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解决纠纷的途径? 消费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作者&投稿:重砖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协商和解,是指在消费者权益发生争议以后,消费者与经营者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从而使争议得到合理的解决。双方在和解的过程中,一定要态度端正,本着与人为善,诚心解决纠纷的态度进行协商。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做为经营者来讲,要正确的看待自己的问题与不足,要勇于承担责任,以取得消费者的谅解,做为消费者来讲,在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要使经营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觉的承担责任,从而求得和解实现,避免矛盾激化。但是双方的协商和解应坚持原则,合乎法律,互谅互让应有限度,如果消费者发现经营者有假冒他人商标,在商品中掺杂、掺假,出售不符合保障人体、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等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毫不留情的予以揭露,使其受到应有的惩处,以免继续损害其它消费者的利益,贻害社会。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消费者权益发生争议后,消费者与经营者对争议所持的观点和认识的差距较大,没有协商的基础。在此情况下,就有必要借助第三者的力量居中调解,使争议得到妥善的解决。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协会具有调解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职能,据此消费者与经营者对争议不能协商和解时,消费者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居中调解,以使争议得到及时、公正的解决,消费者协会在接到申请后,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坚持双方自愿,调解内容合法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居中进行调解,或代表受损害的消费者与经营者交涉,以求得到争议事项的妥善解决。如果调解达成协议,消费者协会应当制作调解书,双方应按调解书载明的内容各自履行各自的义务,但需要明确一点的是:在消费者协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或者双方对调解协议反悔的,就需要采取别的方式解决了。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消费者权益发生争议后,又不能与经营者达成和解时,消费者可以向有关行政职能部门提出申诉,以求得到行政保护。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社会团体对经营者的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消费者在向行政部门申诉时,应当按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提出,如消费者购买到的变质食品的争议,应当向食品的监督部门提出申诉。购买到的伪劣药品的争议,应当向药品监督部门提出申诉等。行政部门在接到消费者对购买的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申诉后,在其受理和职权的范围内,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取证,对经营者仅承担民事责任的,可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组织争议的双方进行调解,以使争议及时合理的解决。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双方应按调解书裁明的内容各自履行各自的义务。同样,行政部门制作的调解书与消费者协会制作的调解书一样,是不具有强制执行的。行政部门在处理消费者申诉案的过程中,如果发现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应承担行政责任时,不依法对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如果发现有犯罪嫌疑的,应将案件转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关仲裁。

消费者和经营者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消费者权益争议交由第三方做出裁决,以解决争议的方式,这种解决争议的特点,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均可达成涉及财产权益的争议,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关依据《仲裁法》的规定和双方自愿的协议,在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再制作调解书。如调解不成,依法裁决,调解书与裁决书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它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或双方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消费者和经营者没有涉及财产权益仲裁的协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争议是一种民事权益的纠纷,消费者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经营者的不法侵害后,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司法保护。

