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作者&投稿:孟妮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及其他相关管理活动。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第四条 城市轨道交通遵循优先发展、统一规划、安全便捷、规范服务的原则。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的领导,并确定专门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和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建设、财政、国土、环保、公安、价格、安监、城管、林业和园林、人防、消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的相关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配合做好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鼓励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和运营城市轨道交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七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第九条 建设和运营城市轨道交通,应当注重环境保护,采取防噪声、防扬尘、防振动、防电磁辐射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条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包括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建设规划、用地控制规划、系统配套设施规划、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衔接规划以及沿线土地综合开发控制规划等。

  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衔接规划应当预留必要空间以确保安全便捷的换乘条件和足够的疏散能力。

  编制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应当征求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沿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第十一条 规划确定的城市轨道交通及其配套设施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其用途。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市国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单位在规划确定的城市轨道交通及其配套设施用地范围内进行综合开发的,可按作价出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根据前款规定进行综合开发所得的收益,专项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第十二条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依法实行分层登记。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使用合同(决定)等文件资料确定。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使用地下空间,不受其上方土地使用权权属的影响,但是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物权。第十三条 出让或者划拨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及其车站周边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建设项目与城市轨道交通的出入口、地下空间、通风亭、冷却塔等设施整体设计,相互融合,并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周边用地已经出让或者划拨而因整体设计造成必要建筑面积增加的,增加的建筑面积可以不计入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或者规划条件规定的容积率。增加的建筑面积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城市轨道交通出入口、通风亭和冷却塔等配套设施需与周边已有建(构)筑物结合建设的,物业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结合建设给其利益造成损失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予以补偿或者赔偿。第十四条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周边拟建、在建或者现有建(构)筑物需与城市轨道交通连通的,其建设单位或者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征得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同意。第十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周边建(构)筑物和供电、供水、排水、供热、供气、通信管廊(线)等设施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第十六条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空间和场地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便利;需要使用管廊(线)、人防工程及其他建(构)筑物、设施档案资料的,相关部门、产权单位、测绘(勘测)单位、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提供;需要进入相关建(构)筑物或者设施进行检测的,应当提前通知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配合。

《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哪些属于禁止危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拦截列车;


  (二)进入轨道或者隧道;


  (三)攀爬或者跨越围墙、栅栏、栏杆、旋转闸;


  (四)强行上下车;


  (五)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渣,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六)携带猫、狗等宠物;(七)涂写、刻画或者擅自张贴;(八)擅自设摊、卖艺或者从事销售活动;(九)乞讨、躺卧;(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和有放射性、腐蚀性的危险品乘车。


  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有权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者有放射性、腐蚀性危险品的乘客,应当责令其出站;拒不出站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不能,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在地铁出入口15米以内不能停放电动车,违者将面临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为科学规划地铁沿线站点出入口周边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由南宁交投集团负责,合理地在人行道、城市道路路外公用空地,逐步调整设置开放式或者半封闭式的非机动车停放收费保管区域,增加路外公用空地泊位,减少人行道泊位,确保行人通行宽度充足,保障地铁站出入口通行秩序。设置要求1、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标线统一为白色,宽度为10cm,确保标线均匀、清晰。人行道停车位内要标明非机动车标识,并每间隔10米-15米用箭头等方式标注非机动车停放的统一朝向,确保人行道非机动车停放有序。2、在净宽大于3米(含3米)的人行道上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泊位,需保证不占用盲道、井盖等市政公用设施,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后(泊位宽度大于1。2米),预留给行人通行(含盲道)的有效宽度大于1。5米(含1。5米),并在人行道上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出入口引导牌。3、如该区域非机动车停车需求大,且人行道净宽大于4米,可考虑设置双排非机动车停车泊位,需保证不占用盲道、井盖等市政公用设施,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后(泊位宽度大于1。2米),预留给行人通行(含盲道)的有效宽度大于1。5米(含1。5米),并在人行道上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出入口引导牌。4、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的三种规格:⑴在人行道较宽的路段优先施划垂直式停车位,垂直式90°停车位宽度为1。8米。⑵在人行道较窄的路段,可施划斜列式60°角度停车泊位,停车位宽度为1。50米。⑶在人行道较窄的路段,可施划斜列式45°角度停车泊位,停车位宽度为1。2米。

宁杭城际轨道交通修建背景
答:宁杭地区,作为长三角的核心区域,因其经济发展较为繁荣,但铁路交通的缺失成为制约因素。目前,沿线城市的客货运输主要依赖于宁杭高速公路、104国道以及部分省道,部分通过宁芜杭、宁锡杭、宁沪杭等既有铁路进行,然而这种方式存在绕行距离长、运行速度慢、服务频次不足的问题,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和...

