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经营保健品,会受到什么法规处罚? 无证销售保健品如何处罚?

作者&投稿:出贫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违法经营保健品相关处罚:

一、关于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的处罚

无证生产和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应依据现行《食品安全法》第84条的规定进行处罚。除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保健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外,还应并处罚款。违法生产经营的保健食品货值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0000以下罚款;货值10000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所谓无证生产经营保健食品行为的认定,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无证生产行为,既包括未取得国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而生产保健食品的行为,也应包括未取得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保健食品生产行政许可而生产保健食品的行为。

2、在查处无证生产违法行为时,必须注意好卫生部门与药监部门许可两者关系的问题。“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目前存在卫生部和国家药监局两种格式的,均属有效批件,相互之间不存在交叉与重复。两个部门的有效批件文号均可以在其基础数据库里查悉。如在数据库里无法查到,基本可以认定系假冒。

3、无证经营行为主要指未取得县级以上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而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鉴于工商部门已经对保健食品的流通许可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即按照“食品安全法”的原则精神先由县以上药监部门进行前置许可。因此,对未经药监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应依法查处。但须注意,原卫生部门对经营保健食品的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应予认可。

二、关于假冒品种的处罚

假冒品种问题,包括几种情况:

一是假冒其它企业的合法保健食品品种,即盗用持证企业的合法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此类违法行为包括盗用国家批准的合法进口保健食品进口注册文号;

二是杜撰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在国家监管部门的数据库中无法查到。此种违法行为包括杜撰保健食品的进口注册文号;

三是盗用合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名称;

四是杜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名称。以上四种行为的处罚,应根据案发于不同环节适用不同的处罚条款。

如果各种假冒行为均是在生产环节被发现,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84条的无证生产行为进行处罚。如假冒的保健食品在流通环节被查获,有两种处理意见:

1、国家局文件通知已明确生产经营中使用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行为,可按照《特别规定》第三条予以处罚。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及产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依据“食品安全法”第86条的规定处罚。其基本的违法事实是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法”第51条第二款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而批准文号或生产企业名称的虚假就是最大的不真实。按照“食品安全法”第86条,对此类违法行为应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保健食品及用于违法经营保健食品的工具、设备等物品,同时并处罚款。违法经营的保健食品货值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相关许可。

对假冒品种处罚法律法规适用的问题,基本原则是能够适用法律的就不要去采用法规或更低层级的处罚依据;凡是能够适用“食品安全法”的,就不要再考虑其它法律规定。适用特别规定处罚金额都在五万以上,如何保证案件的圆满结案,是执法人员面临的最大难题。

三、关于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罚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情形比较多,目前执法过程中应重点对以下一些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一是在标签、说明书的内容涉及对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的表述,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

二是标签、说明书中标示的主要原料、功效成分及含量等与国家批准的不相符合的;

三是标示的保健功能与国家批准的不相符合的;

四是适宜人群与不适宜人群的标示与规定不一致的;五是其它有关项目明显违规的。对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罚依据主要是“食品安全法”第86条。

四、关于保健食品中添加药品的处罚

目前,需要重点关注、非法添加行为相对突出的几类保健食品是:调节血糖类、改善睡眠类、减肥类、抗疲劳类、辅助降血压类、辅助降血脂类等。对于保健食品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

1、生产或经营企业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药品案,对于此类案件,考虑《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添加药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四)项规定进行处罚。

2、经营企业销售的保健食品经检验含有药物成分案,当前,市场上存在不少产品宣称能治疗疾病和提高性功能等的保健食品,其中不少保健食品都会添加药品以求达到其广告夸大宣传的功效,提高其销售量。

对于经营企业销售的保健食品经检验含有药物成分这一情形,《食品安全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一种观点认为,没有法律依据则不予查处。另一种观点认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的行为影响恶劣,必须严厉查处,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行查处。

