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理责任的规定?

作者&投稿:曹泡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要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各级管理部门)职责、安全生产的投入、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设备的检验检测、劳动保护、事故报告以及安全生产的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等作出了法律约束。除本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外,涉及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责任方面对监理企业没有明确规定。2、《建筑法》除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制度建立外,还规定了涉及单位、建设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未涉及监理单位。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涉及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五年以下尤其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尤其徒刑,并处罚金。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条建设单位、涉及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馆安全生产责任。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第五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检验检测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许可、核准、登记,由两名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实施安全监察。未涉及监理单位管理责任。经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均未涉及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二、部门规章及政策性文件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其中规定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列举的分部分项工程对比。注意《办法》规定的是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进行旁站,而不是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旁站。2、《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4、《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1)监理单位是否将安全生产纳入监理的范围,监理单位是否在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明确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意见,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人员;(2)监理单位是否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总、分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类人员资格和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等。是否参与确定施工现场重大危险点源,并对重大危险点源进行旁站监理,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3)监理工程师是否对发现的建设工程安全隐患下达监理通知书,并对拒不消除安全隐患的行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5、《四川省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二、重大危险源控制与管理(三)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查合格,有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对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需要修改时,应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八)监理单位应对重大危险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重大危险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对旁站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监理通知单,问题严重的,有权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力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三、重大危险源的检查(二)监理单位应参与总包单位组织的重大危险工程的施工检查,并对总包单位开具的隐患整改单机整改情况予以确认。(三)凡被列入监控范围的重大危险工程,必须经常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沟通信息,每月将由监理签证的安全检查及问题整改情况报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确保重大危险源施工的信息畅通。(四)检查监理单位旁站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检查接轨予以公布或通报,同事上报省建设厅。6、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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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理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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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 )。
答:【答案】:C 解析: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监理?
答:明确法定职责工程监理单位和常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能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履行监理职责,已成为考核监理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各监理单位及人员必须明确自身的法定职责。根据《条例》第 14 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要...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1�3条例监理安全责任包括哪些
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安全责任包括: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

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
答: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对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7.《监理规范》是一部管理性规范;一...

安全监理依据的法律法规
答: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

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什么责任
答: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责任如下: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2、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监理的安全责任是履行法定责任。所...

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必须遵守...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责任?
答:但是,随着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式发展的需要,在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职责有明确的规定。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目前正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的项目法人...

工程监理单位建筑安全相关法律责任?
答: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