宁杭城际轨道交通建设的意义
答:宁杭城际轨道交通的建设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工程,它旨在通过与京沪高铁的连接,构建起一个便捷的交通网络。在杭州,这条铁路将接入火车东站,而在南京,它将对接正在建设的南京南站,并与规划中的地铁线路无缝对接,形成一个高效的公共交通系统。这将使得长三角地区,特别是上海、南京和杭州三座城市,形成...

宁波市审计局关于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答:初步设计核定概算总投资为135.49亿元,项目资本金62亿元,由市、区财政共同出资,资本金以外部分通过国内银行贷款解决。后经各项批复,1号线一期工程批复的概算总投资调整后为148.51亿元。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试验段工程由市发改委批准初步设计(《关于宁波市福庆路-宁穿路城市道路工程(二期)地下工程初步...

宁高城际轨道交通宁高城际轨道交通一期
答:宁高城际轨道交通S1号线,是江苏省南京市的一项重要交通建设项目,它作为南京地铁、都市圈轨道交通以及沿江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网的一部分,正在加速建设中。一期工程,即备受瞩目的"机场轻轨线",其建设始于2011年12月27日,总投资达到134.64亿元人民币,预计在2014年实现通车。这条线路的起点是京沪高铁...

宁杭城际轨道交通车站
答:宁杭城际轨道交通以其便捷的线路设计,连接了两个重要城市——南京和杭州。这条铁路线路共设有11个车站,每个站点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乘客提供高效、舒适的出行体验。首站是南京南站,紧接着是江宁站,继续向南行进,依次经过溧水站和溧阳站,这两个站点位于南京和常州之间,为两地间的交流提供了纽带...

滁州轻轨什么时候通车
答:滁宁轻轨将定于2023年7月1日正式通车,始发站位于滁。滁州轨道交通(ChuzhouRailTransit)是服务于安徽省滁州市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2016年,《滁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5-2030)》通过专家评审。滁州轨道交通规划4条线路,其中1条在建。轨道建设采用市域快轨系统。

宁波地铁一共有几条线?什么时候开工和营运的?
答:2019年6月30日,宁波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正式开通试运营。 4、4号线(已开工,未运营) 2015年11月30日,宁波轨道交通4号线正式开工建设。 5、5号线(已开工,未运营) 2016年9月28日,宁波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正式开工建设。 扩展资料: 据《宁波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3-2020年)》显示,宁波市预计于...

城市轨道交通呼唤法治引领
答:”佘才高建议,制定专门的城市轨道交通法,完善城市轨道交通法治体系,更新和统一现有相关规范与标准,明确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规划建设、运营服务、安全管理、应急处置、资源开发利用的核心法律概念,规范轨道交通执法,对跨省域、市域轨道交通协同管理作出前瞻性安排。“建议要高质量地提出来,我还在不断调整和...

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过硬作风推动轨道交通高质量发展
答:去年,南京市全年9线共建,3线路工可获批,4条线初步设计获批,6条线工可通过专家审批。随着南京地铁第十条线——S7号线(宁溧城际)建成开通,南京率先在全国实现了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全覆盖。至此,南京市“10线、378公里”地铁运营新格局形成。据相关数据显示,仅去年一年地铁全线安全运送乘客11.2亿...

滁州有地铁吗
答:滁州有地铁。滁州轨道交通(ChuzhouRailTransit)是服务于中国安徽省滁州市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其首条线路滁州轨道交通宁滁线于2023年6月28日开通运营,使滁州成为中国内地第57座、安徽省第三座开通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滁州轨道交通宁滁线使用车辆为时速120千米/小时、预留最高140千米/小时,2动2拖4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