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条款“每周工作六日,每天工作8小时”是否合法? 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每周5天每天8小时,实际工作每周5天每天6....

作者&投稿:广霞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定时工时制,月休6天,每天工作8小时不合法。

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而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用人单位可以经劳动部门批准,与劳动者约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但不定时工时制的工作时间是弹性的,并非固定的月休和每天固定的工作时间,且总的工作时间应当不超过每周40小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定时工时制,月休6天,每天工作8小时不合法

劳动部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第四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第六条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度,即分别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平均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不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从上述条文看来,你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并没有不合理之处。

不合法,劳动法规定每星期上班不得超过44个小时,按八小时工作制,是五天半,可以要求支付费用,若不同意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就是六天制工作喽,看薪资吧,我觉得现在还是蛮多六天制的企业的,如果你接受了就不要管合不合法,如果你不接受,别人合法不合法与你关系也不大

《劳动法》第36条规定,原则上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但第39条同时指出,由于企业生产的特点不能实行上述标准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若每周工作6日,每天工作8小时,则平均一周工作48小时,超出第36条规定的44小时。超出部分(4小时),用人单位应按照第44条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但若用人单位系满足第39条描述的特殊生产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仅供参考。

劳动合同中公司签订的条款为;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6天,2.乙方每月包干加班费。~

楼主您好!为您解疑答惑如下: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中,工作时间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而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每周工作48小时,已经超过了40小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部分,您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
其次,合同直接约定工作量,其实是一种直接确定员工工作量的不定时工时制,但公司实行这种工时制是前需要履行一定程序的,需要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许可,否则不得擅自实行。
因此,这份劳动合同的内容前后矛盾,不符合法律规定。建议您先向单位咨询清楚,如果确实按照标准工时制,那么您有权拒绝周六上班或者要求支付加班费。
希望答案对您有所帮助!

这种解释是不合法的,周一到周五实际6.5小时的情况下,当天是可以要求延长1.5小时到满8小时的,如果当天没有加班,隔日作废,不进行累积。
也就是基本工资购买了你每天最多8小时一周最多40小时的劳动量。

另外周末加班属于休息日,加班要支付200%的报酬。

单位是无权这样曲解法律变相要求你无偿加班的,你可以重新与单位进行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以保障你的合法权利。

以下法条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求一份通用的劳动合同电子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类型和期限 (一)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1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

职工书面劳动合同精辟
答:双方根据《___省经济特区劳动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同意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工种: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岗位,承担___工作任务,为___工种,因生产情况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岗位工种,如乙方认为难于适应甲方调整的岗位、工种、可申请离职...

工厂聘用工人几天签合同
答:另外,对于新员工入职签订合同的期限,各个公司的时间是不尽相同的,如果有疑问,最好当面询问清楚。二、签劳动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一)普通员工签订注意事项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

劳动合同怎么写
答:劳动合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聘用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法管理规定》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经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1. 本合同有...

劳动合同必须必备哪些条款
答:《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

个人和公司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公司与个人签订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如下方面: 1、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

劳动合同法
答: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学历: 职称:家庭住址:电话: 邮政编码: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经双方互相考察、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

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怎样制约员工
答:《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

暑假工签了劳动合同
答:暑假工签了劳动合同2 甲方: 乙方: 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招聘的暑假实习学生(不参与此协议书的签定,仅作协议内容之用,以下简称丙方) 为满足甲方联系的企业的用工需求,同时也为丙方提供实习和勤工俭学机会,经乙方申请,由甲方组织丙方于寒假期间赴甲方联系的用人企业实习。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