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爱哭的小女孩的自我救赎

作者&投稿:常罡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叔丁

我的出生纯属偶然,起于妈妈的一念之间。话说当年当老师的妈妈生了俩哥哥后一直带环儿避孕,后来接连目睹几个同事要了第三胎, 而且想男得男,想女得女。她就跟风一动念想:再有个女儿也不错,于是一年后我就出生在一个东北小城。当时老妈已将近四十岁,老爸四十好几了。二哥四岁,大哥六岁。我从医院回到家那天,二哥挨家挨户地敲邻居的门去宣告:“我家有个真娃娃!”那时候的门都有高高的门槛儿,四岁的小肉墩子似的他在欢喜中跑得跌跌撞撞,好几次差点儿被门槛绊倒。

应运而生的我,似乎应该是个倍受宠爱的小妹妹。但我对儿时的印象最多的却是孤独,无尽的孤独。不知是不是正因如此,我儿时的记忆极少,我选择性地忘记。

爸爸在我小时侯一直缺席。我出生的城市当时包括周边县乡划为地区,爸爸是地委宣传部的笔杆子。他不是陪着领导下乡视察不在家,就是回到家里在书桌上整夜地给领导们写发言稿件。我已不记得他跟我说过什么话。大哥在我小时候的记忆就更模糊,是个远远的影子,六岁的距离在儿时好像历史的一道鸿沟。年长四岁的二哥和我还时有交集。他就是个一本正经的小警察,只要我做错了什么事儿,他就会教育我,还跑到妈妈那里告我的状。我和二哥像所有的兄弟姐妹一样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口角。至于当时都为什么吵过,我一概没了印象。妈妈一直是忙碌着的,那时候的打工人似乎不只是996。晚上学校大喇叭经常会传出各种呼喊,老师们就得回到学校参加接受各种指示精神传递。我们家离学校住得近,妈妈没有借口听不见。那个时候所有的衣服都是妈妈自己缝制的,妈妈在工作、家务中奔忙,自然没有半只耳朵留给我倾诉。

我天性应该是个粗心又无忧的孩子。哥哥说我小时候走路不管不顾的,到处撞。那时候我们还住在地委家属大院的平房里,屋子里一面大炕,炕对面就是鸡窝。我实在不能想象,当时我是如何能与鸡婆同吃同住而相安无事。哥哥说我有时在炕上站起来随便一走,就会把一颗苹果踢进鸡窝。这动作看似随意,却比踢足球都准。我并没有运动天赋,如果让我特意踢足球肯定都踢不到球的。外面下了雨,我一准儿会戴着草帽,挎着小篮子跑到外面,唱着:“我是公社小社员哎,手拿小镰刀呀,身背小竹篮哎……”我只会唱这几句,现在是这样,当时也是。

但我从小爱哭。爱哭的孩子是非常感性的孩子,会体察出旁人不能感受的。据说蜻蜓可以看到周围活动着的事物以慢动作的格式展现,就像电影的慢镜头一样。也许我的感知和别人的不一样,只是小时侯人人都无暇去理解我的感知。每次去姥姥姥爷家,我都哭个不停,姥爷被我哭得心烦,常呵斥我:再哭,再哭,就跟你妈妈回家吧。姥爷喜欢我聪明懂事的大哥,大哥在我心里是神一样的存在。爸妈有一段日子没时间照看我,把我留在姥姥姥爷家。姥爷躺在炕上,姥姥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不知在干什么。周围的墙上糊着报纸,灰蒙蒙的,窗户很小,我看不到阳光照进来,觉得透不过气来。那种憋闷,和我后来去北京读书,假期返回闭塞的东北老家的感觉一模一样。

年长的哥哥们是不带我玩儿的,四岁和六岁的距离在童年是个不太容易跨越的距离。爸妈的朋友都很年长,他们的孩子跟哥哥一样年长甚至更大,我没有什么同龄的朋友一起玩儿。我小时候经常呆在年长的邻居姐姐家中,听她们说一些我根本听不懂的话。后来我听一些上过大学少年班的朋友讲起大学的经历,特别明白他们当时的尴尬。

