也存在吸毒的恶习。还有一些家长经常赌博不顾孩子的生活,并且屡教不改,这些情况对孩子都会产生影响。不建议由这一方抚养孩子,就算双方都同意,这对孩子来说也是很不负责任的。生活的环境会改变孩子的性格,让孩子心理也会造成伤害。
签订协议双方条件都比较好的,同意一方抚养可以签订一个抚养的协议,变更一方是自愿放弃抚养权或者是约定孩子户口的迁移。建议一定由当地律师写一份协议,以免今后发生纠纷。把需要变更的事项都要协商好,协商好之后就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相关的手续,没有必要去法院起诉。

如果离婚时孩子判给了男方,现在女方想要回来,这个要先和男方协商,如果男方不同意也没有办法,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男方,但是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比如男方没有经济能力,没有扶养孩子的能力和条件,或者说男方对孩子不好,和或者有其他因素,这个法院通过调查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把孩子判给女方的,所以说女方想要要回孩子也可以,但是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

离婚后小孩判给女方,现在双方同意把小孩判给男方,要经过怎样的程序呢...
答:一般说来,双方是可以协商签订协议书,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具体来说,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有:①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②子女的抚养权判给一方,但子女实际上跟另一方共同生活的;③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④ 与子女...

离婚时小孩判给女方,现在双方同意把小孩交给男方抚养,需要走什么流程...
答:离婚之后小孩判给女方的话,男方也要给生活费用。后期双方都同意把孩子交给男方抚养的话,也可以到法院进行一个协议。双方协议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大多都是男女双方进行协调可以解决的,双方协调解决,达不到的是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就会根据抚养条件还有教育的背景以及小孩的年龄,来判决情形。具体都会综合考虑...

律师您好,请问一下法院已经把孩子判给女方了,判决生效了,但是女方和...
答:去法院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建议委托律师协助。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离婚几年了小孩判给女方了,双方同意小孩更改姓名,当是需要什么手续...
答: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中队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双方同意离婚了,小孩可以判给女方吗
答:您好,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了,但是对于抚养权如果没有达成一致的话,分为以下几种情况:①孩子不满两周岁,此时一般抚养权会给女方。②孩子在2-8周岁之间,此时抚养权的判断会参考孩子目前跟谁一起生活,谁照顾孩子更多,双方的经济、教育条件谁更优势等因素综合判断抚养权的归属。③如果孩子在8周岁以上...

双方同意离婚孩子归哪一方
答:首先调解。如果调解成功案件结束。如果不同意调解。。。由法官作出裁决。由法官作出归哪方得判决的。

夫妻双方在婚内签订以后如果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的协议是否有效?_百度...
答: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宋律师团队为您解答:这种协议的效力目前有争议。婚内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只应涉及夫妻财产的分割,不涉及子女抚养问题。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都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剥夺另一方的权利。因此这种约定离婚时抚养权归属的协议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
答:普通情况下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双方都要求抚养孩子的,仅有孩子两周岁以下的情况一般判给女方(除非有证据证明女方对孩子的成长不利),两周岁以上的,要看父母的具体情况,如果你在抚养费方面做出一些让步,法院可以把孩子抚养权判给你。同时解释中提到:孩子有10岁,因首先征求小孩的意愿归谁抚养,不到10岁应判给有利于小孩...

小孩判给女方,可以改姓吗
答:法律分析:孩子判给女方可以改姓,但需要双方都同意。一般而言,子女的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离婚之后,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