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是指

作者&投稿:雍范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通常是指党组织、居委会、村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等自然村或居住区的组织干部。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一种形式,是社会公共事务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管理人员担任着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服务保障和社会调解等职责。


  1. 党组织的工作: 党组织是一个基本的政治组织,它的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央决策,落实省、市、县的工作要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中央的布置和党的工作要求,组织和领导全体党员积极投身工作、学习、思考,推动工作进步。

  2. 居委会的工作: 居委会是社区事务的基层组织,它的任务是维护居民安全,开展文化、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服务等各项社会服务工作,保护居民的权益和利益,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3. 村委会的工作: 村委会是农村社会事务的基层组织,它的任务是负责协调村里的经济发展、物资供应、劳动管理、土地利用、义务教育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档案管理、统计、量化、考核、反应等工作,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总之,从事管理的人员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通过各种渠道,推进公共事务、协调社会关系、维护公共安全、服务百姓生活和促进社会和谐。他们的工作不仅关乎居民的生活和福利,也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是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以及其他受委托从事管理的人员。

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特点决定了其管理人员应当来自群众。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由广大群众自发组成的,其管理人员应当代表群众的利益来参与组织的管理和决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都是由组织内部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着群众的意愿和利益。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代表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最为代表性的组织形式,其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都是组织内最高领导机构的成员,具有决策和管理的职责和权力。 

受委托从事管理的人员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除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其他受委托从事管理的人员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经验、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服务群众等。这些条件的具备,才能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管理和决策工作做出贡献。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什么: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指在城乡社区、村级组织等基层单位中,由广大群众自发组成,依照法定程序和程序,以平等协商、民主选举、依法管理为基本原则,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的组织。这些组织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基层民主、提高基层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通常是指党组织、居委会、村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等自然村或居住区的组织干部。

1、党组织的工作: 党组织是一个基本的政治组织,它的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央决策,落实省、市、县的工作要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中央的布置和党的工作要求,组织和领导全体党员积极投身工作、学习、思考,推动工作进步。

2、居委会的工作: 居委会是社区事务的基层组织,它的任务是维护居民安全,开展文化、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服务等各项社会服务工作,保护居民的权益和利益,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3、村委会的工作: 村委会是农村社会事务的基层组织,它的任务是负责协调村里的经济发展、物资供应、劳动管理、土地利用、义务教育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档案管理、统计、量化、考核、反应等工作,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简介: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就是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中国内地乡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同时这也是城市居民或农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建立在中国社会的最基层、与群众直接联系的组织,下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是指担任该组织领导或干部职务的人员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是指担任该组织领导或干部职务的人员,如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副主任、村委会书记、村委会委员等。他们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各项工作,促进群众自治的良性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群众性自治组织还可能会选派代表参加上级组织或政府的会议和活动,这些代表也算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什么?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指由社区、村庄、街道等基层单位自主成立、自主管理、自主运作的民间组织,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自治权力。其成员来自社区、村庄、街道等基层群众,通过自愿加入、自主管理,以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不依附于政府或其他组织。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我国政治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之一。其职责是代表基层群众的意愿,协调处理社会矛盾,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实践中,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支持政府管理、服务社会、推动群众参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包括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议事会、农民自治组织等,其设置和职能由各级政府依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是指由群众自己选举产生的村委会委员、社区居委会委员等,他们需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一定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以及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社区和村庄的发展。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指在城市社区、农村村庄等基层单位中,由群众自发组织起来,以自治为基本原则,进行自我管理和服务的组织形式。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通常是指由群众自己选举产生的村委会委员、社区居委会委员等。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民主的基础,是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担负着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责。他们需要协调处理群众的利益诉求,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同时也需要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社区和村庄的发展。

从事管理的人员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应当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坚持群众路线,以人民为中心。

2.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协调处理群众的利益诉求,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3.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能够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解决实际问题。

4.具备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够与群众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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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属于公职人员,是否正确?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故表述正确。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是指
答: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通常是指党组织、居委会、村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等自然村或居住区的组织干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一种形式,是社会公共事务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管理人员担任着组织协...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受到政务处分的应当由什么根据具体...
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受到政务处分的,应当由县级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减发或者扣发补贴、奖金。【法律分析】政务处分是对违法公职人员的惩戒措施。由于所有“政纪”均已成为国家法律,监察法首次提出政务处分概念,并以其代替“政纪处分”,将其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有违法行为的监察机关可以予以什 ...
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有违法行为的,监察机关可以予以记大过、降级、撤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建立在中国社会的最基层、与群众直接联系的组织,是在自愿的基础上由群众按照居住地区自己组织起来管理自己事务的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下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

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有哪些
答:法律分析:六类公职人员指的是机关工作人员、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以及科研还有文化单位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以及其它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六类公职人员是哪些人?这些不同的公职人员有着不同的工作职责。六类公职人员的具体情况1、...

关于政务处分的期间
答:第二十一条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和职称;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被撤职的,降低职务或者岗位等级,同时降低薪酬待遇。第二十二条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有违法行为的,监察机关可以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基层群众性...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包括哪些人员?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

我国各级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对象包括
答: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释义本条是关于监察对象范围的规定。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用法律的形式把国家监察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全覆盖固定下来。七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

监察法规定的公职人员范围
答: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

监察机关可以对哪些人员进行监察
答: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指国家出资企业中的下列人员:1、在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的人员;2、经党组织或国家机关,国有独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