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移交时点怎定?

作者&投稿:才旦羽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财务移交时点怎定?

财务移交的时点,一般以一个月的月初为时点好些。上任财务把一个月的账记好后,以月末时点资料为移交时点,接手财务就以月末时点当下月月初资料比较好。

接管集团公司时,财务接收移交时的具体手续?

根据会计法规定财务交接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第三节 会计工作交接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二十六条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二十七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档案、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体及密码、会计软体资料磁碟(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第二十九条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三)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四)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资料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三十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三十一条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十二条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三十三条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本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主管部门确定。
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期物业企业财务移交时能检查吗

你好,是能检查的,可以让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检查。但最好请公证人在一旁监督。望采纳

经办人移交一些营业执照到财务移交单怎么写

移交单上面列明移交资料或者证件的名称、数量、备注,后面是经办人签名,接交人签名,监交人签名,注明移交的时间。

拒不移交财务帐本构成什么罪

如果是被税局差最后还是要给账本的,事情小点的话就公关把,如果是稽查局就完了。
所以账做不来就交给代理记账公司做吧。

书记辞职时的财务帐该不该移交给下任

移交是必须的,领导干部离任还要做离任审计,以确定任职期间无违规违法的行为。

国防生移交时档案丢失

出现这种情况,应该由毕业学校或接收单位承担责任,不会影响孩子的就业和工作。

燃煤发电厂移交时锅炉专业需移交哪些资料

大致如下,皆供参考 1. 冷水主机除错报告,随厂资料及培训等除错证书. 2. 冷却水泵,冷冻水泵除错报告,随厂资料等. 3. 冷却塔除错报告,随厂资料. 4. 冷却水,冷冻水水质检验报告.

竣工档案的移交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不是同一回事。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具体关系如下:1)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是将全套的经检查合格的施工档案移交到当地指定的档案馆内,由档案馆出具《工程档案移交书》。当地质监站负责对工程质量实体与施工档案进行监督检查,若是得到《工程档案移交书》,那么说明工程档案资料已经验收合格,只要工程实体合格质监站就可以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档案。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各项验收全部合格后由 *** 部门出具《工程验收备案表》,各项验收包括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环保验收、节能验收、防雷验收等。

怀疑前任出纳财务出轨,现在移交应怎样清查

没有什么好办法。
只能全面清查。
也就是一笔一笔的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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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交接需要交接清楚哪些东西?
答:1、在会计主管或者公司负责人在场时,移交人和接收人开始进行交接。2、会计对出纳的现金进行监盘,如有短缺,应该由移交人员在规定时期内查明处理。3、’移交清点证件,移交的凭证、账簿、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所有的资料必须完整,不得有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单上备注说明,由移交人...

监交人员应由谁担任
答:3、接收人员到任开始接管移交人员会计岗位之时为会计交接基准时点。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岗位任职期内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财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财务主管人员或直属上级领导须指定人员接替或代理。5、单位拆分、合并、撤消时,应安排必要的财...

bot项目没有到年限移交账务处理
答:项目移交时需要及时完整的理清相关往来及债权债务,该结转资产的分别结转,单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冲平,你们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结转即可。对于未完工的部分,移交政府时做在建工程或者项目。

税收上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时点有哪些
答:企业转让国债应在转让国债合同、协议生效的日期,或者国债移交时确认转让收入的实现。 企业投资购买国债,到期兑付的,应在国债发行时约定的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国债转让收入的实现。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 )第二条 来源:北京税务 原标题:...

试述常见商品销售方式的收入确认时点。
答:具体来说,被审计单位采取的销售方式不同,确认销售的时点也是不同的:(1)采用交款提货销售方式,应于货款已收到或取得收取货款的权利,同时已将发票账单和提货单交给购货单位时确认收入的实现。(2)采用预收账款销售方式,应于商品已经发出时,确认收入的实现。(3)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应于商品已经...

2023年财务工作计划范文推荐8篇
答:全面按新准则的规范要求,熟练地运用新准则等,进行帐务处理和财务相关账簿的登记。 二、加强规范资金管理。 1、根据新的制度与准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业务核算,做好财务工作。 2、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处理好同其他部门的协调关系. 3、做好正常出纳核算工作。按照财务制度,办理现金的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努力开源结流...

基础会计 收到购货单位预付货款,下月交货。按照权责发生制为什么不记录...
答:的说法,只有在货物移交给对方后,才对收入进行确认,该项交易的整套会计流程分录处理如下(不考虑相关税费):收到购货单位预付款时,做预收账款: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商品发出移交后,确认收入及货物成本,冲销预收账款: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答:第三章 受托管理人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职责适用本准则第十一条至第二十六条。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应当遵守本准则第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其他职责应当在受托协议中约定。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信息披露的时点、...

「新收入准则」并不是所有的销售佣金都需要计入——合同取得成本_百度...
答:怎么前面的分录,都没有分期摊销呢? ——这个问题还是需要回到“配比原则”上来! ——按照新收入准则,收入的确认,有时点确认,也有时段确认。根据“配比原则”,如果是时点确认收入,摊销也就在时点分摊,时点一次是确认了收入,当然就是一次性分摊;如果收入是时段确认,当然摊销也是时段分摊。 因此,此处的“摊销”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