我是一个爱哭怯懦的小女孩,而且还脏兮兮的,妈妈少有闲暇与心情为我打扮。我记忆中的两个哥哥都是少年英俊,又聪明懂事,我是活在他们的阴影之下的。这个阴影人设跟随我一生,无可逃脱。后来我去了人大上学,人大是存在于一墙之隔的北大的阴影下的,北大有霸气的未名湖,人大只有可怜的一勺池。再后来移民加拿大定居,加拿大又是活在美国老大哥的阴影之下的。我严重怀疑,人大与加拿大的阴影人设都归咎于我。我,永远就是那个活在影子中的人。

长大一些,爱哭的女孩似乎不那么爱哭了,开始有些自己的小心思。小时候我有一个秘密,这个秘密我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哥哥和爸妈都没有。

小时候经常会刻意跟爸妈哥哥保守一些小秘密,但最后都会被他们识破。比方说我有个很尴尬的事儿,就是很大了都还尿床。妈妈从来没骂过我,哥哥却常拿这个取笑我。有一个早上我被被褥里的潮湿冰凉弄醒了,悄悄把被褥叠好,说要出门看日出去。我以为到晚上了那个我在梦里画的地图,就会像侦探片里的神密地图一样消失,雁过无痕。结果还是被发现。后来哥哥经常会调侃我,你怎么不去看日出了。

那是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在我去学校的路上。长大后我曾经从家里走到当初的小学,发现其实距离很短,只需十几分钟。但在孩子的感觉中,那段路很长很长,这一路上可以发生许多惊心动魄的事情。我家当时住的家属大院外面是比较剽悍的平民区,经常有两个孩子会跑出来拦截我。这是一对姐弟,姐姐比我个头还小,但气势逼人,绝对有女侠风范。怯懦的我被吓得只会哭,什么都不知道做。我那时候应该不知道是我其实可以还手打架的。我就不知道怎么还手,怎么打架。

但这个秘密不是关于那对劫道的姐弟。只记得那天早上,上学的路上,我边走边心灵拷打,为头一天拿到的刚及格的考试卷子,心里很难过。妈妈没有骂我,但我看出妈妈有点儿失望。我大哥当时上了中学,成绩很好,是神一样的形象。二哥是学校少先队的大队长,学校里老师都认识他,都知道我是大队长的妹妹。他的大队长也经常当到家里,教育我的不规范行为。我一路走,一路想着我的考试卷子,觉得不配做我两个优秀哥哥的妹妹。

那天阳光明媚的,好像是刚刚下过雨,天空出奇地明亮。我好奇着今天为什么这么亮呢?就往天上仰头看,这一看我大吃一惊,竟然有两个太阳在天上。于是,我对着两个太阳发誓,我一定要努力学习,争取成绩优异,不愧对我的两个哥哥。那个时候我八岁。八岁的爱哭怯懦的小女孩对了两颗太阳起誓。

我现在的天文常识让我明白,天上是不可能有两个太阳的。自从后羿射掉九个太阳,天上就只有这一颗独一无二的太阳了。我不知道当时的天上是怎样一种天象,让我错认为是两个太阳。或许是还未落的月亮被太阳映照了?或许这两个太阳就是为了见证我的励志誓言?我从小近视眼,那个时候还没开始戴眼镜,我的视线其实很模糊。我真的不确定我到底看到了什么。

或许,根本没有这么一个早上,没有我的誓言,这一切只不过在梦里发生过。活到这么大,我确实有许多记忆都很模糊,不知道是梦,还是真实发生过。

但是经过那天之后,我的成绩奇异地越来越好了。等我考上重点中学,就是我妈妈当老师的中学,我的成绩竟然是全年级第一名。再后来,我担心重点中学的人都很厉害,所以学得很刻苦,一年后排名,我发现我的总成绩竟然又是班上第一名。

