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什么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作者&投稿:桓肤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答:所谓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这些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因此,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的生
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加强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的管理工作,并制定了《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所有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都必须严格执行。
  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督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法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1、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建设单位还应对建设项目管理班子作出调整或重组。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除依照前项规定处理外,将其违法行为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作为资质年检的重要依据。
  2、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责令改正;勘察设计文件无效,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造成重大事故的,除依照前项规定处理外,降低资质等级,2年内不得升级;造成特大事故的,吊销资质证书。
  对于不执行强制性技术标准负有直接责任的执业注册人员,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有以上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发生重大事故的,除依照前项规定处理外,降低资质等级,两年内不得升级,责令停业整顿;发生特大事故或在1年内再次发生重大事故的,吊销资质证书。
  4、工程监督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将不合格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者工程事故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没有文号,建工社整理了近年来发布的国标和行标中的强条汇总成了2009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没有文号的原因,我个人猜测一是标定司的领导不同意]

在百度里键入"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首页就有个"强制性条文",点开就有你要的东西]

建筑工程质量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于建筑活动的过程中,即按照建筑程序进行的各个阶段的活动;另一方面表现于建筑产品上,即建筑活动成果。

控制建筑工程的质量,既要使建筑活动的整个过程,又要使建筑的产品,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的安全、使用、经济等方面的要求。特别要强调的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必须执行。


一、工程建设标准分类

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制定遵循这一流程: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项的,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工程建设团体标准

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制定团体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保证各参与主体获取相关信息反映各参与主体的共同需求,并应当组织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国家支持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定,禁止利用团体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团体标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团体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鼓励制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

制定团体标准的一般程序包括: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复审。

工程建设企业标准

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二、强制性标准的实施

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3、工程建设中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现行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2020年4月起施行的国家标准

1.编号GB/T50561-2019建材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2.编号GB/T50541-2019钢铁企业原料场工程设计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3.编号GB/T51359-2019石油化工厂际管道工程技术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4.编号GB51401-2019电子工业废气处理工程设计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3.0.3、3.0.6(1)、3.0.8、3.0.10、3.0.1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5.编号GB51392-2019发光二极管生产工艺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6.编号GB/T51360-2019金属露天矿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7.编号GB/T50507-2019铁路罐车清洗设施设计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8.编号GB51395-2019海上风力发电场勘测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请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指的是强规强条还是普通规范~

你好,是这样的(强制性标准是必须要执行的):
我国的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是如何划分的,哪些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具有法律属性,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手段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它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1.药品、食品卫生、兽药、农药和劳动卫生标准;
2.产品生产、贮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及劳动安全标准;
3.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
4.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方面的标准;
5.有关国计民生方面的重要产品标准等。
什么叫推荐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又称为非强制性标准或自愿性标准。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一类标准。这类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任何单位均有权决定是否采用,违反这类标准,不构成经济或法律方面的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推荐性标准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商品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

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①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②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③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④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⑤工程中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应当将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解释由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负责。有关标准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可以委托该标准的编制管理单位负责。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参加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培训,并可以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工程法律法规
答:50.答案:B《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

qb是什么标准
答:GB是国家标准、DB是地震行业标准、NY是农业行业标准、QB是轻工业行业标准、SB是商业行业标准。常用标准如下:1、AQ 安全行标;2、BB 包装行业标准;3、CB 船舶行业标准,CECS 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CH测绘行业标准,CJ 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J 城镇建设行业工程建设规程,CY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4、DA 档案...

执行标准 GB和Q开头的区别
答: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
答:3、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4、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5、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

建筑图纸中“GBZ”表示什么?
答:GBZ是剪力墙结构墙肢的构造边缘构件,属于混凝土剪力墙结构的基本抗震构造措施。GBZ是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简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代号。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构成。强制性标准的代号为"GBZ",推荐性标准的代号为"GBZ/T"。

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条例管理条例
答: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

行标和国标的区别
答:(四)通用基础件的技术要求;(五)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六)工农业生产、工程建设、信息、能源、资源和交通运输等通用的管理技术要求;(七)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重要技术要求;(八)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重要产品和工程建设的通用技术要求。第三条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

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理责任的规定?
答: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条建设单位、涉及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馆安全生产责任。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建筑法规的课程性质
答:⑤ 建设法规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建设法规基本特征: 1、科学性:建设技术法规的制定来自大量的科学论证与工程实践检验,是建设业执业人员普遍遵守的科学规范。 2、标准性:所规定的内容是人们普遍接受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专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所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方法是规范统一的。 3、系统...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答: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