由于消费者权益争议大多属于事实清楚,证据也较为充分,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采用诉讼方式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的特点,能够使案件得到彻底的解决,且有强制执行力。消费者要通过诉讼寻求司法保护,这就要求消费者要具备一定的诉讼知识和技能,对一般的消费者来讲,有一定的困难,因此,对案件较为复杂,争议较大的消费者纠纷,消费者最好能聘请律师协助进行,以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协商和解,是指在消费者权益发生争议以后,消费者与经营者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从而使争议得到合理的解决。双方在和解的过程中,一定要态度端正,本着与人为善,诚心解决纠纷的态度进行协商。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做为经营者来讲,要正确的看待自己的问题与不足,要勇于承担责任,以取得消费者的谅解,做为消费者来讲,在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要使经营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觉的承担责任,从而求得和解实现,避免矛盾激化。但是双方的协商和解应坚持原则,合乎法律,互谅互让应有限度,如果消费者发现经营者有假冒他人商标,在商品中掺杂、掺假,出售不符合保障人体、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等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毫不留情的予以揭露,使其受到应有的惩处,以免继续损害其它消费者的利益,贻害社会。
2、请示消费者协会调解;
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协会具有调解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职能,据此消费者与经营者对争议不能协商和解时,消费者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居中调解,以使争议得到及时、公正的解决,消费者协会在接到申请后,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坚持双方自愿,调解内容合法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居中进行调解,或代表受损害的消费者与经营者交涉,以求得到争议事项的妥善解决。如果调解达成协议,消费者协会应当制作调解书,双方应按调解书载明的内容各自履行各自的义务,但需要明确一点的是:在消费者协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或者双方对调解协议反悔的,就需要采取别的方式解决。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社会团体对经营者的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消费者在向行政部门申诉时,应当按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提出,如消费者购买到的变质食品的争议,应当向食品的监督部门提出申诉。购买到的伪劣药品的争议,应当向药品监督部门提出申诉等。行政部门在接到消费者对购买的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申诉后,在其受理和职权的范围内,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取证,对经营者仅承担民事责任的,可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组织争议的双方进行调解,以使争议及时合理的解决。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双方应按调解书裁明的内容各自履行各自的义务。同样,行政部门制作的调解书与消费者协会制作的调解书一样,是不具有强制执行的。行政部门在处理消费者申诉案的过程中,如果发现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应承担行政责任时,不依法对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如果发现有犯罪嫌疑的,应将案件转交司法机关处理。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
消费者和经营者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消费者权益争议交由第三方做出裁决,以解决争议的方式,这种解决争议的特点,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均可达成涉及财产权益的争议,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关依据《仲裁法》的规定和双方自愿的协议,在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再制作调解书。如调解不成,依法裁决,调解书与裁决书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它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或双方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消费者和经营者没有涉及财产权益仲裁的协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争议是一种民事权益的纠纷,消费者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经营者的不法侵害后,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由于消费者权益争议大多属于事实清楚,证据也较为充分,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采用诉讼方式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的特点,能够使案件得到彻底的解决,且有强制执行力。消费者要通过诉讼寻求司法保护,这就要求消费者要具备一定的诉讼知识和技能,对一般的消费者来讲,有一定的困难,因此,对案件较为复杂,争议较大的消费者纠纷,消费者最好能聘请律师协助进行,以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意:本法说的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纠纷的解决途径,不包括消费者侵犯经营者权益引起的纠纷,如拖欠装修款、婚宴款,盗窃超市商品,摔坏餐馆餐具,损坏公共设施,侵犯经营者权益的纠纷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范围。
参考链接:
http://finance.ifeng.com/news/special/2010315CH/bgt/20100309/1904587.shtml

