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施工?

作者&投稿:甄冒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2011年4月经修改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广]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我国目前对建设工程开工条件的审批,在在者颁发“施工许可证”和批准“开工报告”两种形式。多数工程是办理施[许可证,少数工程则为批准开工报告。

-、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一)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2014年6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经修改后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2017年7月颁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和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确定设计、施工单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对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分包工作,且已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要求其与建设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或施工合同,也不得将上述要求作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二、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

开工报告制度是我国沿用已久的一种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制度。1979年,国家计划委 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设立了该项制度,1984 年将其简化,1988 年以后又恢复了开 工报告制度。开工报告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 1 )资金到位情况; (2) 投资项目市场预 测; (3)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4) 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一平”等的要求。

一、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

《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又称业主或项目法人)是建设项目的投资者,如果建设项目是政府投资,则建设单位为该建设项目的管理单位或使用单位。为施工单位进场和开工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是建设单位应尽的义务。

因此,施工许可证的申请领取,应该是由建设单位负责,而不是施工单位或其他单位。

二、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

《建筑法)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 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 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 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 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 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 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 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5)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 查合格;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 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4年6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经修改后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2017年7月颁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和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确定设计、施工单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对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分包工作,且已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要求其与建设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或施工合同,也不得将上述要求作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需要具备哪些开工条件?~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需具备的开工条件包括以下:
在文件审批方面需要的开工条件:
1)施工图经过审核(现在规定由具有审图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审图)并加盖审图章;另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会审、交底,图纸会审纪录已经有关单位会签、盖章、并发给有关单位;
2)合同或协议已经签定(虽然建筑法中未明确规定,但是办理开工许可证时必须具备合同文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经办理、领取(有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单位配合);
4)三材指标或实物已经落实;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编制,并经批准;
6)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施工资金准备完善;

扩展资料:
土方开挖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 → 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 → 分层开挖 → 修整槽边 → 清底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
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防范塌方,避免因挖掘造成的严重事故。
在施工生产中,为了及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排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纠正违章作业,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必须对安全生产中易发生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由专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监督检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发生。
1、在进行每种安全检查之前都应有明确的检查项目和检查目的,内容及检查标准、重点、关键部位。
2、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3、必须登记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作为整改的备查依据,提供安全动态分析,根据隐患记录和安全动态分析,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
4、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定性、定量分析,进行详细地安全评价。
5、针对大范围、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应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及检查要求。并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检查,并进行明确分工。
6、针对整改部位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派员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销案。
7、要认真、详细地填写检查记录,特别要具体的记录安全隐患的部位、危险的程度。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管理工作,它涉及到建筑行业的各个方面,我们随时都绷紧了这根弦,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就消除了各类事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筑施工

一、建设单位需要搞定: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
2、 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3、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 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
5、 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
6、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
7、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
8、 图纸会审纪要;
9、 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10、 水准点、坐标点等原始资料;
1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资料;
12、 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授权书;
13、 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书。
二、施工单位需要搞定:
1、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注册号;
2、 国家企业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证书;
3、 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4、 企业法人代码书;
5、 质量体系认证书;
6、 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资质证书;
7、 工程预标书、工程中标价明细表;
8、 工程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及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上述资料均为 复印件)
9、 建设工程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审查表及上岗证复印件。(安全员、电工须持建设行业与劳动部门双证)
10、 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和坐标点复核记录;
11、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与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 建设工程开工报告。
三、监理单位早期因准备那些资料:
1、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注册号;
2、 国家企业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证书;
3、 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4、 企业法人代码书;
5、 质量体系认证书;
6、 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资质证书;
7、 工程预标书、工程中标价明细表;
8、 工程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及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上述资料均为 复印件)
9、 建设工程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审查表及上岗证复印件。(安全员、电工须持建设行业与劳动部门双证)
10、 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和坐标点复核记录;
11、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与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 建设工程开工报告。
扩展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1999年12月1日办法的规定条例,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在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同时,施工单位还要获得中国产品强制认证报告,又称公正检验,指两个相互联系的主体之外的某个客体,我们把它叫作第三方。
第三方可以是和两个主体有联系,也可以是独立于两个主体之外,是由处于买卖利益之外的第三方(如专职监督检验机构),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根据有关法律、标准或合同所进行的商品检验活动。一些特种设备是需要像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所提供的第三方检验AETV安全阀校验报告,以证明此产品符合安全生产标准。
参考资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百度百科

简述建设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答:法律分析: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1)已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前应具备的主要条件
答:第一,调查工程所在地的交通运输条件。主要是掌握可提供的交通工具。以便组织材料运输,提前修建为建筑工程施工服务的临时运输道路、桥涵、码头等。第二,调查工程所在地的劳动力资源状况。是否具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劳务人员和技...

施工单位申请开工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
答:2、物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前的物质条件,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建第工程项目的资金。建第工程当地的建材。构件和配件。钢筋铁件。建第工程设备。3、环境条件:施工场地。施工道路。上、下水管道。技术条件施工技术条件:施工技术...

工程施工条件
答:二、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建筑法)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 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 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 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施工?
答:一、建设单位需要搞定: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2、 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3、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 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5、 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6、 经建设行政主管...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需具备哪些开工条件
答:开工条件:(1)合同或协议已经签定。(建筑法中未明确规定)(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经领取。(3)三材指标或实物已经落实。(4)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编制,并经批准。(5)临时设施、工棚、施工道路、施工用...

开工具备的八个条件
答:1、临时设施、工棚、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已基本完成;2、塔吊、模板、钢筋加工机器等设备基本上已备齐;3、工程定位测量已具备条件;4、其他: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工艺设备等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临时设施能满足...

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答: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工程开工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1)成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2)施工图纸经过会审、图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已经修正;(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并进行交底;(4)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并已签订工程合同;(5)场内外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