那个爱哭又怯懦的小女孩从此成了学霸,一学霸遮百丑。我开始被学校老师领导认识,妈妈会很自豪地跟别人提起我,我在学校广播里介绍学习经验。 同学们说,声音很好听。

其实,我心里还是那个敏感胆小却又懵懂无知的女孩,虽然年长了几岁。我在情感上比同龄女生都晚开窍,除了学习,世俗经验、男女之情什么的,都不太明白。我的运动素质很差,戴着深度近视眼镜,不爱出门活动。那个时候没有微信网络,我除了功课就是读书,读书是可以缓解孤独的。家里有爸爸的中国古典名著加唐诗宋词,还有少年文学之类的文学刊物。假期我妈妈把我带到学校图书馆,利用老师的特权让我随便借书看。当时读过什么,我其实都不记得,但读过的应该都长在我的骨骼里了。

高二分文理,我选择了文科,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文科。我当时是个各科都比较均衡的好学生。数学与化学成绩都好,化学还参加市里比赛获奖。物理稍弱,但也是八十分的成绩。语文很好,也参加过市里比赛获奖。但也算不得特别突出,抒情叙事文写得好,议论文就一般般。英语也是我很一般的学科,如果知道后来我会以英语来谋生,肯定会多花些功夫。我的美术课每次都被老师点名表扬,还获得过学校绘画比赛的大奖。我跟几个女生一样都喜欢画侍女图,有时候课上老师讲课,我们就会在下面画。家里有本芥子园画册,我喜欢画水墨的梅兰竹,菊花就很少画,因为更难画。

为什么会选择去文科班,真的不记得了。我妈的同事跑去跟我妈说:“张老师,你怎么能让你闺女去文科班呢?你看那里都是些什么孩子呀?”当时的文科班只有一个,理科班有五个。文科班都是些理科学不好的孩子,女生很多,应该好多是青春期骚动,不能安心读书的女生。

然后我就这样去了文科班,作为一个另类的文科生。因为晚熟懵懂,心无旁骛,继续当我的学霸。我们文科班前三名,我是永久第一。第二名是我的好闺蜜,是一个如花一样正在绽放的女孩子,貌美如花。不仅我爱她,更有男同学爱他,我就不容推辞地担当了红娘角色。第三名是班里的千年老三,他的名字里也有一个三。后来我在加拿大呆了好多年再回国,发现他已经成为了一名文化界名人、专栏作家。

考大学的时候,我的选择是北京以北的大学。二哥当时在北大,可惜我们相差四年,我去他就走了。北大的学科很传统,人大的就很博眼球,我看上了一个专业:广播电视,以为是写剧本的。结果去了才发现是新闻系的广播电视专业。邻居叔叔,爸爸离休前单位的同事说,这丫头是女承父业了。因为爸爸后来从地委宣传部被外放到了广播电视局,既做领导,也兼职编辑。

移民加拿大,会有一个文化冲击,是移民文学的一个永恒主题。其实我从东北小城去北京上学同样是经过了一个文化冲击。当时的东北非常闭塞,没有互联网,而北京是大都市,我们班的同学来自全国各地,精英荟萃。新闻系的女孩子们都很漂亮,令我自愧弗如。连我赖以遮丑的学霸之名也没办法坚守了,因为每个人都曾是他们高中的学霸。

可能是高中读书考大学太辛苦了,物极必反,到了大学我开始放松,周末舞会、谈恋爱、读琼瑶三毛金庸古龙,经常逃课。曾参加过一个文学诗社,写过几首不入流的朦胧诗。几年前回国见到大学同学,同寝室的同学说起,你的床铺墙上写着:“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我听着好奇,原来当年我这么矫情?她说我还曾经这样展望未来:“以后老了,不需要上课考试了,我一定天天读武侠小说。”她眼前就播放着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在挑灯夜读小李飞刀的画面。现在这个愿望可以实现了,我也还没有白发苍苍。即使有几缕银丝,染发剂足以覆盖。 只是古龙金庸已经不再能满足我,我会看猫腻,看他的武侠加修仙小说,痴迷于他所构建的那个世界。