  消费纠纷的解除途径有以下几种:
  1、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组织调解解决;
  3、向工商等行政机关投诉解决;
  4、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5、到法院起诉解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协商和解,是指在消费者权益发生争议以后,消费者与经营者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从而使争议得到合理的解决。双方在和解的过程中,一定要态度端正,本着与人为善,诚心解决纠纷的态度进行协商。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做为经营者来讲,要正确的看待自己的问题与不足,要勇于承担责任,以取得消费者的谅解,做为消费者来讲,在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要使经营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觉的承担责任,从而求得和解实现,避免矛盾激化。但是双方的协商和解应坚持原则,合乎法律,互谅互让应有限度,如果消费者发现经营者有假冒他人商标,在商品中掺杂、掺假,出售不符合保障人体、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等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毫不留情的予以揭露,使其受到应有的惩处,以免继续损害其它消费者的利益,贻害社会。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消费者权益发生争议后,消费者与经营者对争议所持的观点和认识的差距较大,没有协商的基础。在此情况下,就有必要借助第三者的力量居中调解,使争议得到妥善的解决。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协会具有调解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职能,据此消费者与经营者对争议不能协商和解时,消费者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居中调解,以使争议得到及时、公正的解决,消费者协会在接到申请后,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坚持双方自愿,调解内容合法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居中进行调解,或代表受损害的消费者与经营者交涉,以求得到争议事项的妥善解决。如果调解达成协议,消费者协会应当制作调解书,双方应按调解书载明的内容各自履行各自的义务,但需要明确一点的是:在消费者协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或者双方对调解协议反悔的,就需要采取别的方式解决了。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消费者权益发生争议后,又不能与经营者达成和解时,消费者可以向有关行政职能部门提出申诉,以求得到行政保护。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社会团体对经营者的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消费者在向行政部门申诉时,应当按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提出,如消费者购买到的变质食品的争议,应当向食品的监督部门提出申诉。购买到的伪劣药品的争议,应当向药品监督部门提出申诉等。行政部门在接到消费者对购买的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申诉后,在其受理和职权的范围内,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取证,对经营者仅承担民事责任的,可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组织争议的双方进行调解,以使争议及时合理的解决。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双方应按调解书裁明的内容各自履行各自的义务。同样,行政部门制作的调解书与消费者协会制作的调解书一样,是不具有强制执行的。行政部门在处理消费者申诉案的过程中,如果发现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应承担行政责任时,不依法对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如果发现有犯罪嫌疑的,应将案件转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关仲裁。

消费者和经营者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消费者权益争议交由第三方做出裁决,以解决争议的方式,这种解决争议的特点,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均可达成涉及财产权益的争议,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关依据《仲裁法》的规定和双方自愿的协议,在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再制作调解书。如调解不成,依法裁决,调解书与裁决书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它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或双方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消费者和经营者没有涉及财产权益仲裁的协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争议是一种民事权益的纠纷,消费者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经营者的不法侵害后,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司法保护。

消费者维权有哪些途径?~

消费者纠纷解决途径:1、协商:双方首先通过协商,达成和解;2、调解:包括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等等。

消费者维权途径
答:消费者维权的途径有:(1)协商和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2)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后应通过哪些途径
答:(1)协商和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2)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

消费者维权可采取哪些途径?
答: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作为消费者,我们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问题,例如:将自己购买的物品给经营者看,确保是假货,对方认同后,给予一定的补偿。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我们可拨打12315,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向其反应自己的问题,请其帮我们进行维权。3、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当我们与经营者...

消费者权益受损发生纠纷,可寻求哪些途径解决?
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 条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的权益争议有五种解决方法:(1)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 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后,在与经营者协商得不到解决时,可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这种方式具有...

除调解外生活中人们还可以通过哪种方式来解决纠纷
答: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时老板又不支付工资的,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

消费者解决纠纷的途径?
答: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协商和解,是指在消费者权益发生争议以后,消费者与经营者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从而使争议得到合理的解决。双方在和解的过程中,一定要态度端正,本着与人为善,诚心解决纠纷的态度进行协商。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做为经营者来...

发生纠纷找谁解决问题
答:诉讼是指当事人通过起诉、审判等程序在人民法院解决纠纷。虽然诉讼程序相对繁琐,但是法院裁决有法律效力,可以强制执行。因此,在部分情况下,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如果无法自行解决,可以到相关机构寻求帮助。例如,工商、消费者协会、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都可以提供相关服务和帮助。解决纠纷需要支付...

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有哪些
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但是,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双方争议纠纷的,关键是需要消费者掌握充分的证据,因此,取证以及提供证据就显得非常重要。应该有足够的证据材料,包括购货发票或购货凭证;收集或索要经营者的个人信息等,以保证能够第一时间联系到对方。

购物发生纠纷的处理
答:一、消费者网购发生争议如何处理? 1、协商 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的方式有5种,首选是与经营者协商。如:买了一台电脑,不满意,想退货,首先找商家或者厂家协商,协商不成再寻求其他解决途径。 2、调解 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找一个中间人从中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不是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