五、以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的处罚

以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的情况比较复杂,与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情形有些类似。对于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必须根据不同的违法情节,适用相关法律条款。在查处过程中,需要注意把握的是,此类违法行为一般具有一些基本特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多有违规,常常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地显示保健功能和预防、治疗疾病的内容,标示的原辅材料也往往存在药品成分,还有就是存在虚假宣传、以欺骗手段促销等。对其处罚一般可以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普通食品的标签、说明书等内容涉及保健功能及疾病的预防、治疗等功能的,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87条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2、普通食品中违法添加药品的,应依据“食品安全法”第86条的有关规定处罚。有的违法分子在普通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中虽然没有虚假内容,但却大肆采取虚假宣传、欺骗促销手段兜售产品,执法部门就要高度怀疑其产品中非法添加了药品成分,可对其采样检测,然后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对违法违规销售保健食品依据哪些法规进行处罚~

,在易燃易爆场所灌装汽油,具有重大火灾危险性,且零散销售汽油属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你好:
  我是贵州法律达人团队王致富法律资格
  >>>首先解答你的第一个问题:去卫生部门投诉的话卫生部门会如何处罚?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推拿按摩等活动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可对刮痧店和个人进行同时处罚。
  一、对刮痧店的处罚:
  1,如果刮痧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2,如果刮痧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因为刮痧活动属于医疗活动,应按医疗规定办,以下是属于医疗活动的相关规定:
  (1)、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在疾病诊断的基础上,按照中医理论和诊疗规范等实施中医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方法,属于医疗活动,必须在医疗机构内进行,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
  (2)、医疗机构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应当由在本机构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实施,不得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此类活动。
  (3)、非医疗机构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在机构名称、经营项目名称和项目介绍中不得使用“中医”、“医疗”、“治疗”及疾病名称等医疗专门术语,不得宣传治疗作用。

  二、对非法销售品的处理,保健品属于食品的一个分支,销售保健品应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否则相关部门可以禁止经营,并按规定处予罚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第(六)项规定,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三、对个人的处罚
  如果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解答你的第二个问题:没有书面证据,仅有病人的住院治疗证明,如果打官司的话胜诉可能大吗?
  答:从法律依据上讲很大,从证据上讲还需补充。
  理由有:
  1,精神分裂症病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发病期间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将保健品当药品销售,其行为构成欺诈,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因此可提起反诉要求双倍赔偿。
  3,如果对方销售的是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照样可提起反诉主张这一权利。

  建议补充的证据有:当时同在刮痧店治过病的证人证言、曾在该刮痧店治过病的被欺诈者,保健品的包装、药瓶、保健品发票。
  以上证据特别是证言取得极为重要,但取证过程却很难,所以最好及时报案,有关部门对其店查封清理后,证据就很多了,如果有关部门还没得出处理结论之前就已开庭,你最好先以行政机关以介入尚未得出处理结论为由,向法院提出延期审判的申请。等行政机关处理结果出来后,就有了很多证据,你请求法院向处理刮痧店的行政机关调取相关证据之后稳赢这个官司。

无证经营保健品如何处置
答:法律分析:无证经营保健品属于违法行为,工商行政部门可以没收行为人的违法所得以及对行为人进行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行为人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违法生产经营的保健食品货值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0000以下罚款;货值10000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除此之外,还可以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

无证经营保健品构成犯罪吗
答:法律分析:无证经营保健品属于违法行为。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第十三条 从事无...

卖有毒有害保健品怎么处罚
答:法律分析:针对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的,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没收违法所得,会处相应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会追究刑事责任。针对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的,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没收违法所得,会处相应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会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

保健品添加违禁品处罚
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卖保健品被抓了怎么处罚
答: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单位卖违法保健品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

卖保健品犯法吗
答:因为保健品本身是属于特殊食品,需要先到当地县区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去申请保健品经营许可证,然后才可以办理营业执照,最后办税务登记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

卖保健品会坐牢吗
答:法律主观:根据案件情节,只要经营性保健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就不会被判刑。《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额50%以上2倍以下罚款;销售...

卖保健品违法吗
答:总的来说,卖保健品,如果证件齐全,产品合格就不犯法。如果违反前述情形,就属于违法行为,不仅会没收违法所得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

卖保健品被抓了怎么处罚
答:按照“食品安全法”第86条,对此类违法行为应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保健食品及用于违法经营保健食品的工具、设备等物品,同时并处罚款。违法经营的保健食品货值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

违法经营保健品,会受到什么法规处罚?
答:违法经营的保健食品货值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相关许可。对假冒品种处罚法律法规适用的问题,基本原则是能够适用法律的就不要去采用法规或更低层级的处罚依据;凡是能够适用“食品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