大学学过新闻摄影,用单反相机照相,自己洗胶卷相片。还学习摄像和录音,编辑音频和视频新闻节目。写作课里有过文章被老师点名,其中有一篇是写我的不合时宜的老叔,老师说写得很好,但是调子不够正面。也就是说我的文章不是那种主流正能量文。

后来实习,我去了天津日报,和报社老师学习,发过一些财经类的新闻稿件,已经找不到了。但我的实习很快夭折,那年六月我就提前放假回家了。

又过了一年我毕业留在了国家工商局,从此和我的新闻专业再无瓜葛。我的四年新闻生涯似乎是一段短暂的恋情,一段没有结果的孽缘。

那两年分到国家部委的大学生是要到地方下放锻炼的。这个“下放”的对我很陌生,说是下放,倒不如说是展现给我一个新天地。我和几个大学生同事一起去徐州工商局呆了一年。徐州一年给我两个印象:第一,徐州,这个我以为的穷山恶水出刁民的地方,其实保留了许多文化底蕴。我的工商局领导,以及一些看似平庸的职工都爱好书法,写得一首好字。第二,工商部门的吃喝风气令人发指,我不知道国家局让我们下放的本意是什么,其实我所了解学习到的应该都是他们不想让我们学到的。作为国家局的大学生,成了我的领导酒局上的秘密武器,屡试不爽。东北女生的天生酒力在那一年被充分挖掘出来。记得当时我和已经在美国的哥嫂津津乐道地说起我如何练毛笔字,如何在酒局上叱诧风云的时候,他们说,可别搞这些了,学学英语吧。

英语到用时方恨少,出国后才知道。我是七月一日国庆日来到加拿大的,没一个月我就怀孕了,女儿与儿子相继出生。然后我开始读书、工作,在英语的电脑世界里打拼。直到2014年,因微信的缘故我开始学会了中文打字,开始在文学城开博客,用中文写作。

有朋友说,你是学新闻的,原来也是写过东西的。那自然是。其实我们谁都写过东西,不只是文科生。小时候我们写作文,青春期我们写日记,大学我们写信。最近翻自己大学给闺蜜写的信,读了把自己都惊到了,那时候的笔触是那么自然真诚。如果现在让我写一封信,也许我都不知如何开口了。现代人更喜欢语音与视频这种直接的交流方式。

当年那个爱哭怯懦而敏感,但懵懂不知人情世故的女孩,在加拿大早已脱胎换骨。读电脑专业,转行做了码农,生儿育女,我的视野渐渐开阔,我的情商一点点积累。我依然单纯,但已不再怯懦。

我的写作是自我完善的过程。我没有为自己定任何目标,是随心而写。因为我的写作不是目的,不是追求,而是一种自我完善,自我救赎。

有两句话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想再加一句:写万篇文。

黑塞的小说《悉达多》中讲述,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感悟人生。主人公悉达多是通过个人在人世间的体验中,在体验了性爱、金钱这些人所能拥有的所有的一切之后,再抛却这一切的捆绑,在聆听河流的声音中,也就是在自然中领悟。而悉达多的朋友戈文达是在聆听佛祖的讲道,在别人的带领下领悟的。

戈文达是读万卷书,悉达多是行万里路。

而我想说的是:写万篇文,自我的感悟与自我的认知在写作中愈加清晰。就像我们用文字记录我们的旅行,来更好拥有美一样。

我们来看看英国艺术家、评论家、作家约翰·罗斯金关于美和如何拥有美的理论:一,美的组成复杂,对人的心理和视觉产生冲击;二,人与生俱来地渴望拥有美;三,拥有美的低级表现是买纪念品、拍照、刻“到此一游”;四,正确拥有美的方法是理解美而敏感于促成美的因素,从而拥有美;五,艺术,绘画和书写是最有效的追求理解美的方式,不论你有没有这样的才华。

也就是说,无论你有没有书写的天赋才华,用文字记录户外所见所感,就会帮助你更有效地追求美,理解美。从而拥有美。因为在写作过程中,我们更深入地观察和了解了美。

同样,用文字书写自己,我们的所见、所听、所感,所想,所期盼,就是自省、内观,就是对自我的一种完善、救赎。一个人都或多或少的心里有一些执念,一些我们不能放开的东西。写作可以让我们净化这些执念,从而达到人心境的豁达与平和。

感谢郎莉会长,这次为加拿大女作家协会《说出你的故事》主题活动准备,让我对我童年的记忆做了一个更客观的分析。作为一个敏感的小女孩,我的视角之下的许多记忆其实都不是真实的,而我自己还有时被那些我误识的记忆所困扰。跟哥哥们聊天,他们说起我小时候是如何受宠,有什么好吃的,妈妈都是给我的多一些,剩下来的两个哥哥平分。我小时候从来没做过任何家务,而俩哥哥都生火做饭,因为火上做着饭又跑出去玩儿忘了回来,烧坏了好几个铸铁锅,被妈妈拿笤帚疙瘩打屁股是常有的事儿。

而写作,就是我自我救赎的一个途径,是实现天人合一的一个途径。

有意识地写作是从我的中年开始,就像我开始户外运动一样。只不过我的户外运动是从无到有。我素来运动素质很差,在中学大学都经常为体育课达标发愁,而现在我游泳、划船、徒步、滑雪、滑冰,一年四季都有相应的户外运动。而写作应该是对过去作文、日记、书信书写的一种自然延续,码字对我来说一直是一件比较自然的事情。读书是伴随着写作的。

纽约时报专栏作家David Brooks在《The Second Mountain: The Quest For A Moral Life》一书说:中年其实是要翻越第二座山峰。人从出生开始攀爬的第一座山峰,在中年登顶以获得物质富足。人生第二座山峰,是追求精神的完善和满足。中年不是往坡下走,也不是停滞不前,而是再次攀登。我的第二座山峰就是人到中年,在孩子长大离家,工作与生活相对安稳,温饱不愁的时候,以富余的精力追求自我完善。

我开始写作以自由体新诗、近体诗词与散文开始。我以生活情趣入诗,吃喝玩乐皆可入诗: 《温饱而知情趣,趣中生诗》

夏天去湖中游泳:

秋天去划船赏秋:

中秋划船后做几个五仁酥皮月饼:

我的散文是从写家人开始的。比方我写过一篇 《陪你,一起去买咖啡》 ,就是以以买咖啡来写中年夫妻的相互磨合。 《窗外,你是我一道永远的风景》 是以窗口为视角,写我对儿子长大的变化。

自从开始户外运动后,我很多散文随笔与游记都是关于户外,比如划船游泳与滑雪滑冰。

我喜欢户外,因为是跟自然贴近,是那种天人合一的感觉。天人合一,物我两忘的最高境界是在湖中天浴,也就是裸泳。就像伊甸园中的亚当夏娃,在偷食禁果之前,从来不会羞于袒露自我。

我在一篇记录我和先生独自出去划船宿营的游记 《一舟一世界--La Vérendrye Wildlife Reserve划船野营》 里这样描写:

最近两年我开始尝试虚构小说,发在 《假作真时》 专题中。在里发文,经常会得到简友们的鼓励和建议,比方 暮荣司徒 与 彼岸晓吾 。

作为全职打工人要写作,要面临一个如何更好利用时间的问题。我的工作不是最繁忙,但工作时间也不可能写作。如果赶上几天工作上有问题需要解决,就会有些压力。下班后,我可能就会看剧减压,有时候读书都不想读,除非是那种通俗的网络小说。所以用什么时间来写作,确实是我需要更好协调的问题。

我也发现自己的写作状态需要在不同的体裁之间转换,有时写诗多,有时写文多。最近近体格律写得有些多,明显对写长篇文字有些影响,不只是时间问题,还是写作思维模式问题。

如何行万里路,我已经得心应手,我的户外运动成了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如何读万卷书和写万篇文,却是我需要努力和追求的。

写作是一种自我救赎,但执行起来,也是一种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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